试述我国《合同法》关于技术成果归属是如何规定的?
第1题:
试述我国刑法关于限制死刑适用方面的规定。
我国刑法典总则关于适用死刑的限制性规定主要表现在:
(1)死刑适用条件的限制。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这是刑法总则对于适用死刑所作的条件性规定。
(2)死刑适用对象的限制。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3)死刑适用程序的限制。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4)死刑执行制度的限制。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2年执行。
第2题:
第3题:
试述我国刑法关于溯及力的规定。
我国刑法在溯及力问题上采取从旧兼从轻原则.具体表现是:
(1)当时的法律不认为是犯罪修订的刑法认为是犯罪的,适用当时的法律,修订的刑法没有溯及力.
(2)当时的法律和修订的法律都认为是犯罪除修订的刑法不认为是犯罪或处刑较轻的以外适用当时的法律,修订的刑法没有溯及力.
(3)当时的法律认为是犯罪,修订的刑法不认为是犯罪或处刑较轻的适用修订的刑法.
(4)修订的刑法施行以前,依照当时的法律已经作出的生效判决继续有效.
第4题:
《合同法》对租赁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第5题:
第6题:
试述我国《合同法》关于技术成果归属是如何规定的?
《合同法》第339条规定“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研究开发人。研究开发人取得专利权的,委托人可以免费实施该权利。研究开发人转让专利申请权的,委托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340条规定“合作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合作开发的当事人。
当事人一方转让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其他各方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合作开发的当事人一方声明放弃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可以由另一方单独申请或者由其他各方共同申请。申请人取得专利权的,放弃专利申请权的一方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合作开发的当事人一方不同意申请专利的,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不得申请专利。”341条规定“委托开发或者合作开发完成的秘密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经及利益的分配办法,由当事人约定。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61条仍不能确定的,当事人均有使用和转让的权利,但委托开发的研究开发人不得在向委托人交付研究开发成果之前,将研究开发成果转让给第三人。”
第7题:
现设辛公司在提供技术咨询过程中形成了一项新的技术成果,且未与甲公司约定该技术成果的归属。该技术成果归谁享有?为什么?
第8题:
试述我国刑法关于空间效力的规定。
刑法的空间效力,是指刑法对地域和对人的效力。它所要解决的是国家刑事管辖权的范围问题。
我国空间效力的规定,采用的是以属地原则为基础,兼采属人原则、保护原则、普遍原则的刑事管辖权体制。
具体体现为:
(l)依照属地管辖原则
(2)依照属人管辖原则
(3)依照保护管辖原则
(4)依照普遍管辖原则
1.属地原则:即单纯以地域为标准,凡是发生在本国领域内的犯罪都适用本国刑法,无论犯罪人是本国人还是外国人;反之,发生在本国领域外的犯罪,均不适用本国刑法。此原则多为英美法系国家采用。
2.属人原则:即单纯以人的国籍为标准,凡是本国人犯罪,无论是发生在本国领域内还是在本国领域外,都适用本国刑法。此原则多为大陆法系国家所采用。
3.保护主义:即从保护本国利益出发,凡是侵害本国国家或人民利益的犯罪,无论犯罪认识本国人还是外国人,也不论犯罪地是在本国还是在外国,都适用本国刑法。
4.普遍原则:即从保护国际社会共同利益出发,凡是侵害国际公约、条约保护的共同利益,无论犯罪人是本国人还是外国人,不管是在本国领域内还是领域外都适用本国刑法。
第9题:
第10题:
试述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