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罗马法中市民法与万民法两个体系的形成。
第1题:
简述罗马法中市民法与万民法两个体系的形成。
市民法:
(1)罗马共和国前期,形成了一个仅适用于罗马市民的法律体系——市民法。
(2)市民法的内容主要是国家行政管理、诉讼程序、财产、婚姻家庭和继承等方面的规范。其渊源包括罗马议会制定的法律(如《十二表法》)、元老院的决议、裁判官的告示以及罗马法学家对法律的解释等。万民法:
(1)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外来人口的增多,共和国后期形成了适用于罗马市民与外来人以及外来人与外来人之间关系的万民法。
(2)万民法是外事裁判官在司法活动中逐步创制的法律,它吸收了市民法和外来法的合理因素,但又有所发展和突破。它的基本内容主要是关于所有权和债权方面的规范,很少涉及婚姻、家庭和继承等内容。
(3)万民法的产生,使罗马私法出现两个不同体系。但是市民法和万民法不是截然对立的,而是互为补充的。后来,查士丁尼将两者统一起来。
第2题:
第3题:
罗马法在其发展过程中形成了()。
A.市民法
B.成文法
C.万民法
D.自然法
E.公法
第4题:
罗马法形成完整体系的标志()
第5题:
下列关于罗马法起源与发展顺序的排列,正确的是()
第6题:
第7题:
标志着罗马法体系最终完成的是()
第8题:
“民法”一词来源于( )。
A.查士丁尼《民法大全》
B.《拿破仑市民法典》
C.罗马法的市民法( ⊙o⊙ )
D.罗马法的万民法
第9题:
罗马法的历史就是其法律体系在继承中发展和完善、从低级走向高级的历史。下列各项罗马法有关的体系概念中,在继承和发展关系方面排列最为准确的是()①惯法②公民法③成文法④万民法⑤自然法
第10题:
罗马法学家根据罗马法的适用范围把法律分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