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德国法的形成及发展。

题目

简述德国法的形成及发展。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1)分散的封建法(公元919—1871年)
①早期(13世纪前):以日耳曼习惯法为主要渊源;
②中期(13~18世纪):日耳曼习惯法汇编;罗马法复兴;
③晚期(18、19世纪):普鲁士法影响突出。
(2)德国资产阶级法律制度的建立与发展(1871~1933年)
①帝国时代(1871~1919年):全面立法,建立了六法体系;
②魏玛时代(1919~1933年):稳步发展,社会化加深。
(3)法西斯专政时期(1933~1945年)
①魏玛时代的民主法制全面颠覆;
②纳粹一党专政、希特勒个人独裁;
③种族主义的特别法。
(4)现代德国法的发展(1945~)
①战后德国法的重建;
②两德统一后法律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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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简述21世纪中国法理学的基本发展趋势。


参考答案:

改革开放20多年来,中国的法理学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面向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伟大实践,适应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时代需要,在学科体系建设、理论创新、方法论发展等方面取得了重大而长足的进展,初步形成了中国的马克思主义法理学。在21世纪,广大的中国法理学工作者将在总结以往经验教训的基础上,以更加巨大的研究热情和创新精神从事法理学研究,创造一种先进发达的马克思主义法理学。可以预见,沿着这一方向,21世纪的中国法理学将呈现下列五种基本的发展趋势:
第一,科学形象的确立。这主要表现为:
①彻底摆脱“左”、右政治思维定势的束缚和干扰,实事求是地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
②在总结以往认识成果和深入研究的基础上,建构起能够表明法理学独立地位和理论优势的科学的范畴体系,建构起能够深入解释法律现象之复杂性、规律性的法学理论体系。
③广泛吸收现代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的新方法,特别是实证研究、定量分析的方法。
④建立和运行严格的科学化的学术规范体系。
第二,实践指向的增强。法学是一门应用性较强的学科,更应立足实践,面对实践,服务实践。正是由于社会改革与社会转型的伟大实践,法学才有可能成为中国人文社会科学中的一门显学。
第三、学术流派的多样化。不同学术流派的生成、存在和发展,是法学繁荣兴盛的标志,也是法学进一步发展的动力。21世纪的中国法学园地将呈现法理学流派百花竞放、欣欣向荣的局面。这些流派将从不同的角度和侧面,以不同的理论架构和研究方法,观察、认知和评价纷繁复杂的法律现象,提出观点各异、风格不同的理论学说,繁荣和发展马克思主义法理学。
第四,科际互动更加深入。当代科学的发展呈现出日益明显和迅速的学科分化—整合趋势,即学科分类的划分越来越细,学科之间的交流和互动越来越深入。在这种科学发展的大趋势下,法理学作为法学的基础科学和龙头学科,必然与其他学科的关系日益密切。
第五,国际化趋势更加明显。随着我国法理学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和方法论优势的进一步发挥,对国外法律和法学的比较研究在更大的范围、更深入的层次上开展,对中华传统法律文化与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科学总结的不断加强,我国法理学的学术水平、民族特点和时代精神必将有大幅度的提高和增强,从而使我们有充足的条件在国际法理学界独树一帜,占有一席。
第六,理论创新和自主创新能力不断加强。理论创新和自主创新是法学的第一要务。要迎接中国法学面临的一系列时代挑战,法学工作者应当站在时代潮流的前头,以十六大所倡导的突破前人的巨大理论勇气进行理论创新和自主创新,不断开拓马克思主义法学发展的新境界,为整个人文社会科学、为世界法学、为中国法制实践奉献具有领先性、创新性的思想理论成果。


第2题:

简述英国法系的形成。


参考答案:

通常以1066年诺曼人征服英国人作为英国法的开端,经过中世纪形成了不同于罗马日耳曼法体系的独特的英国法体系。随着英国殖民主义扩张和殖民地的扩大,英国法被强行推行和适用。因此,通常把英国法和保持英国法传统的前英国殖民地、附属国的法律统称为英国法系或普通法系,以区别于保持罗马法传统的罗马日耳曼法系。美国是英国的前殖民地,是较早脱离英国的大国,不仅在英国法系中占重要地位,而且有不同于英国法的某些重要特点,故又称英国法为英美法系。


第3题:

简述弗洛伊德人格发展理论的不同阶段及特点。


参考答案:他根据性感器的不同将人格阶段分为五个阶段
  1)口唇期(0到18个月)在这一阶段口,唇,舌是动情区这一阶段容易出现依赖和攻击性。
  2)肛门区(18月到3岁)这一阶段的性感区是肛门,在这一阶段容易出现两种性格:肛门排放性性格和肛门便秘性性格。
  3)性器区(3岁到6岁)其性感区在生殖器,出现了性格分化,在这一阶段容易出现恋母情节和恋父情节。
  4)潜伏期(6到12岁)在这一阶段。儿童的玩伴多为同性
  5)生殖期(青春期到成长)这一阶段也叫两性期。

第4题:

简述近代资产阶级文学批评的形成及发展.


正确答案: 近代资产阶级文学批评,是伴随着资产阶级维新思潮的兴起而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它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在批判地继承我国传统文学批评,以及吸收西方资产阶级文化思想的基础上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其形成和发展,体现了封建社会旧文学批评的衰落,表现为近代文化意识的扩展,以及文化观念、范畴和方法的更新,具有鲜明的时代特点。

第5题:

简述弗洛伊德人格发展理论。


答案:
解析:
弗洛伊德认为人的发展是一个冲突的过程,动机进行限制。其关于人格发展的主要观点包括:(l)弗洛伊德关于人格结构的观点弗洛伊德的性心理理论阐述了人格的三种心理成分——本我、自我和超我。这三种成分随着年龄的增长逐渐整合。本我是人格中最原始的部分,亦即弗洛伊德在早期所提出的无意识。它包括一些基本的生物反射和驱力。人出生时,人格全是本我,本我是人格的立法者,其基本机能是寻求能满足机体本能的对象,追求最大的快乐并使痛苦减至最小。自我是人格的执行者,是人格的意识和理性部分,反映了知觉、学习、记忆和推理等儿童正在发展的能力,它的功能是运用现实手段满足本能。超我是人格的法官,它是人格当中内化了的道德标准,从自我发展而来,代表着理想,追求完美。在成熟的、健康的人格中,这三种成分保持着动态的平衡:本我表达基本需要;自我约束本我的j中动,以便有足够的时间去寻找现实的手段来满足这些需要;超我判断自我解决问题的策略在道德上是否可以接受。(2)弗洛伊德关于人格发展的阶段论弗洛伊德认为人的发展就是性心理的发展,儿童心理发展的各个阶段之所以有区别,是由于其性生活的发展所造成的。弗洛伊德所说的性生活,不仅包含两性关系,而且也包含身体的舒适和快乐的情感。他把性的能量称为“力比多”。力比多集中在身体的某些器官或部位,刺激这些区域可以产生快感,这些区域称作性感区。在个体发展的过程中,性感区不断发生转移,性感区的变化决定心理发展的阶段性。以此为依据,弗洛伊德把,童心理发展分为五个阶段: ①口唇期(0-1岁):性本能主要集中在口唇,因为婴儿从吸吮、咀嚼、咬等口唇活动中可以获得快感。②肛门期(1-3岁):自发排便是满足性本能的主要方法。大小便训练可能引起父母和儿童较大的冲突。③前生殖器期(3-6岁):愉快来自于性器官的刺激,儿童对异性父母有乱伦的愿望(恋母情结或恋父情结)。这种冲突引发的焦虑,会导致儿童内化性别角色的特征以及同性父母的道德标准,超我开始产生。④潜伏期(6-11岁):前生殖器期的创伤引起性冲突的压抑,性活动转移到学习和充满活力的游戏活动中。随着儿童在学校获得更多的问题解决能力和对社会价值的内化,自我和超我继续不停地发展。⑤青春期(11_12岁开始):青春期的到来唤醒了性冲动,青少年必须学会以社会认可的方式表达这些冲动。如果发展是健康的,婚姻和抚养孩子就能够满足这种成熟的性本能。在发展的每一个阶段,如果儿童得到了太多或太少的满足,性心理发展就不能顺利进行,停滞在某一阶段,即“固着”( fixation)。这可能导致各种心理疾患,成为神经症和精神病的根源。 注意将人格的三个成分和人格发展阶段联系起来,人格的三个成分是在人格发展的五个阶段中顺次产生、发展并逐渐整合。

第6题:

简述衡平法与普通法的关系及其对英国法的发展。


参考答案:①衡平法的产生并不是为了取代普通法,它只是对普通法的补充。普通法是一种完整的法律制度,而衡平法却是一种“补偿性”的制度,其存在是以普通法的存在为前提的。
②介绍普通法院与衡平法院的冲突。17世纪最终确立衡平法优先原则。
③衡平法对)英国法律体系的完善作出了重要贡献。1875年以后,衡平法仍是创造新原则和补救规则的重要手段。介绍“高树案”判决。

第7题:

简述弗洛伊德的心理发展阶段理论。


答案:
解析:
答案略

第8题:

简述弗洛伊德的人格发展阶段理论.


正确答案:
弗洛伊德的人格发展阶段理论:弗洛伊德认为人一出生就有性欲,只不过不是以成人的方式表达而已.人在不同的年龄力比多通过身体的不同部位获得满足,他称这些部位为性感区,并以性感区的变化来划分人格发展的阶段.人生全程可划分为五个发展阶段:口唇期、肛门期、性器期、潜伏期和两性期.其中前三个阶段(从出生到6岁)的发展状况对以后一生的发展都起着关键作用,弗洛伊德的这种观点称为早期经验决定论.在前三个阶段,如果力比多的满足过分放纵或过分限制(通常是后者),就会导致人格发展的停滞,这种现象叫做固着,即人的生理年龄虽然在增长,人格却没有相应地成长,即使到了成年,心理上还处在儿童的水平上.

第9题:

简述中世纪德国法律发展的三阶段。


正确答案: (1)日耳曼法占统治地位时期(15世纪以前)这一时期,德国主要沿用由法兰克时代的日耳曼法演变而来的地方习惯法;(2)全面继受罗马法时期(15世纪以后)德国法对罗马法的继受,早在13世纪即已开始;(3)法典编纂时期(18世纪中叶至德国统一)从18世纪中叶开始,德国许多邦进行了法典编纂。

第10题:

简述十月革命前俄国法的发展。


正确答案: (1)古罗斯时期,11世纪,在习惯法和立法的基础上汇编成《罗斯法典》,又称《罗斯真理》,是罗斯国家主要的法律渊源
(2)俄罗斯中央集权形成于巩固时期,除了继续适用《罗斯真理》外,陆续颁布了许多新的法令和法典,最重要的法律文献是1497年律书、1550年律书和1649年会典,其中1649年会典对巩固封建农奴制国家经济和政治基础发挥了重要作用。
(3)俄罗斯帝国主义时期,著名的法学家斯佩兰斯基受命负责编纂法典,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俄罗斯帝国法令全集》和《俄罗斯帝国法律全书》,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资产阶级的利益需求,成为俄罗斯封建社会后期最重要的法律渊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