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进一步完善我国的选举制度?

题目

如何进一步完善我国的选举制度?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中国的选举制度几经改革,选举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可操作性正在提高。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因此,必须继续改革和完善选举制度。
第一、改进提出与确定候选人的方式通过修订选举法或通过各地的"实施细则",规定在直接选举中,政党、团体推荐的候选人名额不超过应选代表数的一定比例,也就是说,要保证选民推荐的候选人占绝大部分。间接选举中也应有相应的限额。应当强调,政党、团体从全局出发推荐少量候选人,是完善人民代表大会结构的一种方式。
第二、完善候选人的介绍方法强调各地必须依法组织好对初步候选人和正式候选人的介绍,这种介绍必须是全面的、具体的、真实的;应通过修改选举法确认"三结合"的 介绍方式,即:由选举委员会介绍,由推荐候选人的政党、团体、选民或代表介绍,由候选人依照一定的程序自我介绍,三者并用。选举委员会介绍时,要注意客 观、真实、公正,避免厚此薄被的倾向。候选人自我介绍时,除了介绍自己的基本情况外,还应表明自己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以及其他有关问题的看法,并面对面 地、实事求是地回答选民的提问。
第三、采用多种方式划分选区与选举单位具体来说,除以地区划分选区或选举单位外,还以界别(职业)、团体(工、青、妇等)划分选区或选举单位。这样,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就有两大部分组成,
一是选自界别、团体的,
二是选自各地区的。这样能使各级人大在地区、职业、年龄、性别等方面的代表性有一个基本的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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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论述我国选举制度的改革与完善。


参考答案:

(1)增强选民的民主意识,提高选民参选的积极性
(2)区别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条件
(3)完善代表候选人的确定和介绍程序
(4)完善代表候选人的提名和确定程序
(5)加强对代表的监督和罢免制度
(6)完善公民选举权利的救济措施


第2题:

完善我国的选举制度,我们所面临的主要任务是( )。

A. 健全对人民代表的监督机制

B. 进一步扩大直接选举的范围

C. 改进和健全候选人的提名办法

D. 改进和完善代表候选人的介绍办法


参考答案:ABCD

第3题:

简述如何进一步完善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参考答案:

从我国现阶段来看,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主要应从两大方面进行:
(1)理顺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与其他机关组织的关系,主要包括:
①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与同级党组织的关系;
②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与同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关系;
③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与同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关系。
(2)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自身建设,主要包括:
①组织机构建设。如增设专门委员会,加强地区、乡、镇人大的机构建设,加强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组织建设等;
②制度建设。如会议制度,各级人大常委会与代表的联系制度,人大代表与选民的联系制度,人大代表的视察、调查制度,人大代表的学习制度等;
③成员素质的提高。如在选举过程中,尽可能选举那些政治品德好、参政议政能力强的代表,对代表进行各种形式的学习和培训等。


第4题:

简述我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如何进一步完善。


正确答案: 主要问题(1)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尚不完全覆盖所有贫困人员;(2)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实际救助标准低于政策标准;(3)低保对象的资格识别难度大。
进一步完善:(1)因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各项政策措施,加强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的衔接,增加资金投入,扩大覆盖,不断提高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2)完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生活保障制度和失业保险制度的衔接;(3)完善中央直属企业等困难职工家庭的最低生活保障;(4)加强财政投入,确保西部地区贫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

第5题:

我国人大监督存在哪些主要问题?应当如何进一步完善人大监督?


正确答案:(一)存在主要问题:(1)人大在实施监督时缺乏具体的法律作保障。现行法律只对人大监督的内容、范围和形式作了原则规定,而对行使监督的程序和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没有明确规定,使人大监督难以落到实处;(2)人大自身的工作制度也影响其监督效果。权力机关实行年会制度,对政府的日常性监督受到许多限制。事后听汇报,进行一般性工作巡视,其监督实际效果不大。(3)权力机关所能获取的相关信息非常有限。人大信息获取量远远低于政府,形成严重的信息不对称;(4)人大代表的素质不能完全适应监督的需要。在实际政治生活中,由于非专业的人大代表自身的政治、业务素质问题,导致实际的参政议政能力不强,难以真正体现人大作为最高权力机关对行政机关所应有的监督权。(二)如何进一步完善:(1)建立健全人大监督的法律体系,明确人大监督的内容、范围、形式、程序、法律责任等内容。(2)创新人大监督的形式,将人大监督的作用落到实处。(3)健全组织机构,如建立人大监督委员会等专门监督机构,以担负起日常监督工作,保证人大监督权的落实;(4)建立人大监督专员制度。其职能范围包括行政监督专员、公检法司和军队监督专员、企事业单位监督专员等三类。

第6题:

如何认识我国当前金融市场存在的问题?应该怎样进一步加以完善?


参考答案:当前我国金融市场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间接金融和直接金融不成比例.我国间接金融一直占据金融的主导地位.企业无论是国有企业,还是乡镇企业、集体企业等,资金力量都是极其薄弱的.财政投资力量削弱,直接金融又极其缺乏,它们的资金缺口只能依靠银行解决.这样,几乎所有风险都转嫁到银行身上.这种金融市场结构体系是不可取的,应该要经济实体主要依靠自己的力量解决资金需求,外援资金不应超过一半以上.(2)资本市场发育不平衡.我国的短期资金市场或中期资金市场动员的资金被长期占用.这种状况在经济物价基本稳定状况下只构成潜在的威胁,一旦经济有较大波动或物价上涨较快,出现恶性通货膨胀,人们纷纷提走短期资金,就可能出现金融和经济危机.(3)金融市场利息机制僵化.一个成熟的金融市场,利率应该是放开的,通过利率的升降来调剂市场资金供求.我国一直实行的是法定利率,在很长时期内法定利率没有浮动.现在,虽然可以根据法定利率在一定幅度内调整,但还没有完全根据市场供求决定信用资金价格,还不能完全适应市场经济规律和资金供求规律的要求.此外,金融市场仍未完全放开,金融垄断体制仍未被彻底打破;金融工具种类数量不多,且缺乏规范化;还存在着较浓厚的行政性管理色彩.对我国金融市场模式的思考与展望:(1)努力发展直接信用市场,改变直接信用和间接信用比例.根据我国市场经济体制逐渐发展和完善的要求,直接金融市场要尽快得以发展并完善起来,这样市场经济才能走上正常的轨道.否则,国家或国家银行统包企业一切资金需求,实行无限制的资金供给制,我国金融市场绝对不可能发展起来,结构也不可能最终合理化.(2)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要合理配置.我国现有的金融市场基本上是短期市场或大部分短期加一部分中期市场.但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长期资金需求很旺,大型长期性投资不足,使一些关系国计民生的关键项目处于十分困难的境地.今后,除适当扩大财政收入在国民生产总值中的比例外,就是要尽力扩大长期金融市场,以解决长期资金投资不足的问题.(3)利率要有灵活性.金融市场的活力在于利率.今后,在创造市场投资条件的同时,应加强对利率的运用,使利率调整与储蓄投资变化相适应,使利率真正起到调节储蓄与投资的作用,影响市场资金配置;要以中央银行为核心,以同业拆借为代表,进行适当浮动,使利率市场化;特别是要使储蓄和投资形势的变化通过利率的调整来调控整个金融市场和经济的运行.(4)减少垄断,搞活金融市场.目前,我国金融市场独家垄断形势已经被打破,但在货币借贷市场上,分工垄断的局面并没有完全被打破.这一切都必须设法解决.

第7题:

在我国当代,宪政建设的内容之一是完善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它包括()。

A.完善人大的选举制度

B.完善人大的罢免制度

C.完善人大的质询制度

D.厘清宪法与党的领导之间的关系


参考答案:ABCD

第8题:

如何理解我国选举制度中的普遍性原则?


参考答案:

(1)是指现有选举劝和被选举权的人的广泛性;
(2)年满18周岁,除了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以外,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对少数民族和归侨代表的选举作了专门规定;
(4)解放军单独进行选举。


第9题:

你认为应如何完善我国的选举制度?(中南财大2003年研)相关试题:我国的选举制度应从哪些方面进行完善?(简答题,中南财大2008年研)


正确答案:完善我国的选举制度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选举机构的完善 从国外经验看选举组织一般是固定的人员也是专职的;选举组织一般要独立于各党派、各国家机关和各利益团体以及对选举机构的监督。在进一步完善选举组织机构的时候有以下两种方案:①还选举组织权于民政部门。还选举组织权于民政部门的理由主要有两个:一是人大常委会主持选举的做法实际上是一种自我选举认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不应该由本机关主持的选举产生。二是民政部门负责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选举已摸索出一些成功的经验况且还有以前主持县级以下人大代表选举的经验。②成立独立的全国选举委员会及其下属机构。应该将全国所有的选举事务包括人大代表的选举、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的选举等交由一个独立于党政部门、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及人大系统之外的组织系统管理即建立全国选举委员会并在省、市、县、乡各级设立相应的专门机构负责选举。为保证选举的公正性和客观性.还应该建立独立的法院、特别法庭或选举法庭对所有选举进行监督就选举争论和当选争讼作出仲裁并对选举中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理。 (2)选民登记的完善 在实践中选民登记制度存在以下问题;①由选举组织机构保证所有选民参加选举。这种做法有悖自由选举原则。②我国现有的选民登记方法在制度设计和操作技术上都相当不成熟。虽然规定“一次登记长期有效”但从历次选举情况看大多数地方都会对选民全部重新登记并颁发新的选民证。针对选民登记中存在的问题选举机构首先应当允许选民的消极权利及不进行登记而不能为了高票通过率自己去登记选民针对选民的消极态度选举机构可以扩大宣传让选民意识到自己行使权利的重要性进而才能主动登记、主动参与。其次按照一次登记、长期有效的规则尽量避免重复登记。(3)确定正式候选人制度的完善①实行有较大竞争性的选举机制将市场竞争机制引入选举制度。将竞争机制引入选举制度可分别从竞争候选人和竞争当选两方面着手制度化。在竞争候选人阶段将其制度化包括:a.在选举法中明确规定选民或者代表联名推荐的代表候选人与各政党、各人民团体联合或单独推荐的代表候选人具有同等地位以改变在选举中实际存在的不重视选民或代表联名推荐的代表候选人的做法。b.明确要求被推荐的代表候选人向选举委员会或者大会主席团作自我介绍作为推荐者介绍候选人的补充。c.选举组织根据推荐者和被推荐的候选人介绍的情况在与被推荐的候选人所在的工作单位和居住地居民委员会核实后依法确定和公布候选人名单。候选人名单公布后进入竞争当选阶段。在这一阶段的制度化措施主要有:a.明确要求代表候选人在选区范围通过各种合法形式向选民或代表作介绍和宣传;b.由选举组织主持候选人辩论会就各自的政见进行辩论;c.候选人应专门安排时间和地点就本选区事务接受选民或代表咨询并解答。②从代表候选人的推荐、酝酿协商到确定所规定的期限看时间过于仓促使选民或选举人无暇作出合适的选举决定。因此应相应的延长代表候选人的推荐、酝酿协商到确定的期限。(4)选举权的救济制度的完善①我国的选举罢免制度a.完善代表当选后的独立性。促使代表能够公正地从整个社会的公共利益而不是地区或集团的利益独立行使职权。b.罢免制度的操作。首先对罢免程序从法律上进行严格的规定;其次细化选民或代表要求罢免人大代表的法定事由;再次在罢免程序上保障被罢免代表的权利。②我国的选举监察制度a.我国法律应对选举监察予以专门规定。b.我国《选举法》对选举活动规定一些监督措施比如前面涉及的对选民资格的监督;对选举人、候选人和选举工作人员行为的监督;在选举过程中对选举环节的检查如清点参加选举的人数、选票发出与收回数、有效选票与无效选票的清点、候选人的得票数等。另外《选举法》规定了承担选举监察职能的机构即县级以上的各级人大常委会和各级选举委员会。当然这样的规定可能会受到质疑因为从选举监察的视角看各级选举机构在选举中应属于被监督对象。③我国的选举诉讼制度 我国从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的角度对选举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保障但这两种类型的诉讼无法完全解决层出不穷的选举纠纷问题。因此应当扩大选举诉讼制度的范围将有关选举无效之诉、当选无效之诉及与罢免案有关的诉讼以及侵犯选民民主权利的行为都纳入法院的受案范围。
完善我国的选举制度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1)选举机构的完善从国外经验看,选举组织一般是固定的,人员也是专职的;选举组织一般要独立于各党派、各国家机关和各利益团体,以及对选举机构的监督。在进一步完善选举组织机构的时候,有以下两种方案:①还选举组织权于民政部门。还选举组织权于民政部门的理由主要有两个:一是人大常委会主持选举的做法实际上是一种自我选举认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不应该由本机关主持的选举产生。二是民政部门负责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选举,已摸索出一些成功的经验,况且还有以前主持县级以下人大代表选举的经验。②成立独立的全国选举委员会及其下属机构。应该将全国所有的选举事务包括人大代表的选举、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的选举等,交由一个独立于党政部门、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及人大系统之外的组织系统管理,即建立全国选举委员会,并在省、市、县、乡各级设立相应的专门机构负责选举。为保证选举的公正性和客观性,.还应该建立独立的法院、特别法庭或选举法庭,对所有选举进行监督,就选举争论和当选争讼作出仲裁,并对选举中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理。(2)选民登记的完善在实践中,选民登记制度存在以下问题;①由选举组织机构保证所有选民参加选举。这种做法有悖自由选举原则。②我国现有的选民登记方法在制度设计和操作技术上都相当不成熟。虽然规定“一次登记,长期有效”,但从历次选举情况看,大多数地方都会对选民全部重新登记,并颁发新的选民证。针对选民登记中存在的问题,选举机构首先应当允许选民的消极权利及不进行登记,而不能为了高票通过率自己去登记选民,针对选民的消极态度,选举机构可以扩大宣传,让选民意识到自己行使权利的重要性,进而才能主动登记、主动参与。其次,按照一次登记、长期有效的规则,尽量避免重复登记。(3)确定正式候选人制度的完善①实行有较大竞争性的选举机制,将市场竞争机制引入选举制度。将竞争机制引入选举制度可分别从竞争候选人和竞争当选两方面着手制度化。在竞争候选人阶段,将其制度化包括:a.在选举法中明确规定选民或者代表联名推荐的代表候选人与各政党、各人民团体联合或单独推荐的代表候选人具有同等地位,以改变在选举中实际存在的不重视选民或代表联名推荐的代表候选人的做法。b.明确要求被推荐的代表候选人向选举委员会或者大会主席团作自我介绍,作为推荐者介绍候选人的补充。c.选举组织根据推荐者和被推荐的候选人介绍的情况,在与被推荐的候选人所在的工作单位和居住地居民委员会核实后,依法确定和公布候选人名单。候选人名单公布后,进入竞争当选阶段。在这一阶段的制度化措施主要有:a.明确要求代表候选人在选区范围通过各种合法形式向选民或代表作介绍和宣传;b.由选举组织主持候选人辩论会,就各自的政见进行辩论;c.候选人应专门安排时间和地点就本选区事务接受选民或代表咨询并解答。②从代表候选人的推荐、酝酿协商到确定所规定的期限看,时间过于仓促,使选民或选举人无暇作出合适的选举决定。因此,应相应的延长代表候选人的推荐、酝酿协商到确定的期限。(4)选举权的救济制度的完善①我国的选举罢免制度a.完善代表当选后的独立性。促使代表能够公正地从整个社会的公共利益而不是地区或集团的利益独立行使职权。b.罢免制度的操作。首先,对罢免程序从法律上进行严格的规定;其次,细化选民或代表要求罢免人大代表的法定事由;再次,在罢免程序上,保障被罢免代表的权利。②我国的选举监察制度a.我国法律应对选举监察予以专门规定。b.我国《选举法》对选举活动规定一些监督措施,比如前面涉及的对选民资格的监督;对选举人、候选人和选举工作人员行为的监督;在选举过程中对选举环节的检查,如清点参加选举的人数、选票发出与收回数、有效选票与无效选票的清点、候选人的得票数等。另外,《选举法》规定了承担选举监察职能的机构,即县级以上的各级人大常委会和各级选举委员会。当然这样的规定可能会受到质疑,因为从选举监察的视角看,各级选举机构在选举中应属于被监督对象。③我国的选举诉讼制度我国从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的角度对选举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保障,但这两种类型的诉讼无法完全解决层出不穷的选举纠纷问题。因此,应当扩大选举诉讼制度的范围,将有关选举无效之诉、当选无效之诉及与罢免案有关的诉讼,以及侵犯选民民主权利的行为,都纳入法院的受案范围。

第10题:

如何进一步完善与发展我国的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


正确答案: 进一步明确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和地位、执法权限等内容;
理清城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中的关系;
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与政府职能转变、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相结合;
完善综合行政执法程序,提高人员素质,加强依法行政、文明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