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六条规定:下列哪些情形,可以扣留驾驶证()。
第1题: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规定,对于交通监控设施记录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机动车所有人不能提供实施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驾驶人姓名和机动车驾驶证并经违法行为人承认的,对机动车所有人予以处罚并记分。
第2题: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规定,对多次实施严重妨碍道路交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违法行为的,从重处罚。
第3题:
A.劝阻、处理;发现
B.劝阻、举报;报告
C.举报、报告;发现
D.劝阻、举报;处理
第4题: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规定,对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路通行的违法行为,经交通警察指出后,行为人能及时纠正给予口头警告后放行。
第5题: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规定,违法行为人可以申请免除一次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罚款。经查证属实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给予警告,免于罚款的处罚,但该违法行为需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第6题: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规定,对严重妨碍道路交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违法行为,从重处罚。
第7题: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规定,对驾驶机动车在桥梁、隧道以及高架道路使用远光灯的,处三百元罚款。
第8题: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规定,对交通技术监控设施记录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交由下属的交通警察大队管辖。
第9题: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将机动车驾驶人和运输企业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信息通知信用征信机构录入个人或者企业信用征信提供,提供有关单位和个人依照有关规定查询。
第10题: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规定,对道路行驶的机动车违反规定粘贴防爆膜、遮阳膜影响道路交通安全驾驶和安全检查的,责令改正,不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