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举行洛阳牡丹节,甲纺织厂设计了一种款式新颖的短衫,在牡丹节期间投放市场,销路很好。为了维护企业利益,该厂于1994年6月10日向国家商标局提出“洛阳”商标的注册申请。在其申请注册期间,乙服装厂生产与甲厂样式完全相同的短衫,并使用了“洛阳”商标。甲厂即向工商部门提出保护其商标专用权的申请。1994年8月2日,商标局驳回甲厂的商标注册申请。同时,乙厂了解甲厂没有取得商标注册,更无顾忌,继续进行生产。问:工商部门是否应受理甲提出的权益保护请求?()A、应B、不应C、根据具体情况

题目

洛阳市举行洛阳牡丹节,甲纺织厂设计了一种款式新颖的短衫,在牡丹节期间投放市场,销路很好。为了维护企业利益,该厂于1994年6月10日向国家商标局提出“洛阳”商标的注册申请。在其申请注册期间,乙服装厂生产与甲厂样式完全相同的短衫,并使用了“洛阳”商标。甲厂即向工商部门提出保护其商标专用权的申请。1994年8月2日,商标局驳回甲厂的商标注册申请。同时,乙厂了解甲厂没有取得商标注册,更无顾忌,继续进行生产。问:工商部门是否应受理甲提出的权益保护请求?()

  • A、应
  • B、不应
  • C、根据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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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甲、乙两厂生产的产品类似,且产品都拟使用"B"商标。两厂于同一天向商标局申请商标 注册,且申请注册前两厂均未使用"B"商标。此情形下()能核准注册。

A.甲厂

B.由甲、乙两厂抽签确定的厂

C.甲厂

D.甲、乙两厂


正确答案:B

第2题:

2002年1月,甲厂在保健食品上申请注册“矫龙”商标,商标局发布公告。2月,乙保健品开发公司发现甲厂申请的商标与自己早已注册的“蛟龙”商标十分近似。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乙公司有权以商标近似为由,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B.异议期已过,乙公司无权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C.乙公司有权以甲厂申请注册的商标侵权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
D.乙公司有权以商标近似提出异议,但应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

答案:A
解析:
。本题涉及对商标异议的问题。商标异议的异议期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异议的裁定机关为商标局,故B、D选项错误。甲厂申请的商标尚未注册,故不存在侵权问题,C选项错误。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A。

第3题:

甲厂于2007年4月5日开始在生产的服装上使用“天宇”商标,甲厂和乙厂于2007年6月8日在服装产品上向商标局提出“天宇”商标的注册申请,商标局初步审定予以公告的是()

A.乙厂的商标注册申请

B.甲厂的商标注册申请

C.甲厂和乙厂协商确定的商标注册申请

D.甲厂和乙厂抽签确定的商标注册申请


参考答案:B

第4题:

甲、乙两厂生产的产品类似,且产品都使用“B”商标。两厂于同一天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且申请注册前两厂均未使用“B”商标。此情形下,( )能核准注册。

A.甲厂
B.由甲、乙厂抽签确定的厂
C.乙厂
D.甲、乙两厂

答案:B
解析:
我国商标注册以申请在先为原则,使用在先为补充。当两个或两个以上申请人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申请注册相同或者近似商标时,申请在先的人可以获得注册。对于同日申请的情况,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保护先用人的利益,使用在先的人可以获得注册“使用”包括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书上,或者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及其他商业活动中。如果同日使用或均未使用,则采取申请人之间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由各申请人抽签决定。商标局通知各申请人以抽签的方式确定一个申请人,驳回其他人的注册申请。商标局己经通知但申请人未参加抽签的,视为放弃申请。

第5题:

甲食品厂将已经使用二年的“茂宇”文字商标向商标局提出注册申请,但同日提出相同商标申请的还有乙服装厂,乙服装厂未使用过该商标。根据我国《商标法》规定,商标局将初步审定并公告的商标申请人是( )

A.乙厂
B.甲厂
C.甲厂和乙厂
D.两厂都不予考虑

答案:B
解析:

第6题:

甲厂自1984年起在其生产的衬衫上使用“长城”商标;1986年,乙厂也开始使用“长城”商标用在服装商品上。1988年3月,乙厂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申请注册“长城”商标,使用的商品为服装。1988年4月,甲厂也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申请注册“长城”商标,使用的商品也为服装。那么,商标局应依法初步审定并公告谁的商标?

A:应依法初步审定并公告甲厂的商标,因为甲厂先使用
B:应依法初步审定并公告乙厂的商标,因为乙厂先申请
C:应由甲厂与乙厂协商,商标局根据双方协商的结果初步审定并公告
D:由商标局根据双方的服装商品市场经营状况裁定初步审定并公告

答案:B
解析:
我国采用的是先申请原则辅之先使用原则。根据《商标法》第31条的规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商标法实施条例》第19条明确规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分别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在同一天申请注册的,各申请人应当自收到商标局通知之日起30日内提交其申请注册前在先使用该商标的证据。因此,在申请有先后的情况下,应依法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

第7题:

2002年1月,甲厂在保健食品上申请注册 “矫龙”商标,商标局发布公告。2月,乙保健品开发公 司发现甲厂申请的商标与自己早已注册的“蛟龙”商 标十分近似。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乙公司有权以商标近似为由,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B.异议期已过,乙公司无权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C.乙公司有权以甲厂申请注册的商标侵权为由, 向法院提起诉讼
D.乙公司有权以商标近似提出异议,但应向商标 评审委员会提出

答案:A
解析:
。本题涉及对商标异议问題。商标异议的异 议期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异议的栽定机关为商标局, 故B、D选项错误。甲厂申请的商标尚未注册,故不存 在侵权问题,C选项错误。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A。

第8题:

我国A市甲眼镜厂使用“OIS”商标,B市乙眼镜厂也使用该商标。日本丙眼镜厂使用的“OIS”商标3个月前已在本国申请商标注册。甲、乙、丙眼镜厂同一天向我国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且丙眼镜厂提出书面优先权声明。哪一眼镜厂可获准该“OIS”商标注册?为什么?


参考答案:日本丙工厂能获准该“OIS”商标权。因为,依照中国同日本共同参加的巴黎公约,相互承认优先权原则,日本丙厂在我国享有其商标注册申请的优先权。根据优先权原则,日本丙厂在中国申请日期视为3个月前,先于甲、乙眼镜厂。所以,日本丙工厂能获准该“OIS”商标权。

第9题:

甲厂自1995年起在其生产的炊具上使用“红灯笼”商标,并于1997年8月向商标局提出该商标的注册申请。乙厂早在1997年6月向商标局申请为其炊具产品注册“红灯笼”商标。该“红灯笼”商标专用权就应归属于( )

A.甲
B.乙
C.甲和乙
D.甲乙协商确定的一方

答案:B
解析:

第10题:

甲、乙两厂生产的产品类似,且产品都拟使用“B"商标。两厂于同一天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且申请注册前两厂均未使用“B"商标。此情形下,(10) 能核准注册。

A.甲厂
B.由甲、乙厂抽签确定的厂
C.乙厂
D.甲、乙两厂

答案:B
解析:
我国商标注册实行“申请在先原则”,即不同申请人就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在同一种商品类别或类似商品上申请商标注册的,商标局会根据收到申请文件的日期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日期在先的商标,若在同一天,则若双方提供的使用证据都无效,或出现同日使用、均未使用等无法分出“胜负”的情况,商标局会向各申请人发出商标注册同日申请协商通知书,在30日内自行协商解决问题,不愿意协商解决,或在规定时间内协商未果的,商标局将通知申请人以抽签的方式确定一个申请人,驳回其他人的注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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