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谢某与刘某有矛盾,谢某为泄私愤,故意向刘某承包的集体的鱼塘投

题目

村民谢某与刘某有矛盾,谢某为泄私愤,故意向刘某承包的集体的鱼塘投放农药,致两万余尾活鱼死亡谢某的行为构成()

  • A、投毒罪
  • B、破坏生产经营罪
  • C、故意毁坏财物罪
  • D、危害公共安全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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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刘某与甲公司于2004年8月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将一套商品房以30万元的价格出售给刘某。合同签订后,刘某支付了房款。2005年10月,房屋竣工后,刘某才发现,该套商品房已作为拆迁补偿安置房补给了谢某。刘某遂与谢某.甲公司发生纠纷。2006年11月,刘某诉至法院。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刘某有权主张优先获得该套房屋

B.刘某有权主张撤销房屋买卖合同

C.刘某有权主张解除房屋买卖合同

D.刘某有权主张甲公司支付60万元的赔偿


正确答案:CD
54.答案:C、D 考点:商品房买卖合同讲解: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条第1款的规定,拆迁入与被拆迁人按照所有权调换形式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明确约定拆迁入以位置、用途特定的房屋对被拆迁入予以补偿安置,如果拆迁入将该补偿安置房屋另行出卖给第三人,被拆迁人请求优先取得补偿安置房屋的,应予支持。因此, A选项错误。根据该解释第9条的规定,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1)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2)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3)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本题中,甲公司隐瞒了所售房屋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构成了欺诈,刘某有权主张撤销合同。但该撤销权的期间为一年,自刘某知道该撤销事由之日起至其起诉之时已过了一年除斥期间,故刘某无权撤销该合同,B选项错误。由于被拆迁入享有优先获得房屋的权利,故刘某所签订合同的目的已经落空,刘某有权主张解除合同,并主张赔偿,C、D选项正确。

第2题:

2000年刘某因开商店向黄某借款30万元,2001年8月借款期限届至,刘某的饭店因经营不善倒闭,刘某于2003年10月5日将店内的冰箱、彩电等物赠与孙某,将商店总共价值8万元的两间房子以每间1.5万元的价格卖与谢某和向某,其中谢某知道刘某尚欠黄某30万元债务,向某不知,刘某同日表示放弃对钱某已到期的1万元债权,现刘某无力清偿对黄某的钱款。则下列有关刘某的撤销权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A.若黄某于2008年3月7日知道刘某将冰箱、彩电等物赠与孙某的行为,则黄某可于2009年2月5日对该赠与行为行使撤销权

B.若黄某于2003年12月5日知道刘某将房间卖与谢某的行为,于12月30日要求刘某将房间收回,则黄某可于2004年12月10日对该买卖行为行使撤销权

C.若黄某于2008年9月10日知道刘某将房间卖与向某的行为,则黄某可以对买卖行为行使撤销权

D.若黄某于2006年12月5日知道刘某放弃对钱某的债权的行为,2007年6 9,10日起黄某因不可抗力3个月内无法行使撤销权,则黄某可于2008年1月6日对该行为行使撤销权


正确答案:AC
「考点」债权人撤销权
「解析」依《合同法》第74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
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将冰箱、彩电等物赠与孙某的行为属于无偿转让删产,放弃对钱某的债权的行为属于放弃其到期债权,将房间卖与谢某的行为属于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黄某依法对这些行为享有撤销权,将房间卖与向某的行为虽属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但向某并不知这会对黄某造成损害,故黄某对该行为不享有撤销权。因此,C项错误,当选。
其次需掌握债权人的撤销权的行使期间。依《合同法》第75条规定,"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本题中刘某的行为的发生时间是2003年10月5日。A项中即使黄某于2008年3月7日方知刘某赠与财产的行为,若一直未行使撤销,自2008年10月6日起也丧失撤销权。因此,A项错误,当选。
《合同法解释(一)》第8条规定,"合同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的'一年'、第七十五条和第一百零四条第二款规定的'五年'为不变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者延长的规定".故债权人的撤销权的1年期间是诉讼时效,可发生中止和中断。因此,B、D两项不选。

第3题:

销售人员谢某协助客户投保了一份保险,后谢某将客户的信息透露给了另一家保险公司的朋友刘某。在此期间,刘某对客户进行了电话拜访和保险营销。客户对于谢某泄露自己个人信息的行为非常不满,投诉至公司。在公司的督促下,谢某主动上门向客户致歉,最终消除了客户的不满。1.销售人员谢某此行为违反《销售人员违规处理规定》哪项规定2.应给与何种记分处理


答案:1.该案因谢某未遵守保密义务,故意泄露了客户的信息,造成了客户的正常生活受到骚扰。符合第十七条第(七)款的规定,应认定其违规行为成立。
2.根据监管规定,对于谢某故意泄露客户信息的行为,原则上应予以记12分,解除代理合同。

第4题:

程某诉刘某借款诉讼过程中,程某将对刘某因该借款而形成的债权转让给了谢某。依据相关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6年)

A.如程某撤诉,法院可以准许其撤诉
B.如谢某申请以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法院可予以准许
C.如谢某申请替代程某诉讼地位的,法院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准许
D.如法院不予准许谢某申请替代程某诉讼地位的,可以追加谢某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答案:A,B,C,D
解析:
本题考查当事人的变更。《民事诉讼法》第145条第1款规定:“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本案中,程某作为本案的原告申请撤诉,法院是可以准许的。故A项正确。根据《民诉解释》第249、250条之规定,诉讼过程中,争议的民事权利义务发生转移的,转让人的当事人地位不变,受让人可以以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生效裁判对于受让人具有拘束力;受让人申请替代当事人承担诉讼的,由法院根据案情决定是否准许。准许诉讼承担之后,受让人成为新的当事人,原当事人退出诉讼,原当事人已完成的诉讼行为对受让人具有约束力。由此可见,B项与C项是正确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56条第2款的规定,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方式既可以是自行申请,也可以是法院追加,故D项正确。

第5题:

刘某与妻子谢某感情不和,谢某诉请离婚。刘某因长期赌债欠表兄安某93万元赌债并打了借条。在诉讼过程中,刘某要求与谢某共同偿还这笔赌债。根据《婚姻法》和有关司法解释,下列对刘某所欠赌债的处理意见中,正确的是()

A.对刘某的主张不予支持
B.由刘某、谢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C.由刘某、谢某按比例分别偿还
D.由刘某、谢某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

答案:A
解析:
日常家事代理权主要是为夫妻双方日常共同生活事项而设置的,其行使以家庭生活必要的日常事务为限。对于超越日常家事代理范围的婚姻事务,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决定。另赌债不受法律保护。

第6题:

杨某与刘某在日常生活中有矛盾。杨某为了泄私愤,造遥说刘某生活作风有问题,致使刘某的生活和工作受到很不利的影响。在这种情况下,刘某可以要求杨某承担的民事责任有( )。

A.停止侵害

B.返还财产

C.消除影响

D.恢复名誉

E.赔礼道歉


正确答案:ACDE

第7题:

王某(男)与谢某(女)婚后一直不育,经查为王某无生育能力。两人深思熟虑后决定进行人工授精生育子女。最后他们选择了某名校在校研究生杨某的精子进行了体外授精。依我国现行法律,谢某所生子女为()。

A.谢某自己的子女

B.谢某与杨某共同的子女

C.王某与谢某共同的子女

D.王某、谢某与杨某共同的子女


参考答案:C

第8题:

下列关于抢劫罪说法正确的有( )。

A.陈某送快递到李某家中,见李某桌上放着钱包,临时起意将钱包拿走。李某发现钱包不见后抓住陈某,陈某将李某打晕后逃跑。陈某构成抢劫罪

B.朱某进入宋某家中盗窃后离开。刚出房间大门,被回家的宋某撞上。宋某欲抓住朱某,朱某一脚将宋某从楼梯上踢倒后逃跑。朱某构成抢劫罪

C.谢某扒窃陶某时未遂。陶某抓住谢某一只手,并大叫“小偷”。谢某将陶某打倒后逃跑。谢某构成抢劫罪

D.董某、刘某共谋盗窃,董某进入商场盗窃,刘某在外望风。董某被商场保安发现后将保安打晕后逃跑。董某、刘某构成抢劫罪


参考答案:ABC

第9题:

(2017年)刘某与妻子谢某感情不和,谢某诉请离婚。刘某因长期赌债欠表兄安某93万元赌债并打了借条。在诉讼过程中,刘某要求与谢某共同偿还这笔赌债。根据《婚姻法》和有关司法解释,下列对刘某所欠赌债的处理意见中,正确的是()

A.对刘某的主张不予支持
B.由刘某、谢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C.由刘某、谢某按比例分别偿还
D.由刘某、谢某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

答案:A
解析:
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10题:

程某诉刘某借款诉讼过程中,程某将对刘某因该借款而形成的债权转让给了谢某。依据相关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如程某撤诉,法院可以准许其撤诉
B、如谢某申请以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法院可予以准许
C、如谢某申请替代程某诉讼地位的,法院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准许
D、如法院不予准许谢某申请替代程某诉讼地位的,可以追加谢某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答案:A,B,C,D
解析:
选项A正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据此可知,程某申请撤诉的,法院可以准许。
选项B.C.D正确,《民诉解释》第二百四十九条规定,在诉讼中,争议的民事权利义务转移的,不影响当事人的诉讼主体资格和诉讼地位。人民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对受让人具有拘束力。受让人申请以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予准许。受让人申请替代当事人承担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准许;不予准许的,可以追加其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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