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先后向数十名年轻人传授扒窃技术,为考验新人,锻炼队伍,甲还多次

题目

甲先后向数十名年轻人传授扒窃技术,为考验新人,锻炼队伍,甲还多次带他们去火车站“见习”,整个“见习”活动过程共窃得他人财物价值6万元。甲的行为构成()。

  • A、传授犯罪方法罪
  • B、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
  • C、盗窃罪
  • D、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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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甲因非法经营罪被判处缓刑,在缓刑考验期内去外地参与传销活动(尚不构成犯罪),监督机关得知后多次通知其即刻返回,但甲以各种理由推托拒不返回,情节严重。对甲应当( )。

A.撤销缓刑,同时认定构成脱逃罪,两罪并罚

B.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C.重新确定缓刑考验期

D.撤销缓刑,对原犯罪从重处罚


正确答案:B

第2题:

某市举办了一场职业技能竞赛有甲、乙、丙、丁四支代表队进入决赛每支队伍有两名参赛选手获得第一名的选手将得10分第二名得8分第三名到第八名分别是6、5、4、3、2、1分最后总分最高的队伍将获得冠军。比赛的排名情况如下
甲队选手的排名都是偶数乙队两名选手的排名相连丙队选手的排名一个是奇数一个是偶数丁队选手的排名都是奇数
?第一名是丁队选手第八名是丙队选手
?乙队两名选手的排名在甲队两名选手之间同时也在丙队两名选手之间。
根据以上条件可以判断各队总分由高到低的排列顺序为

A. 丁>甲>丙>乙
B. 甲>丁>乙>丙
C. 甲>丁>丙>乙
D. 丁>甲>乙>丙

答案:D
解析:
根据题干中信息列出下表,由将第2句填入得下表

第3题:

下列选项中,属于犯罪预备行为的有( )。

A.为盗窃苦练扒窃技术

B.为投毒去购买砒霜

C.向他人传授犯罪方法

D.拟订犯罪计划

E.为抢劫事先勘查路线


正确答案:ABDE
解析:犯罪的预备行为是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选项C是《刑法》第295条传授犯罪方法罪的实行行为。

第4题:

甲因犯贪污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后被减为有期徒刑18年,服刑11年后于1998年4月1日被假释。则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如果在甲的假释考验期满后发现其在监狱服刑期间犯有故意伤害罪,则应撤销假释
B:如果甲在假释考验期满后4年内又犯故意伤害罪,应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则不应对甲从重处罚
C:如果在甲假释后1年发现其在贪污罪判决之前还犯有故意伤害罪,则应撤销假释
D:甲的假释考验期为7年

答案:C
解析:
A选项中,考验期满应重新判决新罪。B选项构成累犯,应从重处罚。依据《刑法》第86条的规定,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假释,依照《刑法》第70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故C选项正确。D选项中,无期徒刑考验期为10年,此无期徒刑指最初判决之刑,而不指减刑之后之刑。

第5题:

甲、乙、丙三人合伙,起字号为“路边油条铺”,油条铺共有资产5万元,欠丁款项7万元;乙、丙无资产,甲仍有个人资产2万元,甲欠戊个人债务2万元。此时,债务应如何清偿?
A.先还丁 B.先还戊
C.丁、戊平均受偿 D.由甲决定先还丁或戊


答案:B
解析:
个人合伙中合伙人对个人债务和企业债务如何清偿的问题。对此,法律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依照民法学原理,各国法律存在两种不同的立法例:大陆法系国家在传统上采用并存债权原则,英美法系国家多采取双重优先权原则。所谓并存债权原则,是指合伙债权人就合伙财产优先受偿,不足部分,与合伙人的个人债权人就合伙人的个人财产共同受偿,彼此清偿效力不分先后顺序。多数学者认为,并存债权原则着眼于充分、全面地保护合伙债权人的债权,体现了合伙债务清偿的彻底性和无限连带性,但这种保护是以牺牲、损害合伙人个人债权的利益为前提,对合伙人个人的债权是不公平的。所谓双重优先权原则,是指合伙债权人优先于合伙人个人债权人从合伙财产中得到受偿,合伙人个人债权人优先于合伙债权人从合伙人个人财产得到受偿,即合伙债务优先以合伙财产清偿,合伙人个人债务优先以合伙人个人财产清偿。多数学者认为,双重优先原则区分了合伙债务和合伙人个人债务的不同,划分了两种财产的性质,较并存债权原则更能公平合理地维护合伙债权人和合伙人个人债权人双方的利益。我国在《合伙企业法》规定了合伙的清偿问题,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双重优先原则的价值取向。故本题选项为B。

第6题:

甲与其父关系不好,甲父生前多次口头表明甲无权继承自己的遗产,甲也多次口头申明自己不会继承其父的财产。甲父死前没有立下遗嘱,甲有无继承其父遗产的权利()。

A、因甲父多次表明甲无权继承自己的遗产,故甲无权继承遗产

B、因甲多次申明自己不会继承其父的财产,他已经抛弃了继承权

C、甲父的口头表明无效,甲放弃继承的行为也无效

D、以上说法都不对


标准答案:C

第7题:

甲为周转资金,与乙签订借款合同借款100万元,丙作为连带保证人在合同上签字。后甲未按时还款,乙遂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法院受理乙的申请后,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如法院审查后向甲发出支付令,则该支付令对丙同样有效
B.如法院审查后向甲发出支付令,但乙同时还就该担保关系单独起诉,则支付令自该诉被受理时失效
C.如法院审查后向甲发出支付令,但乙同时还就该担保关系单独起诉,支付令仍然有效
D.如法院发出支付令后,甲虽未提出异议,但就该债权债务关系向其他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则支付令失效

答案:A,C,D
解析:
根据《民诉解释》第436条,对设有担保的债务的主债务人发出的支付令,对担保人没有拘束力。债权人就担保关系单独提起诉讼的,支付令自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日起失效。故A、C项错误,B项正确。根据《民诉解释》第433条第1款,债务人在收到支付令后,未在法定期间提出书面异议,而向其他人民法院起诉的,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故D项错误、本题为选非题,故A、C、D项符合题意,

第8题:

分别对两名痴呆患者进行检查,要求他们在一分钟内说出尽量多的动物名称,结果两人得分相同,甲为小学文化,乙为大专文化,对于两人病情的分析最可能的结果是

A.甲比乙先患病

B.乙比甲先患病

C.甲的认知损害重

D.乙的认知损害重

E.甲和乙的认知损害相当


正确答案:D
词语流畅性测验的结果与文化程度相关,两人得分相同,大专文化者认知损害重,答案为D

第9题:

甲在购买了一把包装精美的高档菜刀(菜刀密封在金丝楠木盒子里)后,在回家途中发现一小商店空无一人,还虚掩着门,便悄悄进去拿走了20条中华香烟。经查甲有盗窃癖,这是其3年内第3次盗窃。关于本案,下列选项说法错误的是

A.甲属于携带凶器盗窃
B.甲属于入户盗窃
C.甲属于多次盗窃
D.甲属于扒窃

答案:A,B,C,D
解析:
携带凶器盗窃,是指携带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盗窃,或者为了实施违法犯罪携带其他足以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器械盗窃的行为。甲携带菜刀并不是为了实施违法犯罪行为而使用,因此不能认定为携带凶器盗窃。A选项说法错误。入户盗窃,是指非法进入供他人家庭生活,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盗窃的行为。甲进入的是小商店,属于经营场所,而不是供他人家庭生活的住所,不能认定为人户盗窃。B选项说法错误。多次盗窃,是指2年内盗窃3次以上。甲3年内盗窃3次,不能认定为多次盗窃。C选项说法错误。扒窃,是指在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的行为。甲不是在公共场所或公共交通工具盗窃随身携带财物,不能认定为扒窃。D选项说法错误。

第10题:

甲(38岁)找来在街头流浪的乙(12周岁)、丙(13周岁)、丁(13周岁)、戊 (17周岁),另外从己那里租来庚(7周岁)、辛(5周岁),教给他们在街头扒窃行人的技 巧。然后每日带领乙等5人在过街桥或者街头扒窃财物。另外,偶尔也有人慕名而来,向甲 求教扒窃技术。甲收取300元“学费”,就教给他们扒窃技巧。乙、丙、丁、戊第一次跟随甲在街头扒窃就被发现,遭到一顿痛打后就不愿再干了。甲威胁说,我是黑道老大,你们要是不跟我干,休想逃出我的手心。并将戊的身份证扣下。如果乙、丙、丁、戊不一起上街去偷或者偷不够200元钱,甲就对他们进行毒打。有一次,戊扒窃行人申钱包得手后,被申发现。戊急逃,申紧追。甲从暗中窜出,持刀将申截住,迫使申放弃追赶。还有一次,戊趁一老人不备,突然抓住老人的提包就跑,众人急喊“捉贼”,但还是被戊逃之夭夭。而老人被包带带着摔倒在地,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戊查看包中的财物,有2500元人民币和一支手枪。戊全部交给了甲。甲大喜,将手枪藏在自己的枕头里。关于甲的行为,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甲某是盗窃集团的首要分子
B.甲某是主犯
C.对甲某应当从重处罚
D.对甲某应当按照乙、丙、丁、戌、庚、辛的盗窃总额处罚


答案:B,C,D
解析:
B、C、D
考点:共犯人的认定
讲解:犯罪集团,是指3人(具备刑事责任能力)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本题中,只有甲、戊2人达到了刑事责任年龄,不具备犯罪集团3人以上犯罪主体的数量要求。因此,A选项的说法错误,不当选。甲某是主犯,对共同犯罪全部罪行负责,所以甲某应当按照乙、丙、丁、戊、庚、辛的盗窃总额处罚。因此,BD选项的说法正确。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重处罚。因此,C选项的说法正确。本题的正确答案为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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