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从李某处买到2把匕首,由李某送货至张某家,张某一直将该2把匕首放在家中。张某的行为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题目

张某从李某处买到2把匕首,由李某送货至张某家,张某一直将该2把匕首放在家中。张某的行为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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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在西安飞机场大厅,李姓男子抱着张姓男子的腿,阻止张某登机.原来,张某到西安出差,从李某处借款10万元,答应离开西安时本利还清.但张某不告而别,李某得知张某要溜,即赶到机场,采取了“抱腿措施”.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李某应当起诉张某债务不履行,再根据法院裁判执行张某的财产,而不能自行限制张某的人身自由

B.李某违法侵犯了张某的人身权,构成侵权行为;而且李某还应当赔偿张某无法登机造成的损失

C.李某的行为构成正当防卫

D.李某的行为构成自助行为


正确答案:D
[解析]民事法律关系的当事人可以通过多种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除了利用国家公权利,还可以采取自助行为.本题中,李某采取的就是自助行为.

第2题:

2017年11月10日,李某邀请张某前往家中做客,张某带着王某家的宠物狗前往并将宠物狗放在李某家的阳台上晒太阳。李某提醒张某说:“把宠物狗放在阳台容易掉下去”。张某让李某放心不会有事。后宠物狗从阳台掉落,将从楼下路过的赵某砸伤,医药费2000元。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A.李某所在小区的物业应对赵某的损害相应的赔偿责任

B.李某应对赵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C.张某应对赵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D.王某应对赵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答案:A,D
解析:
本题综合考查安保义务人责任和饲养动物损害责任。根据《侵权责任法》第 37 条的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据此可知, 安保义务人的责任属于过错责任,在第三人侵权的情形下且安保义务人无过错的,无需承担责任。小区物业没有过错,无需承担侵权责任。故 A 项说法错误,当选。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 78 条的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减轻责任。据此可知, 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的责任主体系饲养人或管理人。本题中,张某系宠物狗的管理人,不听李某提醒将宠物狗放在阳台砸伤路人赵某,依法应承担赔偿责任。故 C 项说法正确,不当选; 建筑物的所有人李某提醒管理人,尽到一定的提醒的义务,但是没有尽到相当的注意义务,依法应承担赔偿责任。B项说法正确,不当选。

第3题:

杨某与张某有仇,杨某伺机报复。一日杨某得知张某一人在家,便身带匕首准备报复张某。但他在去张某家的路上,突然感到肚子疼,便回到家中,杨某的行为属于()

A.犯罪中止

B.犯罪预备

C.犯罪未遂

D.不构成犯罪


参考答案:B

第4题:

张某(17周岁)和李某因同时喜欢一个班花而产生矛盾,后来班花选择李某。张某对朋友孙某说自己咽不下这口气,一定要杀了李某。随后,张某购买了匕首,在李某摆摊必经的路口等待。结果等了半天,发现来人是李某的弟弟李二。张某心想谁都一样,于是举匕首对李二刺去。李二躲闪不及,被刺死。张某见李二身上钱包里有大量现金,于是将钱包拿走。后来案发张某被抓获。
张某杀死李二后拿走钱包的行为应定性为()。

A.抢劫罪
B.盗窃罪
C.侵占罪
D.抢夺罪

答案:B
解析:
本题中张某开始并没有抢劫的故意,他杀死李二是故意杀人,至于其后来拿走钱包的行为,是盗窃行为。因此选择B项。

第5题:

李某偷得一台冰箱,骗张某说是自己买的,并请其帮忙运输,张某相信,主动帮助李某将冰箱运到李某处,张某的行为()。

A.不构成犯罪
B.构成犯罪
C.属于窝藏犯罪行为
D.属于受胁迫犯罪行为

答案:A
解析:
张某没有犯罪的动机,不具备犯罪的主观方面,所以不构成犯罪。

第6题:

某村村民张某在盖房时将邻居李某摆在门口的一根木材取走作为房屋的横梁,李某回家时以为该木材被偷,至张某将房盖好后方知木材是被其拿走。李某请求张某归还木材,张某一直未予理睬。一年后张某的房屋坍塌,李某乘张某不在,将落下的横梁拿回家中。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张某对该横梁享有所有权
B:李某对该横梁享有所有权
C:张某的行为构成对李某的侵权
D:李某的行为构成对张某的侵权

答案:A,C,D
解析:
附合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所有人的物结合在一起而不能分离,若分离会毁损该物或者花费较大的情形,是添附的一种。本题是动产和不动产的附和,其法律效果是导致不动产所有权人取得该附和物的所有权。故张某将李某的木材和其房屋附合后即取得对木材的所有权,这种所有权的归属效果不因后来动产和不动产的分离而发生变化。因此,A项正确、B项错误。依《民法通则》第106条第2款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张某未经李某的同意将其木材附合入自己的房屋,其行为构成侵权,应承担赔偿责任。在木材因附合而成为张某所有的横梁后,李某未经张某同意将其拿回家中,同样构成侵权。因此,C、D两项正确。

第7题:

张某个人经营了一家餐馆,领有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其个人名下有一件注册商标。张某去世后,其家人同意将餐馆连同该商标卖给李某,李某要如何办理相关手续?( )

A.由张某家人代为签署转让文件,向商标局提交由张某转让给李某的申请
B.李某与张某家人签署转让协议,向商标局提交由张某家人转让给李某的申请
C.先办理商标注册人名义变更申请,变更到张某家人,再由张某家人转让给李某
D.先由张某家人办理商标权由张某转让(继承)给其继承人的申请,李某与张某继承人签订转让协议办理转让申请

答案:D
解析:

第8题:

张某与李某有仇。某日,李某看见张某拿着木棒向他走来,李某以为张某要报复,遂向张某抢先出手,将张某打伤。李某的行为是正当防卫行为。 ( )

参考答案:错误


正确答案:×
《刑法》第20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本题显然不是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进行防卫,不符合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故本题不正确。

第9题:

张某(17周岁)和李某因同时喜欢一个班花而产生矛盾,后来班花选择李某。张某对朋友孙某说自己咽不下这口气,一定要杀了李某。随后,张某购买了匕首,在李某摆摊必经的路口等待。结果等了半天,发现来人是李某的弟弟李二。张某心想谁都一样,于是举匕首对李二刺去。李二躲闪不及,被刺死。张某见李二身上钱包里有大量现金,于是将钱包拿走。后来案发张某被抓获。
如果在被抓捕后,张某称自己一年前因盗窃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则对张某的行为表述,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张某供述自己以前盗窃的行为是自首行为
B.张某构成累犯
C.对张某应从重处罚
D.对张某应教育为主,处罚为辅

答案:D
解析:
《刑法》第67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张某的盗窃行为已经被判刑且执行,所以供述行为不是自首。《刑法》第17条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第65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因张某不满18周岁,所以不是累犯,也不应从重处罚。《刑事诉讼法》第266条规定,对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因此选择D项。

第10题:

下面属于短期诉讼时效的是( )。

A. 张某诽谤了李某
B. 张某打伤了李某
C. 张某偷走了李某家里的古董
D. 张某租了李某家的房子,到期拒付租金
E. 张某卖给李某的电视质量不合格未声明


答案:B,D,E
解析:
BD项:短期诉讼时效:《民法通则》规定,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B项属于(一),D项属于(三),E项属于(二),所以BDE项当选。

AC项:属于普通的诉讼时效。通常为2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时起算。所以AC项不选。

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B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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