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因扩大经营规模所需,向乙借款30万元。丙以保证人的身份在借条上签名,按了手印,但并没有明确究竟是何种保证责任,借条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甲没有按期还款,应当由谁承担还款责任?()。
第1题:
甲因扩大经营规模所需,向乙借款30万元。丙以保证人的身份在借条上签名,按了手印,但并没有明确究竟是何种保证责任,借条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甲没有按期还款,应当由谁承担还款责任?
A.甲
B.乙
C.甲和丙按份承担
D.甲和丙连带承担
第2题:
(一)
甲、乙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甲为借款人,乙为出借人,借款数额为500万,借款期限为两年。丙、丁为该借款合同进行保证担保,担保条款约定,如果不能如期还款,丙、丁承担保证责任。戊对甲、乙的借款合同进行了抵押担保,担保物为一批设备(价值300万),未约定担保范围。
71.设甲、乙之间合同有效,甲与乙决定推迟还款期限半年,并将推迟还款协议内容通知了丙、丁和戊,丙、丁、戊是否承担担保责任?( )
A.丙、丁、戊均应承担担保责任
B.丙、丁、戊均不承担担保责任
C.丙、丁可不承担保证责任
D.戊仍应承担抵押担保责任
第3题:
甲、乙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甲为借款人,乙为出借人,借款数额为500万,借款期限为两年。丙、丁为该借款合同进行保证担保,担保条款约定,如果不能如期还款,丙、丁承担保证责任。戊对甲、乙的借款合同进行了抵押担保,担保物为一批布匹(价值300万),未约定担保范围。
请回答:
1、设甲、乙均为生产性企业,甲到期无力还款,丙丁应否承担担保责任?为什么?
2、设甲、乙之间的合同有效,甲与乙决定推迟还款期限1年,并将推迟还款协议内容通知了丙、丁、戊,丙、丁、戊未予回复。丙、丁、戊是否承担担保责任?为什么?
3、设甲、乙决定放弃戊的抵押担保,且签订了协议,但未取得丙、丁的同意。则丙、丁是否承担保证责任?承担多大的担保责任?
(1)甲乙为企业间的借贷,合同无效。主合同无效,从合同也无效。因而,丙、丁的担保合同均无效。企业间的借贷合同为无效合同。
(2)依据《担保法》司法解释第30条第2款的规定:“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履行期限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为原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规定的期间。”本题中,还款期限推迟未经担保人的同意,担保人就原合同约定的期间承担担保责任。
(3)甲乙放弃了对丁的抵押担保物权,对丙的保证责任不生影响。依据《物权法》第176条的规定,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因而,放弃的第三人的物的担保,并不能免除丙的保证责任。丙仍然须对全部债务承担担保责任。
第4题:
第5题:
第6题:
甲向乙借款,丙为此提供连带保证担保。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甲的还款日期为2003年10月1日。但直到2006年5月2日,乙从来没有向甲或者丙提出过任何还款请求。时至2006年5月2日,已请求甲还款,甲说:“我虽然也知道已经超过了2年的诉讼时效期限,但我还是愿意偿还借款。可是我现在没有钱,你可以请求丙承担保证责任。”乙便请求丙承担保证责任。那么,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丙应当无条件承担保证责任,在为其承担的是连带保证责任
B.丙应当承当保证责任,因为其承担的是连带保证责任
C.丙不承担保证责任,但应承担赔偿责任
D.丙可以主张已过讲座时效的抗辩,该抗辩不因甲的放弃而受影响
本题的考点是保证期间以及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我国《担保法》第26条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因此本题中,乙作为甲的连带保证人,在未约定保证期间的情形下,其保证期间是6个月,从题中可以算出,保证期间截至2004年5月1日。从此日起,保证责任免除。而根据《民法通则》第135条的关于俩的诉讼时效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本题中,保证之债作为一种债的表现形式,其诉讼时效应从2004年5月1日起算,至2006年5月1日起截至。诉讼时效终止,丙的保证之债不再具有强制执行力而变为自然之债,而不再受甲影响。因此,综上述,本题正确答案为D。
第7题:
第8题:
某甲与某乙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约定某甲向某乙借款5万元,丙为该笔借款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后甲和乙又约定将借款金额变为7万元,并通知了丙,丙对此没有发表任何意见。则在甲不履行还款义务时( )
A.丙的保证责任免除
B.丙仅在原5万元借款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对增加的2万元借款不承担保证责任
C.丙应就7万元借款承担保证责任
D.丙承担的保证责任由连带责任保证变为一般保证
第9题:
第10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