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机构在为企业办理外汇资金入账前,应查询企业名录状态,确定收汇资金性质,无法确定时直接入账待核查。
第1题:
金融机构为企业办理待核查账户资金结汇或划出手续时,应按()办理。
第2题:
金融机构不得为不在名录的企业办理外汇收支业务,应告知企业到外汇局办理名录登记手续
第3题:
金融机构在为企业办理付汇手续时,除查询企业分类和审核企业填写的申报单证外,还要审查哪些资料?
第4题:
金融机构为企业办理待核查账户资金结汇或划出手续时,应查询()。
第5题:
金融机构为企业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业务时,应当查询企业的(),按规定对其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贸易外汇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并按国际收支申报和贸易外汇收支核查专用信息申报规定向外汇局报送信息。
第6题:
银行在为企业办理外汇资金入账前应查询企业名录状态,确定收汇资金性质,无法判断的要及时与企业联系,要求企业说明,并将企业贸易外汇收入划入待核查账户()
第7题:
现阶段金融机构为企业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业务时,应查询企业名录状态与分类状态。
第8题:
金融机构为企业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业务时,应当通过监测系统查询(),按规定进行合理审查,并向外汇局报送贸易外汇收支信息。
第9题:
金融机构为企业办理待核查账户资金结汇或划出手续时,应查询企业(),并按规定对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贸易外汇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
第10题:
在为企业办理贸易外汇收入入待核查账户时无需在货物贸易监测系统中查询企业名录信息,但需在办理结汇或/划转时进行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