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保险担保情况下,如投保人未按借款合同约定履行偿付借款本息的义

题目

保证保险担保情况下,如投保人未按借款合同约定履行偿付借款本息的义务,()应按照保证保险条款的约定向贷款行承担赔偿责任。

  • A、保险人
  • B、投保人
  • C、被保险人
  • D、借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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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银团贷款的借款人应履行()义务。

A.按照银团贷款合同的约定,保证贷款用途

B.及时向代理行划转贷款本息

C.如实向银团成员提供有关情况

D.按贷款成员要求,直接向银团贷款成员偿付本息和费用


参考答案:ABC

第2题:

保单贷款本息累计已达到其保险单的现金价值时,投保人又未按期归还借款,保险人采取( )

A、终止保险合同效力

B、解除保险合同,返还现金价值

C、投保人归还贷款本息

D、起诉投保人,追偿贷款本金


参考答案:A

第3题:

下列关于保单贷款条款的说法正确的一项是()。

A.合同约定的贷款期届满时,投保人应返还所借款项本息

B.逾期不能归还借款,投保人可申请延期

C.若贷款本息累计已达到其保险单的现金价值,投保人又未按期归还借款,保险人有权终止保险合同效力

D.若贷款本息清偿之前,保险合同已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应按合同约定支付全部保险金


正确答案:A;B;C

第4题:

在签订合同时,借款人、担保人如发生()情况,均构成违约行为。

A:借款人未能或拒绝按合同的条款规定,及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和应支付的其他费用
B:借款人和担保人未能履行有关合同所规定的义务,包括借款人未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
C:借款人拒绝或阻挠贷款银行监督检查贷款使用情况的
D:借款人和担保人在有关合同中的陈述与担保发生重大失实,或提供虚假文件资料,或隐瞒重要事实,已经或可能造成贷款损失的
E:抵押物受毁损导致其价值明显减少或贬值,以致全部或部分失去了抵押价值,足以危害贷款银行利益,而借款人未按贷款银行要求重新落实抵押、质押或保证的

答案:A,B,C,D,E
解析:

第5题:

王某向丁某借款100万元,后无力清偿,遂提出以自己所有的一幅古画抵债,双方约定第二天交付。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双方约定以古画抵债,等同于签订了另一份买卖合同,原借款合同失效,王某只能以交付古画履行债务
B、双方交付古画的行为属于履行借款合同义务
C、王某有权在交付古画前反悔,提出继续以现金偿付借款本息方式履行债务
D、古画交付后,如果被鉴定为赝品,则王某应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答案:B,C,D
解析:
选项A错误,选项B正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纪要〔2014〕2号》规定,“以物抵债”是指债务人与债权人约定以债务人或经第三人同意的第三人所有的财产折价归债权人所有,用以清偿债务的行为。据此可知,王某与丁的约定为代物清偿协议,王某交付古画的行为属于履行借款合同义务,而并非意味着原借款合同失效。
选项C正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纪要〔2014〕2号》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债务清偿期届满后当事人达成以物抵债协议,在尚未办理物权转移手续前,债务人反悔不履行抵债协议,债权人要求继续履行抵债协议或要求确认所抵之物的所有权归自己的,人民法院应驳回其诉讼请求。但经释明,当事人要求继续履行原债权债务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据此可知,以物抵债协议为要物协议,须清偿人现实地为给付行为并经清偿受领人受领的,才发生以物抵债的效力。因此,王某在现实交付古画前可以反悔,而继续以现金方式履行借款义务。
选项D正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纪要〔2014〕2号》规定,第三条第二款规定,债权人在债务清偿期届满后通过以物抵债协议取得了所抵之物的所有权,后要求债务人承担标的物瑕疵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关于买卖合同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据此可知,王某应对古画品质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第6题:

甲企业与乙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500万元人民币,借款期限为1年,由丙企业作为借款保证人,提供连带保证担保,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后甲企业到期不能偿还债务。依据《担保法解释》规定,该案中关于丙的保证期间表述错误的是()

A、保证合同没有约定具体的保证期间,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B、保证合同没有约定具体的保证期间,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一年。

C、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D、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答案:BC

第7题:

李某欲设立一家公司,但无奈资金不足,为此便向好友冯某借款50万元,为期两年。双方签订了书面借款合同,约定了借款用途、数额、期限和还款方式等内容,但并未对利息支付作出约定。
冯某要求李某为此借款合同提供担保,李某便请求另外两位好冬王某和张某分别提供了抵押担保和保证担保。王某以自己的房屋作抵押,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张某提供保证担保:如果李某不能按期履行债务,则由张某承担保证责任,该保证合同并未约定保证期间。

关于李某和冯某的借款合同,下列迭项中说法正确的是( )。
A.该借款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B.即使双方耒作出约定,李某也应依法向冯某支付利息
C.李某可以在还款期限扁满之前向冯某申请展期
D.如李某未按照合同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该笔借款,冯某可以停止发放借款,但不得解除合同


答案:C
解析:
《合同法》第210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A项说法错误。该法第211条第1款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B项说法错误。该法第209条规定,借款人可以在还款 期限届满之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C项说法正确。该法第203条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i同。D项说法错误。

第8题:

甲、乙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甲为借款人,乙为出借人,借款数额为500万,借款期限为两年。丙、丁为该借款合同进行保证担保,担保条款约定,如甲不能如期还款,丙、丁承担保证责任。戊对甲、乙的借款合同进行了抵押担保,担保物为一批布匹(价值300万),未约定担保范围。请回答:设甲、乙决定放弃戊的抵押担保,且签订了协议,但未取得丙、丁的同意。丙、丁应否承担保证责任?()

A.丙、丁可不承担保证责任

B.丙、丁对全部债务承担保证责任

C.如甲、乙通知了丙、丁,则丙、丁应承担全部债务的保证责任

D.丙、丁仍应对布匹抵押价值以外的债务负保证责任


参考答案:D

第9题:

A公司以其办公用房作抵押向B银行借款200万元,B银行与A公司签署抵押合同并办理强制执行公证,但未办理抵押登记。办公用房权属证件齐全但价值仅为100万元,A公司又请求丙公司为该笔借款提供保证担保,因丙公司法人代表常驻香港,保证合同由丙公司总经理签字并盖合法公章。B银行与丙公司的保证合同没有约定保证方式及保证范围,但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限至借款本息还清时为止。借款合同到期后,A公司没有偿还银行的借款本息。

丙公司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 )。

A.三年
B.二年
C.一年
D.保证合同约定不明确,无法判断

答案:A
解析:
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第10题:

甲向乙借款,丙与乙约定以自有房屋担保该笔借款。丙仅将房本交给乙,未按约定办理抵押登记。借款到期后甲无力清偿,丙的房屋被法院另行查封。此时乙有权要求丙继续履行担保合同,办理房屋抵押登记。( )


答案:错
解析:
丙仅将房本交给乙,未按约定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是有效的,但抵押权未设立。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不得抵押。后来丙的房屋被法院另行查封,因此,不可能再办理抵押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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