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规定,中标人存在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违反法律规定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分包给他人,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行为属于联合惩戒的对象。
第1题:
第2题:
第3题:
A.中标人可以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B.中标可以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
C.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
D.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可以再次分包
第4题:
第5题:
第6题:
第7题:
第8题:
A、将中标项目中明确规定不得分包转让部分转让给他人或者违反规定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
B、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恶意拖延履约期限的
C、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竞得,或者在规定的时间内不与招标人、采购人、发起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合同的,或者无正当理由抗不履行合同的
D、严重拖欠劳动者工资或材料供应商货款的
第9题:
第10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