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互联网+”招标采购行动方案(2017-2019年)》的规定,公共服务平台应当立足“交易平台枢纽,公共信息载体,身份互认桥梁,行政监管依托”的基本功能定位,依据统一的技术标准和数据规范,免费开放对接交易平台和行政监督平台,提供依法必须公开的市场信息,研发提供AEO互认、主体注册共享等公共技术保障服务,向行政监督部门动态推送监管数据或提供监督通道。
第1题:
根据《“互联网+”招标采购行动方案(2017-2019年)》的规定,公共服务平台应当立足“交易平台枢纽,公共信息载体,身份互认桥梁,行政监管依托”的基本功能定位,依据统一的技术标准和数据规范,免费开放对接交易平台和行政监督平台,提供依法必须公开的市场信息,研发提供CA证书互认、主体注册共享等公共技术保障服务,向()动态推送监管数据或提供监督通道。
第2题:
根据《“互联网+”招标采购行动方案(2017-2019年)》的规定,应制定()管理办法,明确公共服务内容、提供方式和信息集成共享要求,以及其运营机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
第3题:
根据《“互联网+”招标采购行动方案(2017-2019年)》的规定,要按照统一标准、互利互惠的要求,依托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加快各类交易平台、公共服务平台和行政监督平台(),实现招标采购全流程透明高效运行。
第4题:
根据《“互联网+”招标采购行动方案(2017-2019年)》的规定,应按照互利互惠原则,提供依法公开数据的()可以按照交互数据的结构类别和规模比例,分享集合数据使用权利和大数据分析成果运用的增值效益。
第5题:
根据《“互联网+”招标采购行动方案(2017-2019年)》的规定,行政监督平台应当开放数据接口,不得限制或排斥交易平台、公共服务平台与其对接交互信息。
第6题:
根据《“互联网+”招标采购行动方案(2017-2019年)》的规定,应按照互利互惠原则,提供依法公开数据的()和公共服务平台可以按照交互数据的结构类别和规模比例,分享集合数据使用权利和大数据分析成果运用的增值效益。
第7题:
根据《“互联网+”招标采购行动方案(2017-2019年)》的规定,编制()技术规范,明确基本功能、数据编码、系统接口、技术支撑和保障要求
第8题:
根据《“互联网+”招标采购行动方案(2017-2019年)》的规定,应推动各级各类()为枢纽,按照《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及其技术规范要求,实现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
第9题:
根据《“互联网+”招标采购行动方案(2017-2019年)》的规定,公共服务平台应当立足“交易平台枢纽,公共信息载体,身份互认桥梁,行政监管依托”的基本功能定位,依据统一的技术标准和数据规范,免费开放对接交易平台和行政监督平台,提供依法必须公开的市场信息,研发提供()、主体注册共享等公共技术保障服务,向行政监督部门动态推送监管数据或提供监督通道。
第10题:
根据《“互联网+”招标采购行动方案(2017-2019年)》的规定,行政监督平台应当开放数据接口,不得限制或排斥()与其对接交互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