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运记录/收货人
普通记录/交接双方
货运记录/交接双方
普通记录/收货人
第1题:
货运场站卸车时,发现货物损失或货物与运单信息不一致,按规定在货运站系统编制()。
第2题:
到站卸车发现货物包装完整,件数相符,重量短少或多出,按《货规》规定()。
第3题:
A.编制普通记录
B.在货物运单记事栏内记明
C.编制货运记录
D.损失报告
第4题:
编制货运记录和普通记录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货运事故处理专用章,编制人员还须加盖()。
第5题:
在国境站换装发现货物容器或包装不良时编制()。
第6题:
卸车时发现货物损失或货物与运单信息不一致,按规定在货运站系统编制()。
第7题:
因承运人责任,将货物误运到站或误交付,承运人应编制()将货物运到正当到站交给收货人。
第8题:
根据水路货物运输管理规则规定,该记录是记载承运人和托运人或收货人之间责任的记录,则该记录是
A.货运记录
B.港航记录
C.普通记录
D.事故记录
第9题:
商务记录应认真按照()编制。
第10题:
货物损失涉及车辆技术状态时,须在当日按批(车)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