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某2017年3月在某公司举行的有奖销售活动中获得奖金12000元,领奖时发生交通费600元、食宿费400元(均由郑某承

题目
单选题
郑某2017年3月在某公司举行的有奖销售活动中获得奖金12000元,领奖时发生交通费600元、食宿费400元(均由郑某承担)。在颁奖现场郑某直接向某大学图书馆捐款3000元。已知偶然所得适用的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郑某中奖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为()。
A

0

B

(12000-600-400)×20%=2200元

C

(12000-600-400-3000)×20%=1600元

D

12000×20%=2400元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核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偶然所得按收入全额计征个人所得税,不扣除任何费用,并且非公益性的直接捐赠税前不得扣除。所以应纳税额=12000×20%=2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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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2012年3月12日,郑某与卖淫女徐某在一宾馆发生性关系,郑某付给徐某200元钱,二人在宾馆门口正欲离开时被查获。2名民警经出示警察证,宣布对郑某和徐某口头传唤,郑某不接受传唤,民警用手铐将郑某铐起来带至县公安局,补办了传唤证。根据郑某和徐某的交代,县公安局分别对二人决定行政拘留10天,并处罚款2000元。综合案情,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A.不能对郑某强制传唤

B.不需要补办传唤证,只需在询问笔录中注明

C.仅凭口供定案,证据不足

D.对郑某和徐某分别罚款2000元,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参考答案:A

第2题:

(2011年考试真题)郑某2011年3月在某公司举行的有奖销售活动中获得奖金12 000万元,领奖时发生交通费600元、食宿费400元(均由郑某承担)。在颁奖现场郑某直接向某大学图书馆捐款3 000元。已知偶然所得适用的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郑某中奖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为( )元。

A.0

B.1 600

C.1 800

D.2 400


正确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重点是对“个人所得税税率”的熟悉。偶然所得按收入全额计征个人所得税,不扣除任何费用。本题中,郑某应纳税额=12 000×20%=2 400(元)(直接向某大学图书馆捐款不得税前扣除)。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D。

第3题:

吴某是间歇性精神病患者,病情发作时,用棍棒殴打郑某。郑某被迫反击,将吴某打到在地。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吴某构成故意伤害罪

B.吴某不负刑事责任

C.郑某构成紧急避险

D.郑某构成正当防卫


参考答案:BD

第4题:

郑某2011年3月在某公司兴行的有奖销售活动中获得资金12 000元,领奖时发生交通费600元、食宿费400元(均由郑某承担)。在贫奖现场郑某直接向某大学图书馆损款3 000元。已知偶然所得适用的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郑某中奖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为()元。

A.0

B.1 600

C.1 800

D.2 400


正确答案:D

第5题:

郑某为某工商局局长。2007年11月,郑某作为嘉宾参加了辖区内某公司的商业庆典,在活动中,该公司向每位嘉宾赠送了一部手机,价值人民币4000元,郑某收下后未登记交公。请问,对郑某的行为应如何处理?( )。

A.郑某利用职务之便,收受管理对象所赠礼品,应定性为受贿行为

B.郑某的行为构成非法占有行为

C.对于郑某的行为应以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馈赠不登记交公行为处理

D.郑某的行为具有普遍性,不应给予任何处分


正确答案:C

第6题:

某日,戚某因宅基地纠纷与邻居郑某发生争吵,遭到郑某破口大骂。次日,戚某叫上自己的弟弟到郑某家中,将郑某院中的水缸、门窗玻璃等共计450余元的东西砸毁。派出所民警接到报案后赶到郑某家中将戚某抓获。后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对本案进行调解。经调解,二人达成协议,约定戚某向郑某赔礼道歉,并赔偿郑某损失400元,3日内交付。但是3日过后,戚某并未实际履行。郑某催促时,他却向郑某宣称是不会赔偿的,且派出所已经处理过了,没有权力再管了。下列叙述错误的有()。


参考答案:A, D

第7题:

党员郑某为某工商局局长。2007年11月,郑某作为嘉宾参加辖区内某公司的商业庆典,在活动中,该公司向每位嘉宾赠送一部手机,价值人民币4000元,郑某收下后未登记交公。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郑某行为应如何处理( )。

A.郑某利用职务之便,收受管理对象所赠礼品,应定性为受贿行为

B.郑某的行为构成非法占有行为

C.对于郑某的行为应以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馈赠不登记交公行为处理

D.郑某的行为具有普遍性,不应给予任何处分


正确答案:C

第8题:

郑某去世,卢某声称自己是郑某的养子,与郑某远在日本的亲生儿子发生遗产继承纠纷,为证明自己与郑某的养父子关系,卢某提供了以下证据,其中属于直接证据的是( )

A.卢某与郑某在国家公证机关办理的收养手续

B.邻居甲证明l5年前郑某领回卢某,并供养卢某读书

C.护士乙证明郑某生病的2年间,一直是由卢某在床前照料

D.中学教师丙证明卢某在该校读书期间的家长会一直由郑某出席


正确答案:A
直接证据是能够单独证明待证的主要案件事实的证据,本题中只有A选项中的证据能够单独证明郑某与卢某的养父子关系,其他证据都不能单独证明该案件事实,因此,选项A正确。

第9题:

郑某2011年3月在某公司举行的有奖销售活动中获得奖金12 000元,领奖时发生交通费600元、食宿费400元(均由郑某承担)。在颁奖现场郑某直接向某大学图书馆捐款3 000元。已知偶然所得适用的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郑某中奖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为( )元。

A.0

B.1600

C.1800

D.2400


正确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偶然所得按收入全额计征个人所得税,不扣除任何费用,应纳税额=12000×20%=2400(元)。

第10题:

周某搬家时,见邻居郑某家因经济一直比较困难没有冰箱,于是搬家前将自己家的旧冰箱送给郑某,并告诉郑某该冰箱用了11年了,但没出过毛病,如不嫌弃就留下使用。郑某于是留下冰箱。半年后,该冰箱因故障起火,烧毁了郑某的大部分财产。就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周某赠送的冰箱发生故障导致郑某财产损失,周某应赔偿郑某损失
B.周末已明确告知冰箱的实际情况,周某无需承担责任
C.周某赠送冰箱时未要求郑某承担义务,周某无需承担责任
D.如果周某明知冰箱有问题而故意不告知,周某应当赔偿郑某损失

答案:B,C,D
解析:
本题涉及赠与合同的效力问题。《合同法》第191条规定: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赠与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周某送郑某冰箱时没有要求郑某承担任何义务,所以,周某赠与的财产即使有瑕疵也不需要承担责任。周某在送冰箱时告知郑某此冰箱已使用了11年,郑某在接受冰箱时对冰箱的现有品质是知悉的,所以不存在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的情况。故本题答案为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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