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我国涉外投资的新特点。

题目
问答题
简述我国涉外投资的新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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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简述涉外投资争端的解决。


参考答案:发展中国家对于外国投资的保护和鼓励,不仅需要实体法规范,同时也需要程序法规范。
(1)由于外国投资在东道国进行,依国际法上公认的属地管辖权原则,每个国家对发生在本国境内的涉外投资争议均有管辖权。因此涉外投资争议原则上应当通过“当地救济”予以解决,除非东道国法律另有规定。
(2)大部分发展中国家的外资法在强调当地法院管辖权的同时,也允许将涉外投资争
端提交东道国境外的仲裁机构裁决。
(3)而外国投资者与东道国政府之间的争端,还可以依照有关国际公约和国内法的规定,提交“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仲裁。

第2题:

简述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工人阶级队伍的新特点。


正确答案:一是队伍迅速壮大。
二是内部结构发生重大变化。工人阶级中知识分子的比重大大增长,科技文化素质明显提高;农民工中的许多人已成为我国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的重要推动力量;职工所依存的经济组织的所有制形式日益多样化,在各类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就业的职工已占全部职工的一半左右;工人阶级队伍的年龄结构发生了变化,全国职工的平均年龄只有36岁左右。
三是岗位流动加快。原先的“铁饭碗”已被打破,职工对单位的依赖性大为减弱,自主性大为增强。

第3题:

简述涉外婚姻的实质要件及我国关于涉外结婚、离婚法律适用的规定。


参考答案:

涉外婚姻的实质要件是指结婚必须具备的条件和结婚必须排除的条件。这些条件包括:
(1)婚龄。结婚必须达到法定的结婚年龄。
(2)当事人双方自愿。结婚是男女双方结为夫妻的法律行为,须以男女双方自愿为基础。
(3)当事人之间没有血缘关系或近亲关系。现代国家均以立法的形式禁止直系血亲之间缔结婚姻关系,对旁系血亲间的婚姻关系,各国法律也加以限制。
(4)当事人双方与他人之间没有婚姻关系。现代国家多实行一夫一妻制,要求婚姻双方与他人之间没有婚姻关系,印度等国家除外。
(5)男女两性的结合在婚姻实质方面,一些国家规定患有不应当结婚疾病的人不能结婚,有的国家禁止从事某类公务的人员不能同外国人结婚。
我国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举行地法律,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


第4题:

简述20世纪70年代以来国际投资的发展出现了哪些新特点?


正确答案: (一)投资规模,国际投资这这一阶段蓬勃发展,成为世纪经济舞台最为活跃的角色。国际直接投资成为了国际经济联系中更主要的载体。
(二)投资格局,1.“大三角”国家对外投资集聚化2.发达国家之间的相互投资不断增加3.发展中国家在吸引外资的同时,也走上了对外投资的舞台
(三)投资方式,国际投资的发展出现了直接投资与间接投资齐头并进的发展局面。
(四)投资行业,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国际直接投资的行业重点进一步转向第二产业。

第5题:

简述我国对涉外结婚的法律适用的规定。


正确答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该条的适用范围既包括结婚的实质要件,也包括结婚的形式要件;既包括在我国境内的结婚,也包括在我国境外的结婚。不过有一点需指出的是,这是一条不完全的双边冲突规范。另外,对于领事婚姻,我国也是明确承认的。“出国人员在境外办理结婚登记,男女双方须共同到我驻外使领馆提出申请。出国人员居住国不承认外国使、领馆办理的结婚登记的,可回国办理。”

第6题:

简述我国涉外合同法律适用的立法和实践。


正确答案: 我国1985年的《涉外经济合同法》第5条和《民法通则》第145条都规定,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未选择法律的,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这表明,我国也是把“意思自治”原则作为确定涉外合同准据法的首要原则,把最密切联系原则作为意思自治原则的补充原则。但我国在适用这一原则时,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解答曾进一步加以具体化为:
第一,对法律选择的方式问题,我国有关法律明确规定,合同当事人的法律选择必须是明示的,从而排除了默示选择的方式。
第二,对法律选择的范围问题,我国同国际社会的普遍做法一致,也排除反致。当事人协议选择的或人民法院按最密切联系原则确定的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只指现行的实体法,不包括冲突法在内。
第三,允许当事人作出法律选择的时间,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放得很宽,直到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以前,合同当事人都可以协议选择合同的准据法,但在开庭审理时,合同当事人仍不能协商一致作出法律选择的,人民法院则按照最密切联系原则决定应适用的法律。

第7题:

简述涉外婚姻的实质要件及我国涉外结婚、离婚法律适用的规定。


正确答案: (1)涉外婚姻的实质要件。涉外婚姻是具有涉外因素的婚姻。其实质要件是指法律规定的,在实体上婚姻当事人双方必须具备的条件和禁止的条件。结婚的必备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男女双方自愿、两性结合、符合法定婚龄;禁止条件主要包括:近亲通婚、重婚、患有一定疾病的人结婚。
(2)我国关于涉外结婚和离婚法律适用主要规定在《民法通则》第147条以及《婚姻法》之中,即中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

第8题:

简述我国涉外继承准据法的确定。


参考答案:

《继承法》第36条规定:中国公民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遗产或者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的遗产,动产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在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外国人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遗产或者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中国公民的遗产,动产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在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外国订有条约、协定的,按照条约、协定办理。《民法通则》第149条规定:遗产的法定继承,动产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据此,我国涉外继承准据法的确定规则如下:
1.动产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
2.不动产适用物之所在地法。
3.中国与外国有条约、协定的,按照条约、协定办理。
4.涉外无人继承遗产的处理,适用我国法律。


第9题:

简述我国家庭暴力的新特点。


正确答案: ①.家庭是抱着涉及各个阶层;
②.夫妻互殴现象增多;
③.家庭暴力的攻击性增强后果严重

第10题:

简述我国涉外法定继承的法律制度。


正确答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对涉外法定继承的法律适用作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36条规定:“中国公民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遗产或者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的遗产,动产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外国人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遗产或者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中国公民的遗产,动产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民法通则》对进行了完善。该法第149条规定:“遗产的法定继承,动产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