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试述法律关系及其构成。
(1)法律关系是根据法律规范产生的,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或权力义务关系。是经法律规范调整的一定的社会关系的特殊形式。
(2)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包括:主体、客体和内容。
第一,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即在法律关系中权利的享有者和义务的承担者。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包括: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国家。
第二,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物;非物质财富;行为;国家、社会和个人的基本经济、政治和精神财富。
第三,法律关系的内容包括权利、权力与义务。权利是国家通过法律规定,对法律关系主体作出或不作出某种行为或要求他人作出或不作出某种行为的许可和保障。是权利人的某种资格、能力或自由。本质上就是国家对某种行为的许可和保障。权力是“行为者影响其他行为者的能力”,其特征是行为者能直接以自己的强力迫使相对人服从自己的意志。也是一种资格、能力或自由。义务是国家通过法律规定,对法律关系主体某些行为的一种约束、限制、负担和责任。它或者表现为要求人们必须作出一定的行为,或者表现为要求人们必须抑制一定行为。
第2题:
试述金融监管国际协调面临的困难及其未来发展。
第3题:
试述全面发展教育的构成及其关系。
第4题:
试述城乡关系的发展及我国城乡协调发展的道路?
第5题:
简述水稻“三性”及其在生产上的应用。
第6题:
简述“三性”特征的关系。
⑴“三性”特征是税收本身所固有的特征,是客观存在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
⑵无偿性是税收的本质和体现,是“三性”的核心,是由财政支出的无偿性决定的。
⑶强制性是无偿性的必然要求,是实现无偿性、固定性的保证。
⑷固定性是强制性的必然结果。
⑸税收的“三性”特征相互依存,缺一不可,是区别于非税的重要依据。
略
第7题:
国家经济协调关系应该由经济法调整,以下属于国家经济协调关系的是()。
第8题:
试述刑事责任能力的内容及其相互关系
刑事责任能力的内容,是行为人对自己行为所具备的刑法意义上的辨认能力与控制能力。明确这两种能力的含义及其相互关系,是正确把握刑事责任能力概念的需要。刑事责任能力中的辨认能力,是指行为人具备对自己的行为在刑法上的意义.性质.后果的分辨认识能力。刑事责任中的控制能力,是指行为人控制自己的行为是否触犯刑法的能力。刑事责任能力中的辨认能力与控制能力之间,存在着有机的联系。一方面,辨认能力是刑事责任能力的基础。只有对自己行为在刑法上的意义有认识能力,才谈得上凭借这种认识能力而自觉有效地选择和决定自己是否实施触犯刑法的行为的控制能力。控制能力的具备是以辨认能力的存在为前提条件的,不具备辨认能力的未达刑事责任年龄的幼年和患严重精神病人,自然也就没刑法意义上的控制能力。因而只要确认某人没有辨认能力,他便不具备控制能力,不存在刑事责任能力。另一方面,控制能力是刑事责任能力的关键。这表现为,在具有辨认能力,但也可能不具有控制能力而并无刑事责任能力。控制能力的存在又须以具备辨认能力的情况。总之,刑事责任能力的存在,要求辩认能力与控制能力必须齐备,缺一不可
第9题:
试述领导者协调同级关系的基本方法。
第10题:
试述三性关系及其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