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县A公司与乙县B公司在丙县签订了买卖合同,合同约定履行地点为丁县;后双方发生纠纷,A公司拟提起民事诉讼。已知合同中未约

题目
多选题
甲县A公司与乙县B公司在丙县签订了买卖合同,合同约定履行地点为丁县;后双方发生纠纷,A公司拟提起民事诉讼。已知合同中未约定纠纷管辖法院,对该案有管辖权的法院有()。
A

甲县人民法院

B

乙县人民法院

C

丙县人民法院

D

丁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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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甲县居民刘某与乙县大江房地产公司在丙县售房处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购买大江公司在丁县所建住房1套。双方约定合同发生纠纷后,可以向甲县法院或者丙县法院起诉。后因房屋面积发生争议,刘某欲向法院起诉。下列关于管辖权的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甲县和丙县法院有管辖权

B.只有丁县法院有管辖权

C.乙县和丁县法院有管辖权

D.丙县和丁县法院有管辖权


正确答案:B

第2题:

A县与BCDE四县相邻,营业地在A县的环宇公司与营业地在B县的泰隆公司在C县签定了一份标的额为5万元的买卖合同。合同约定:交货地点为环宇公司在C县的仓库;发生纠纷的解决方式为在D县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到A县或者E县人民法院起诉。该买卖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了争议,在此情况下,环宇公司依法可以通过下列哪些方式解决纠纷?( )。

A.向D县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B.向8县人民法院起诉

C.向C县人民法院起诉

D.向A县或者E县人民法院起诉


正确答案:BC

 《仲裁法》第10条规定,仲裁委员会可以在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法院所在地的市设立,也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但不能在县设立,故A项错误。约定的法院不明所以合同中的约定是无效的,故D项错误。购销合同由合同履行地(交货地),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所以由BC法院管辖。

第3题:

甲公司和乙公司签订买卖房屋的合同,双方约定日后若因此合同发生争议,应向A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所购房屋在B县,甲公司的主要营业地在C县,登记注册地在D县,乙公司主营业地在E县,登记注册地在F县,现在甲公司因此合同履行问题向法院提起诉讼,有管辖权的法院是:( )

A.A市中级人民法院

B.E县人民法院

C.B县人民法院

D.F县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C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4条的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故选择C项。

第4题:

甲公司向乙公司购进一批建材。乙按照合同约定为甲代办铁路托运,运往合同约定的交货地点M县。在运输过程中,甲与丙签订合同,约定将这些建材转让给丙,在M县火车站交货。由于山洪爆发,火车站在运输途中出轨,建材损毁,该损失由( )。

A、丙承担
B、甲承担
C、乙承担
D、甲与乙分担

答案:A
解析:
考点: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的承担。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受人承担。参见

第5题:

a县甲水果公司经理和b县乙农贸公司经 理在c县洽谈时签订了 1份苹果买卖合同,合同中明 确约定交货地点为d县,并规定发生纠纷时由c县或 d县的法院管辖。后甲公司迟迟不到d县提货,乙公 司唯恐时间过长影响苹果质量,便将苹果运至与a县 临近的e县,并书面通知甲公司到e县提货。甲只好 自己派汽车将苹果运回a县。后发现该批苹果中掺 杂了一些次品,甲公司欲起诉乙公司要求赔偿。则关 于本案的管辖,说法正确的是:( )
a. d县法院有管辖权
b. c县法院有管辖权
c. b县法院有管辖权
d. e县法院有管辖权


答案:C,D
解析:
。本题涉及合同履行地的确定和协议管辖 的基本知识。协议约定合同管辖的法院必须唯一确 定,本案中的约定无效,因此C县法院作为合同签订 地法院并不能取得管辖权。《民诉意见》第19条规 定,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购销合同的实 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 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本案中E县是实际履行 地,所以E县法院作为合同履行地法院、B县法院作为 被告住所地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6题:

甲公司和乙公司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日后若因此合同及与此合同有关的事项发生争议,应向A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合同中所涉及的房屋在B县,甲公司主要经营地在C县,乙公司主要经营地在B县。那么,如果甲公司因为此合同履行问题向法院提起诉讼,有管辖权的法院是:( )

A.A市中级人民法院

B.C县和B县基层人民法院

C.C县基层人民法院

D.B县基层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D
D。因为标的物房屋属于不动产,所以仍应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第7题:

甲县居民刘某与乙县大江房地产公司在丙县售房处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购买大江公司在丁县所建住房1套。双方约定合同发生纠纷后,可以向甲县法院或者丙县法院起诉。后因房屋面积发生争议,刘某欲向法院起诉。下列关于管辖权的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甲县和丙县法院有管辖权
B:只有丁县法院有管辖权
C:乙县和丁县法院有管辖权
D:丙县和丁县法院有管辖权

答案:B
解析:
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专属管辖。因此甲、乙之间的协议管辖因违反专属管辖而无效,本题中纠纷应由房屋所在地丁县法院管辖,故应选B。

第8题:

案情:甲县居民刘某与乙县诚信房地产公司在丙县售楼部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购买诚信公司在丁县所建住房一套。双方约定合同发生纠纷后可以向甲县法院或者丙县法院起诉。后因房屋面积发生争议,刘某欲向法院起诉。问题:刘某应向哪个法院提起诉讼?为什么?


参考答案:

刘某应向丁县法院起诉。因为这是涉及不动产的纠纷,属于专属管辖,应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即丁县法院。


第9题:

A县的甲公司与B县的乙公司于2001年7月3日签订一份空调购销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购进100台空调,每台空调单价2 000元,乙公司负责在B县代办托运,甲公司于货到后立即付款,同时约定若发生纠纷由合同履行地的法院管辖。乙公司于7月18日在B县的火车站发出了该100台空调。甲公司由于发生资金周转困难,于7月19日传真告知乙公司自己将不能履行合同。乙公司收到传真后,努力寻找新的买家,于7月22日与C县的丙公司签订了该100台空调的购销合同。合同约定:丙公司买下这100台托运中的空调,每台单价1 900元,丙公司于订立合同时向乙公司支付10 000元定金,在收到货物后15天内付清全部货款;在丙公司付清全部货款前,乙公司保留对空调的所有权;如有违约,违约方应承担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乙公司同时于当日传真通知甲公司解除与甲公司签订的合同。铁路运输公司在运输过程中于7月21日遇上泥石流,30台托运中的空调毁损。丙公司于7月26日收到70台完好无损的空调后,又与丁公司签订合同准备将70台空调全部卖与丁公司。同时丙公司以其未能如约收到100台空调为由拒绝向乙公司付款。问:
(1)乙公司在与甲公司的合同履行期届满前解除合同的理由是什么?在此解除合同的情形下,乙公司能否向甲公司主张违约责任?
(2)遭遇泥石流而毁损的空调的损失应由谁承担?为什么?
(3)乙公司认为丙公司拒绝付款构成违约,决定不返还其定金,还要求其支付36000元的违约金,问其主张能否得到支持?为什么?
(4)丙公司与丁公司所签合同的效力如何?为什么?


答案:
解析:
1)乙公司在与甲公司的合同履行期届满前,可以因为甲公司的预期违约行为而单方解除合同。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公司于7月19日传真告知乙公司自己将不能覆行合同,因此乙公司可以解除合同。乙公司可以向甲公司主张违约责任,要求甲公司赔偿损失。
(2)遭遇泥石流而毁损的空调的损失由甲公司承担。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买卖合同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在本案中,由于是代办托运的买卖合同,自货交第一承运人起风险转移给买受人。乙公司已经将货物交给火车站发送了。同时,在遭遇泥石流时,甲、乙间的合同尚未解除,因此,损失应由买受人甲公司承担。
(3)乙公司的主张不能得到支持。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定金和违约金只能择其一而适用,不能同时适用。
(4)丙、丁之间的合同为效力待定的合同。因为乙、丙之间的合同为所有权保留的合同。在丙付清全部货款之前,乙保留对空调的所有权。因此,丙公司在没有付清空调货款的情况下,订立买卖空调的合同,属于无权处分行为,该合同为效力待定合同。
【精解】本案例适用的法条主要有:《合同法》第51条(无权处分)、第94条第2项(法定解除权下的预期违约)、第108条(预期违约)、第116条(定金和违约金的选择适用)、第142条(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的转移)、第145条(货交第一承运人视为交付)。这里需要澄清一个问题,即所有权保留条款不影响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的转移。

第10题:

(2017年) 甲公司向乙公司购进一批建材。乙按照合同约定为甲代办铁路托运,运往合同约定的交货地点 M 县。 在运输过程中,甲与丙签订合同,约定将这批建材转让给丙,在 M 县火车站交货。由于山洪暴发,火车在 运输途中出轨,建材毁损。该损失应由( )。

A.甲承担
B.乙承担
C.丙承担
D.甲与丙分担

答案:C
解析:
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出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 时由买受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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