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校班主任许老师在批改作业时,发现学生刘俊辉的作业本中夹了一封写有×××收的信件,许老师顺便拆封阅读了此信。这是刘俊辉写

题目
问答题
某校班主任许老师在批改作业时,发现学生刘俊辉的作业本中夹了一封写有×××收的信件,许老师顺便拆封阅读了此信。这是刘俊辉写给一位女同学的求爱信,许老师看了十分生气,后来在班会上宣读了此信,同时对刘俊辉提出了批评。次日刘俊辉在家留了一张字条后离家出走。刘俊辉家长找到许老师理论并要求将刘俊辉找回。 许老师解释说:“我作为教师,对学生进行教育和管理是我的职责,我批评刘俊辉是为了教育和爱护他。他是从家中出走的,与我的工作没有关系。” 请问: (I)许老师的哪些做法不正确?试述你的判断所依据的法规及条款。(2)许老师的解释是否正确?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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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问答题
某校初中班主任吴老师在批改作业时,发现学生高某的作业本中夹了一封写有XXX收的信件,吴老师顺便拆封阅读了此信。这是高某写给一位女同学的求爱信,吴老师看了十分生气,后在班会上宣读了此信,同时对高某提出了批评。次日高某在家留了一张字条后离家出走。高某家长找到吴老师理论并要求将高某找回。吴老师解释说:"我作为教师,对学生进行教育和管理是我的职责,我批评高某是为了教育和爱护他。他是从家中出走的,与我的工作没有关系。"吴老师的哪些做法不正确?试述你的判断所依据的法规及条款。

正确答案: 吴老师私自拆阅学生高某信件的行为和在班会上宣读高某信件的行为是不正确。因为上述行为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第30条和第31条的规定。
解析: 暂无解析

第2题:

问答题
某班主任王老师经常拆阅学生的信件,有一次发现学生乐乐的作业本中夹了一封写有“欢欢收”的信件,王老师顺便拆封阅读了此信。这是乐乐写给欢欢的求爱信,王老师看了十分生气,后来在班会上宣读了此信,同时对乐乐提出了批评。次日乐乐在家留了一张字条后出走。乐乐家长找到王老师理论并要求将乐乐找回,王老师解释说:“我作为教师,对学生进行教育和管理是我的职责,我批评乐乐是为了教育和爱护他。他是从家中出走的,与我的工作没有关系。”  问题:(1)请你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判断王老师的哪些做法不正确。  (2)王老师的解释是否正确?为什么?

正确答案: (1)班主任王老师私自拆阅学生信件的行为和在班会上宣读信件的行为是不正确的。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39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对未成年人的信件、旧记、电子邮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隐匿、毁弃;除因追查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依法进行检查,或者对无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代为开拆、查阅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开拆、查阅。
(2)王老师的解释不正确。《教师法》第8条规定,教师要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教师负有对学生进行教育和管理的职责,但教师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必须建立在尊重学生人格、平等相待的基础上。尊重学生、平等对待学生是教师的最基本的职业道德,不能以教育和爱护学生为借口而侵犯学生。
解析: 暂无解析

第3题:

问答题
某校初中班主任吴老师在批改作业时,发现学生高某的作业本中夹了一封写有××收的信件,昊老师顺便拆阋了此信。这是高某写给一位女同学的求爱信,吴老师看了十分生气,后在班会上宣读了此信,同时对高某提出了批评。次日,高某在家留了一张字条后离家出走。高某家长找到吴老师理论并要求将高某找回。吴老师解释说:"我作为教师,对学生进行教育和管理是我的职责,我批评高某也是为了教育和爱护他。他是从家中出走的,与我的工作没有关系。"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本案例进行分析。

正确答案: 案例中,吴老师私自拆阅学生高某的信件以及在班会上宣读高某的信件内容的行为是不正确的。这些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一条和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虽然吴老师有对学生进行教育和管理的职责,但教师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必须建立在对学生人格的尊重和平等相待的基础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也规定,教师要"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尊重学生、平等对待学生是教师的最基本的职业道德,不能以教育和爱护学生为借口,侵犯学生的合法权益。吴老师使用不恰当的教育方式,对学生高某的离家出走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解析: 暂无解析

第4题:

某校初中班主任吴老师在批改作业时,发现学生高某的作业本中夹了一封写有XXX收的信件,吴老师顺便拆封阅读了此信。这是高某写给一位女同学的求爱信,吴老师看了十分生气,后在班会上宣读了此信,同时对高某提出了批评。次日高某在家留了一张字条后离家出走。高某家长找到吴老师理论并要求将高某找回。吴老师解释说:’我作为教师,对学生进行教育和管理是我的职责,我批评高某是为了教育和爱护他。他是从家中出走的,与我的工作没有关系。’吴老师的解释是否正确?为什么?


正确答案:吴老师的解释不正确,因为吴老师有对学生进行教育和管理的职责,但教师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必须建立在尊重学生人格、平等相待的基础上。《教师法》规定,教师要'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尊重学生、平等对待学生是教师的最基本的职业道德,不能借口教育和爱护学生而侵犯学生的合法权益。本案例中吴老师不适当的教育方式对学生高某的离家出走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第5题:

某校初中班主任吴老师在批改作业时,发现学生高某的作业本中夹了一封写有XXX收的信件,吴老师顺便拆封阅读了此信。这是高某写给一位女同学的求爱信,吴老师看了十分生气,后在班会上宣读了此信,同时对高某提出了批评。次日高某在家留了一张字条后离家出走。高某家长找到吴老师理论并要求将高某找回。吴老师解释说:’我作为教师,对学生进行教育和管理是我的职责,我批评高某是为了教育和爱护他。他是从家中出走的,与我的工作没有关系。’吴老师的哪些做法不正确?试述你的判断所依据的法规及条款。


正确答案:吴老师私自拆阅学生高某信件的行为和在班会上宣读高某信件的行为是不正确。因为上述行为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第30条和第31条的规定。

第6题: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材料:某校班主任许老师在批改作业时,发现学生刘俊辉的作业本中夹了一封写有××收的信件,许老师顺便拆封阅读了此信。这是刘俊辉写给一位女同学的求爱信,许老师看了十分生气,后来在班会上宣读了此信,同时对刘俊辉提出了批评。次日刘俊辉在家留了一张字条后离家出走。刘俊辉家长找到许老师理论并要求将刘俊辉找回。许老师解释说:"我作为教师,对学生进行教育和管理是我的职责,我批评刘俊辉是为了教育和爱护他。他是从家中出走的,与我的工作没有关系。"问题:请从教育法律法规相关角度分析许老师的做法。


正确答案: (1)许老师的做法是不妥当。
(2)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条明确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儿童权利公约》第16条规定:儿童的隐私,家庭、住宅或通信不受任意或非法干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教师要"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爱护关心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的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3)刘俊辉同学个人信件显然属于个人隐私,作为老师首先不能私自拆阅,更不能在班里公开,这是严重的侵权行为,也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相关规定相冲突。教师当然有教育教学权,但要以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为前提。
(4)许老师和所在的学校有责任将刘俊辉同学找回。

第7题:

某校班主任许老师在批改作业时,发现学生刘某的作业本中夹了一封写有×××收的信件,许老师顺便拆封阅读了此信。这是刘某写给一位女同学的求爱信,许老师看了十分生气,后来在班会上宣读了此信,同时对刘某提出了批评。次日刘某在家留了一张字条后离家出走。刘某家长找到许老师理论并要求将刘某找回。许老师解释说:“我作为教师,对学生进行教育和管理是我的职责,我批评刘某是为了教育和爱护他。他是从家中出走的,与我的工作没有关系。”
  请问:(I)许老师的哪些做法不正确?试述你的判断所依据的法规及条款。(2)许老师的解释是否正确?为什么?


答案:
解析:
【答案要点】(1)许老师私自拆阅学生刘某信件的行为和在班会上宣读刘某信件的行为是不正确的。因为上述行为违反了《教师法》第八条第l项“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和第4项“爱护关心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的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的规定。
  (2)许老师的解释不正确,因为许老师有对学生进行教育和管理的职责,但教师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必须建立在尊重学生人格、平等相待的基础上。《教师法》规定,教师要“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尊重学生、平等对待学生是教师的最基本的职业道德,不能借口教育和爱护学生而侵犯学生的合法权益。本案例中许老师不适当的教育方式对学生刘某的离家出走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第8题:

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某校班主任李老师在批改作业时,发现学生高某的作业本中夹了一封写有×××收的信件,李老师顺便拆封阅读了此信。这是高某写给一位女同学的求爱信,李老师看了十分生气,后来在班会上宣读了此信,同时对高某提出了批评。次日高某在家留了一张字条后离家出走。高某的家长找到李老师理论并要求将高某找回。李老师解释说;“我作为教师,对学生进行教育和管理是我的职责,我批评高某是为了教育和爱护他。他是从家中出走的,与我的工作没有关系。”
问题:
(1)李老师的哪些做法不正确试述你的判断所依据的法规及条款。
(2)李老师的解释是否正确为什么


答案:
解析:
(1)李老师私自拆阅学生高某信件的行为和在班会上宣读高某信件的行为是不正确的。因为上述行为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条和第三十一条的规定。 (2)李老师的解释不正确,因为李老师有对学生进行教育和管理的职责,但教师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必须建立在尊重学生人格、平等相待的基础上。《教师法》规定,教师要“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尊重学生、平等对待学生是教师最基本的职业道德,不能借口教育和爱护学生而侵犯学生的合法权益。本案例中李老师不适当的教育方式对学生高某的离家出走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第9题:

某校班主任李老师在批改作业时,发现学生高某的作业本中夹了一封写有×××收的信件,李老师顺便拆封阅读了此信。这是高某写给一位女同学的求爱信,李老师看了十分生气,后来在班会上宣读了此信,同时对高某提出了批评。次日高某在家留了一张字条后离家出走。高某家长找到李老师理论并要求将高某找回。李老师解释说:“我作为教师,对学生进行教育和管理是我的职责,我批评高某是为了教育和爱护他。他是从家中出走的,与我的工作没有关系。”

  请问:(1)李老师的哪些做法不正确?试述你的判断所依据的法规及条款。

  (2)李老师的解释是否正确?为什么?


答案:
解析:
(1)李老师私自拆阅学生高某信件的行为和在班会上宣读高某信件的行为是不正确的。因为上述行为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第30条和第31条的规定。

  (2)李老师的解释不正确,因为李老师有对学生进行教育和管理的职责,但教师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必须建立在尊重学生人格、平等相待的基础上。《教师法》规定,教师要“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尊重学生、平等对待学生是教师的最基本的职业道德,不能借口教育和爱护学生而侵犯学生的合法权益。本案例中李老师不适当的教育方式对学生高某的离家出走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