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对城乡规划的制定有哪些规定?

题目
问答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对城乡规划的制定有哪些规定?
如果没有搜索结果或未解决您的问题,请直接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城乡规划法》的法律责任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作出了若干规定,此处“依法”的所依之法为()

A、城乡规划法

B、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C、公务员法

D、有关城乡规划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


参考答案:BC

第2题:

2007年10月28日《城乡规划法》颁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该法对()等作了明确的法律规定,是符合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城乡统筹发展需要的完备法律。

A.城乡规划的监督检查
B.城乡规划的修改
C.城乡规划的实施
D.城乡规划的制定
E.城乡规划的审批程序

答案:A,B,C,D
解析:
2007年10月28日《城乡规划法》颁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该法共七章,对城乡规划的制定、城乡规划的实施、城乡规划的修改、城乡规划的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作了明确的法律规定,成为一部更符合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城乡统筹发展需要的完备法律。

第3题:

下列选项中,不符合城乡规划发展规律的是?()

A.制定城乡规划,要处理好局部与整体、近期与长远、需要与可能,综合平衡各种因素,妥善处理好各种关系

B.B制定城乡规划时,领导人可以凭个人喜好改变城乡规划建设

C.制定城乡规划时,要结合本地特点,园地制宜,因时制宜

D.制定城乡规划,要从人民的利益出发,接受群众监督


参考答案:

第4题:

城乡规划的法制监督不包括( )。

A.权力机关对城乡规划工作的监督
B.特定监察组织对城乡规划工作的监督
C.城乡规划的行政自我监督
D.城乡规划的社会监督

答案:B
解析:
城乡规划的法制监督包括:①权力机关对城乡规划工作的监督;②城乡规划的行政自我监督;③城乡规划的社会监督。

第5题:

2007年10月28日《城乡规划法》颁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该法对()等作了明确的法律规定,是符合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城乡统筹发展需要的完备法律。

A:城乡规划的监督检查
B:城乡规划的修改
C:城乡规划的实施
D:城乡规划的制定
E:城乡规划的审批程序

答案:A,B,C,D
解析:
2007年10月28日《城乡规划法》颁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该法共七章,对城乡规划的制定、城乡规划的实施、城乡规划的修改、城乡规划的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作了明确的法律规定,成为一部更符合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城乡统筹发展需要的完备法律。

第6题:

《城乡规划法》第26条规定的城乡规划的批前公告,适用于所有的城乡规划,包括近期建设规划。()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参考答案:错

第7题:

《城乡规划法》规定“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必须遵守本法”,这是规定了《城乡规划法》适用范围。指出下列各项适用范围哪些是符合《城乡规划法》规定的( )。

A.确定了《城乡规划法》适用的地域范围
B.确定了《城乡规划法》适用的管理对象范围
C.确定了《城乡规划法》适用的行为范围
D.确定了《城乡规划法》适用的管理目标范围
E.确定了《城乡规划法》适用的授权范围

答案:A,C
解析:
《城乡规划法》(2015年修订版)第二条规定,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必须遵守本法。本法所称规划区,是指城市、镇和村庄的建成区以及因城乡建设和发展需要,必须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城乡规划法》适用的地域范围是“规划区内”,行为范围是“制定和实施”以及“进行建设”。

第8题:

《市城乡规划条例》规定的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应当遵循的原则不包括( )。

A、城乡统筹

B、因地制宜

C、集约发展

D、同步规划建设


参考答案:D

第9题:

根据《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对城乡规划工作的监督检查不包括()

A:公众对城乡规划工作的监督
B:人大对城乡规划工作的监督
C:上级主管部门对城乡规划工作的监督
D:行政监督检查

答案:C
解析:
《城乡规划法》对城乡规划工作的监督检查作了明确的规定:(1)行政监督检查;(2)人大对城乡规划工作的监督;(3)公众对城乡规划工作的监督。

第10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行政法学知识判断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

A.《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规定的行政法律关系主体是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
B.县级以上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行政的法律空间范围是其所辖行政区域
C.《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规定的行政主体是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
D.《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规定的行政相对方的建设行为的法律空间范围是指城乡规划区

答案:A
解析:
A项,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即行政法主体,又称行政法律关系的当事人,是行政法权利的享有者和行政法义务的承担者。行政法主体包括所有参与行政法律关系的国家机关和法律授权的组织等行政主体、国家公务员、行政相对人以及其他组织和个人。

更多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