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
错
第1题:
第2题: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中规定:纳税人在地税机关已申报营业税未开具发票,2016年5月1日以后需要补开发票的,可于2016年12月31日前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补开发票后如何进行申报表填报和申报?一窗式比对异常如何处理?
第3题:
A、601“预付卡销售和充值”
B、602“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预收款”
C、603“已申报缴纳营业税未开票补开票”
D、604“其他不征税项目”
第4题:
房地产老项目预收款已缴纳营业税,但未开票,现在开具普票,申报表如何处理?
第5题: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其2016年4月30日前收取并已向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缴纳营业税的预收款,未开具营业税发票的,如何开票?
第6题:
房地产开发企业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收到预收款时如何向购买方开具发票?
第7题: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其2016年4月30日前收取并已向地税局交过营业税的预收款,未开具营业税发票的,可以开具国税发票吗?还需要缴纳增值税吗?
第8题:
第9题:
2016年4月30日前收取的并已向地税机关申报缴纳营业税,未开具营业税发票的,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请问开具发票的时候适用税率是多少?如何申报?
第10题:
(2016)23公告第三条(七)中:纳税人在地税机关已申报营业税未开具发票,2016年5月1日以后需要补开发票的,可于2016年12月31日前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补开发票涉及申报比对,需要备案?如何证明该笔试点前已申报缴纳营业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