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地在我国的甲公司向营业地在英国的乙公司订购电脑2000台。合同规定,电脑价格为每台600美元CIF上海,2013年7

题目
不定项题
营业地在我国的甲公司向营业地在英国的乙公司订购电脑2000台。合同规定,电脑价格为每台600美元CIF上海,2013年7月2日纽约港装货,合同未约定法律适用问题。货物于2013年7月2日装船,但是外包装有破损。乙公司向船公司出具了货物品质的保函。船长应乙公司的请求,出具了清洁提单。乙公司据此从银行取得了货款。货物到达上海港后,甲公司发现,电脑外包装箱有严重破损,电脑亦受到损坏,遂向船方提出索赔。船公司出示了乙公司提供的保函,认为该事应由乙公司负责,并建议甲公司凭手中的保单向保险公司索赔。根据以上情况,回答下列问题:甲公司可以选择哪几种救济方式?()
A

甲公司可以向船公司索赔

B

甲公司可以向乙公司索赔

C

若保险合同约定保险公司对因为包装不当造成的货物损失也须承担赔偿责任,甲公司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赔

D

甲公司可以同时向保险公司和乙公司以及船公司索赔,并获得多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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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甲电脑公司与乙签订了一份电脑购销合同,由甲电脑公司向乙出售20台电脑,合同约定由乙自行提货负责运输.在提货过程中,由于甲电脑公司装运工的疏忽,实际装运了21台电脑.在运输过程中,恰逢雨天路滑,车辆倾覆,货物灭失.此时甲电脑公司发现装货有误,遂通知乙返还.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乙应当返还多装的1台电脑

B.电脑的灭失,全部由甲电脑公司承担

C.电脑的灭失,20台电脑由乙承担,1台由甲电脑公司承担

D.电脑的灭失,全部由乙承担


正确答案:C
8.答案:C 考点:不当得利与风险负担讲解:对于该20台电脑而言,依据合同法的规定,风险自交付之时转移。由于本案中,采用乙提货的方式,所以自装运完毕时视为交付,交付后风险由乙承担。多装的1台电脑构成不当得利。所谓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上的原因,因他人财产受到损失而使自己获得利益的法律事实。其构成必须符合以下要件:一方获得利益,他方受损,一方获利与他方受损之间有因果关系,无合法的依据。本案中,这l台电脑对于乙而言,并非合同约定的标的,只是由于装运工的疏忽而多装的,无合同依据,所以为不当得利。我国法律规定,对于不当得利,如果不当得利人无过错的,以现存的利益为返还范围,而该台电脑已经灭失,所以乙不再负返还义务。

第2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甲公司为卖方,乙公司为买方。合同约定,由甲公司负责运输,运输方式为火车运输。后双方在交货地点上发生争议,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交货地点应为( )。

A.甲公司所在地的火车站

B.乙公司所在地的火车站

C.乙公司的营业所在地

D.乙公司的仓库所在地


正确答案:A
A。解析: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

第3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定电脑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由丙公司代替甲公司向乙公司支付电脑价款,但丙公司在该合同履行期限内未向乙公司支付电脑价款。对此,下列叙述正确的是()。

A.丙公司应向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B.甲公司应向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C.甲公司与乙公司签定的电脑买卖合同无效

D.乙公司可选择甲公司或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参考答案:B

第4题:

甲国和乙国均为《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本题中以下简称《公约》)的缔约 国,则根据《公约》的规定,下列买卖交易不适用《公约》的有、
A.营业地在甲国的A公司通过在拍卖行竞拍买得营业地在乙国的B公司的一批货物
B.营业地在甲国的A公司为营业地在乙国的B公司加工生产了两艘万吨油轮,并按期交货
C.营业地在甲国的A公司将所持有的乙国的B公司的股票转让给丙国的C公司
D.营业地在甲国的A公司将一批残次服装出售给营业地在乙国的B公司


答案:A,B,C
解析:
在地域上,据《公约》营业在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所订立的货物销售合同,如果这些国家是缔 约国,即属于《公约》的适用范围。关于不属于《公约》适用范围的货物买卖或其他事项,《公约》第2条规定, 它不适用下列6种销售:(1)购供私人、家人或家庭使用的货物的销售;(2)经由拍卖的销售;(3)根据法律执 行令状或其他令状的销售;(4)公债、股票、投资证券、流通票据或货币的销售;(5)船舶、船只、气垫船或飞机 的销售;(6)电力的销售。选项A是拍卖行为,选项B是油轮交易,选项C是股票交易,依《公约》都不在适用 范围之内,所以本题的答案是A、B、C。

第5题:

中国甲公司向美国乙公司(主营业地在美国)购买一批电脑。关于本案所涉合同的法律适用问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公司和乙公司可以协议选择合同所适用的法律
B.如果甲公司和乙公司未就法律适用问题进行选择,则应适用美国法
C.如果甲公司和乙公司未就法律适用问题进行选择,则应适用最密切联系地法
D.如果甲公司和乙公司未就法律适用问题进行选择,则应适用最密切联系地法或美国法

答案:A,D
解析:
选项A正确。根据《法律适用法》第41条的规定,合同适用双方当事人选择的法律。甲公司和乙公司当然可以选择。选项B错误。根据《法律适用法》第41条的规定,当事人没有选择时,适用特征性履行方经常居所地法或其他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所谓的特征性履行方在这里指合同的卖方,即美国乙公司。但法律规定中是“或者”,答案中只说应该适用美国法显然不正确。特征性履行方的具体内容参见本题[考点深挖]。选项C错误。如B项所述,最密切联系地法和特征性履行方经常居所地法是一种“或者”的关系,这种关系的另一种表达是“可以”。选项D正确。如B项解析所述,最密切联系地法和作为特征性履行方经常居所地的美国法之间是一种“或者”的关系。D项的表述中体现出了或者,符合法律的规定。

第6题:

甲贸易公司听说乙灯具公司的灯具十分畅销,甲贸易公司遂向乙灯具公司订购一批节能灯。在缔约时,乙灯具公司告知甲公司,该型号节能灯已经不再生产,仅有的一批全部存放在与甲公司同在一个城市的丙公司的仓库中。甲乙在合同订立时约定由甲方提货,但没有约定交付地点,事后也没有约定,则甲公司的提货地点为()。

A.甲贸易公司所在地

B.乙灯具公司的营业地

C.丙公司的仓库

D.由乙方指定


参考答案:C

第7题:

甲工厂向乙公司提出购买20台电脑,单价6000元,乙公司同意提供电脑,但认为价格偏低,要求每台电脑增加500元,甲工厂表示同意。乙公司的行为是( )。

A.要约

B.承诺

C.要约邀请

D.撤回要约


正确答案:A
解析:考查要点是要约。要约是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发出的希望与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内容具体明确,具备合同的主要条款,因此。甲工厂发出的是要约。同时,乙工厂将甲工厂发出的要约进行了实质性变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则乙工厂发出的是新要约,而不是承诺。因此,A项是正确答案。B项、C项和D项均与题意不符,应当排除。

第8题:

若下列选择所涉各国均为公约缔约国,则根据《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的规定,下列买卖交易不适用公约的是:

A.营业地在甲国A公司通过拍卖竞拍买得营业地在乙国B公司的一批货物

B.营业地在甲国A公司为营业地在乙国B公司加工生产了两艘万吨油轮,并按期交货

C.营业地在甲国A公司将所持有的乙国B公司的股票转让给丙国C公司

D.营业地在甲国A公司将一批残次服装出售给营业地在乙国的B公司


正确答案:ABC

第9题:

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以3000元每台的单价购买100台电脑的要约,乙公司回复“同意出售100台电脑,但单价为每台3100元”,该回复属于( )。

A.新要约
B.部分无效承诺
C.要约邀请
D.有效承诺

答案:A
解析:
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要约的实质性要件是指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方面的内容,如果受要约人对上述内容加以变更,便构成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

第10题:

甲公司委托乙公司代其从市场上购买。100台笔记本电脑,约定的价格为每台电脑8000元。根据上述情况,下列有关乙公司行为的说法,正确的是(  )。
A.乙公司以每台7000元从市场上购得电脑,所得利益归自己所有
B.由于市场价格升高,乙公司以每台9 000元从市场上购得电脑,要求甲公司支付差额
C.乙公司自己手中正好有此类产品,将这些产品卖给甲公司,并要求甲公司支付报酬
D.乙公司以每台7 000元价格从市场上购得电脑,由于合同没有约定增加报酬,乙公司无权要求甲公司支付报酬


答案:C
解析:
【精解】甲公司和乙公司签订的合同是行纪合同。根据《合同法》第418条和第419条的规定,选C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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