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属于间接正犯的成立范围包括()。

题目
多选题
下列属于间接正犯的成立范围包括()。
A

利用没有达到刑事法定年龄或者没有辨认控制能力的人的身体活动

B

利用他人不具有行为性的身体活动

C

利用缺乏故意的行为

D

利用他人的正当行为

E

利用被害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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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间接正犯:指利用他人作为工具作案,其与被利用者不存在共同犯罪。下列属于间接正犯的是:

A.在一起入室盗窃案中,甲某只负责望风,没有实施具体的盗窃

B.甲某预谋毒杀一个病人,想方设法将毒药交与不知情的护士

C.甲某将抢劫得到的珠宝卖给了不知情的收购商

D.甲某将非法获得的照片免费发送给网友传阅


正确答案:B
A项,在入室盗窃中甲某是共犯;C项,甲某利用护士的不知情而将毒药交与护士而谋杀他人,甲某与护士不构成共犯,甲某就是间接正犯;C、D两项均不存在利用他人作案的行为。所以.正确答案是B。

第2题:

无业青年李某(23岁)与15岁的初中学生王某在网吧相识,李某指使王某乘网吧主人不在时,将一台电脑偷走卖与他人。买后所得的5000元钱二人平分,各得2500元。下列选项中对李某行为认定正确的是( )

A.成立教唆犯罪

B.盗窃罪的间接正犯

C.与王某成立共同犯罪

D.成立传授犯罪方法罪


正确答案:B
本题考查教唆犯的成立条件。
教唆犯所教唆的对象必须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根据《刑法》第17条第2款的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只对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负刑事责任,本案中的王某未满16周岁,对盗窃罪不承担刑事责任,也就不能成为教唆犯的对象。因此李某不成立教唆犯,也不与王某成立共同犯罪,而是成立盗窃罪的间接正犯,独立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传授犯罪方法罪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各种手段将犯罪方法传授与他人,被传授的对象没有限定,而且是独立的罪名,有独立的法定刑,与教唆犯罪有很大区别。

第3题:

教唆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犯罪,教唆人单独构成间接正犯。()


参考答案:正确

第4题:

下列属于间接采集信息程序的包括( )。


正确答案:ABDE

第5题:

间接正犯又可以称为间接实行犯,是指把他人作为工具利用的情况。利用者与被利用者不成立共同犯罪。根据以上定义,下列不属于间接正犯的是( )。


正确答案:B
越某与赵某属于共同犯罪。只是二人在实际实施犯罪过程中所起的作用不同而已。A项是利用他人的行为,护士刘某并无主观过错,因此不是犯罪主体,李医生是间接正犯。C项钱某为无刑事责任能力人,被他人利用实施犯罪,张某是间接正犯。D项与A项情况相似,也是利用无主观过错的人实施犯罪,华某也属于间接正犯。故本题正确答案应为B。

第6题:

请教公务员考题:根据是否直接实施犯罪为标准,正犯被分为直接正犯和间接正犯。直接正犯是

根据是否直接实施犯罪为标准,正犯被分为直接正犯和间接正犯。直接正犯是指亲自违法地且有责地实施了实行行为,因而实现构成要件之犯罪人;间接正犯是指虽非因行为人自身的行为,而是通过其他人(甚至是被害人自己)而实现构成要件之人。

根据上述定义,下列描述中甲的行为属于间接正犯的是()。

A. 丙是乙的妻子,乙上班后,甲前往丙家欺骗丙说:“我是乙的新任秘书,乙上班时忘了带提包,让我来取。” 丙信以为真,甲从丙手中得到提包(价值3000元)后逃走

B. 在山崖边上,甲为杀死乙,故意推乙身后的丙,丙突然受到甲的推力之后站立不稳,但此时乙已经走开,丙坠落悬崖摔死

C. 甲将装有毒品的包裹交给不知情的旅客乙,乙将毒品带出境外

D. 乙用枪威逼仓库保管员甲打开仓库,抢走财物近3万元

 


.C[解析] 间接正犯关键词是“非因行为人自身的行为”。A项,甲直接从财物占有人丙手中取得提包,甲的行为属于诈骗的直接正犯;B项,甲直接杀死了丙,亦不是间接正犯;C项,甲的行为属于间接正犯;D项,甲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故不是间接正犯。C为正确选项。

第7题:

根据是否直接实施犯罪为标准,正犯被分为直接正犯和间接正犯。直接正犯是指亲自违

法地且有责地实施了实行行为,因而实现构成要件之犯罪人;间接正犯是指虽非因行为人自身的行为,而是通过其他人(甚至是被害人自己)而实现构成要件之人。

根据上述定义,下列描述中甲的行为属于间接正犯的是( )。

A.丙是乙的妻子,乙上班后,甲前往丙家欺骗丙说:“我是乙的新任秘书,乙上班时忘了带提包,让我来取。”丙信以为真,甲从丙手中得到提包(价值3000元)后逃走

B.在山崖边上,甲为杀死乙,故意推乙身后的丙,丙突然受到甲的推力之后站立不稳,但此时乙已经走开,丙坠落悬崖摔死

C.甲将装有毒品的包裹交给不知情的旅客乙,乙将毒品带出境外

D.乙用枪威逼仓库保管员甲打开仓库,抢走财物近3万元


正确答案:C
间接正犯关键词是“非因行为人自身的行为”。A项,甲直接从财物占有人丙手中取得提包,甲的行为属于诈骗的直接正犯;B项,甲直接杀死了丙,亦不是间接正犯;C项,甲的行为属于间接正犯;D项,甲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故不是间接正犯。C为正确选项。

第8题:

下列属于间接正犯的是:( )

A.甲用枪威逼仓库保管员打开仓库,抢走财物近3万元。甲成立间接正犯

B.乙将装有毒品的包裹交给不知情的旅客,让其带出境外。乙成立间接正犯

C.丙强制被害人自杀身亡,丙成立间接正犯

D.某市交通局局长丁让其非国家工作人员的妻子接受贿赂,丁成立间接正犯


正确答案:ABCD
【考点】间接正犯
【解析】间接正犯是指利用非正犯的他人实行犯罪的情况。即存在直接行为者与幕后支配者,幕后支配者支配了直接行为者的行为。间接正犯最常见的是利用没有达到法定责任年龄或者没有辩认控制能力的人进行犯罪活动。实际上还包括:(1)利用他人不具有行为性的身体活动或者受强制的身体活动,如A;(2)利用缺乏故意的行为,如B;(3)利用他人的正当行为,如利用他人的正当防卫、紧急避险行为实现犯罪;(4)利用被害人的行为,如C; (5)利用有故意的工具。有的犯罪的成立除了要求有故意之外,还要求行为人具有一定身份或者具有一定目的;所谓利用有故意的工具,就是指虽然具备犯罪主体的一般条件但缺乏身份犯中的身份;或者被利用者虽然具有故意,但缺乏目的犯中的目的。如D。
在前5种情况下,利用者与被利用者之间不构成共同犯罪,但在最后一种情形下,可以成立共同犯罪。

第9题:

丙是乙的妻子。乙上班后,甲前往丙家欺骗丙说:"我是乙的新任秘书,乙上班时好象忘了带提包,让我来取。"丙信以为真,甲从丙手中得到提包(价值3300元)后逃走。关于甲的行为,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盗窃罪的直接正犯

B.诈骗罪的间接正犯

C.盗窃罪的间接正犯

D.诈骗罪的直接正犯


正确答案:ABC

第10题:

15周岁的甲意图盗窃,17周岁的乙对此知情,仍应甲的要求为其配置万能钥匙。甲用乙配置的钥匙,盗窃他人财物3万元。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

A.如认为责任年龄、责任能力不是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则甲、乙成立共犯
B.如认为甲、乙成立共犯,则乙成立盗窃罪的从犯
C.不管甲、乙是否成立共犯,都不能认为乙成立盗窃罪的间接正犯
D.由于甲不负刑事责任,对乙应按盗窃罪的片面共犯论处

答案:D
解析:
成立盗窃罪,要求行为主体年满16周岁。甲实施盗窃时只有15周岁,无责任能力。如认为责任年龄、责任能力不是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则甲实施盗窃,乙对此提供帮助,二人相互协作完成犯罪,故应认定甲、乙成立共同犯罪。据此,A选项表述正确。在甲、乙成立共同犯罪的前提下,由于乙的帮助行为在共同犯罪中仅起次要作用,因此,乙成立盗窃罪的从犯。B选项表述正确。如果甲、乙成立共同犯罪,则乙的行为属于帮助行为,而不是实行行为,故乙不成立间接正犯(间接正犯的行为是实行行为)。如果甲、乙不成立共同犯罪,即便要追究17周岁的乙的刑事责任,也不能认定乙成立盗窃罪的间接正犯,因为成立间接正犯,要求行为人对所利用的工具具有支配性,而在本案中,乙是应甲的要求为其配置万能钥匙,甲是否实施盗窃以及如何盗窃,乙都不具有支配性,无法将本案评价为如同乙本人亲自实施盗窃一般,故乙不属于间接正犯。
因此,不管甲、乙是否成立共犯,都不能认为乙成立盗窃罪的问接正犯。C选项表述正确。片面共犯是指参与同一犯罪的人中,一方认识到自己是在和他人共同犯罪,而另一方没有认识到有他人和自己共同犯罪。而在本题中,甲、乙存在盗窃他人财物的意思联络,不符合片面共犯的概念。D选项的表述错误,为本题正确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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