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辨认控制能力的概念、两者之间的关系及种类。

题目
问答题
试述辨认控制能力的概念、两者之间的关系及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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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在某些情况下,有辨认能力的人可能基于某种原因而丧失控制能力,此人仍然具有辨认控制能力。


参考答案:错
所谓辨认控制能力,是指同时具有辨认和控制能力;如果缺少其中一种能力,则属于没有辨认控制能力。

第2题:

试述诉讼代理人的概念、特征与种类。


参考答案:

代理人是指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的委托及人民法院的指定,在一定的权限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代理当事人进行行政诉讼行为的人。特征:诉讼代理人只能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诉讼活动不得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的目的,在于维护被代理人而不是自己的合法权益;诉讼诉讼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所实施的诉讼行为,其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类型:法定代理人和委托代理人。


第3题:

试述年金的概念,它包括哪些种类?


参考答案:年金是指一定时期内每期发生相等金额的收付款项。折旧、利息、租金、保险费等通常表现为年金的形式。年金按付款方式可以分为:①普通年金(也称后付年金)是指发生在每期期末等额的收付款项的年金,在现实经济生活中这种年金最为常见,所以称作普通年金;
②先付年金是指在一定时期内发生在各期期初等额的系列收付款项;③延期年金是指在最初若干期没有收付款项的情况下,发生在后面若干期等额的系列收付款项;④永续年金是指无限期发生支付的年金。

第4题:

试述总量指标的概念和种类?


正确答案: 总量指标,是反映社会经济现象发展的总规模、总水平的综合性指标。
总量指标按其反映的总体内容不同,分为总体单位总量和总体标志总量。总体单位总量是总体单位数的合计数,是用来反映总体规模大小的总量指标;总体标志总量是指反映总体中各单位标志值总和的总量指标。
总量指标按其反映的时间状况不同,分为时期指标和点指标。时期指标,是指反映社会经济现象在某一时段内发展变化结果的总量指标;时点指标,是指反映社会经济现象在某一时刻所处水平的总量指标。

第5题:

请简述信息与知识的概念,并描述两者之间的关系?


参考答案:知识来源于信息,但不等于信息,知识与信息的产生不是同步的,而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人们对大量积累起来的信息加以组合、有序化、系统化,发现并总结其一般规律形成的“从人类历史发展的角度去讲,所有信息都将成为知识”。

第6题:

什么是刑事责任能力?辨认能力与控制能力是什么关系?


参考答案:

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构成犯罪和承担刑事责任所必须的,行为人具备的刑法意义上辨认和控制自己的行为的能力,简言之,刑事责任能力就是行为人辨认和控制自己的行为能力。
刑事责任能力中的辨认能力与控制能力之间,存在着有机的联系.一方面,辨认能力是刑事责任能力的基础,只对自己行为在刑法上的意义有认识能力,才谈的上凭借这种认识能力而自觉有效的选择和决定自己是否实施触犯刑法的行为的控制能力,控制能力的具备是以辨认能力的存在为前提,另一方面,控制能力是刑事责任能力的关键。在具有辨认能力的基础上还要有控制能力才能具备刑事责任能力,仅有辨认能力而没控制能力,就没有选择和决定自己行为的能力,就不成其为刑事责任能力。


第7题: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以及司法实践,对行为人的辨认控制能力分为()

A.完全辨认控制能力

B.相对辨认控制能力

C.部分辨认控制能力

D.减轻辨认控制能力

E.限制辨认控制能力


参考答案:A, B, C, D, E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以及司法实践,对行为人的辨认控制能力分为:
(1)完全辨认控制能力
(2)相对辨认控制能力
(3)部分辨认控制能力
(4)减轻辨认控制能力
(5)限制辨认控制能力
(6)无辨认控制能力

第8题:

什么是刑事责任能力?如何理解辨认能力与控制能力的关系?


正确答案:
答: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构成犯罪和承担刑事责任所必需的,行为人具备的刑法意义上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简言之,刑事责任能力就是行为人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我国刑法理论一般认为,刑事责任能力的本质,是行为人在行为时具备相对的自由意志能力,即行为人实施刑法所禁止的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具备有条件的也即相对自由的认识和挟择行为的能力。因此,刑事责任能力是行为人行为时犯罪能力与承担刑事责任能力的统一,是其辨认行为能力和控制行为能力的统一。
刑事责任能力的内容,是行为人对自已行为所具备的刑法意义上的辨认能力与控制能力。刑事责任能力中的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之间,存在着有机的联系。一方面,辨认能力 是刑事责任能力的前提和基础。只有对自己的行为在刑法上的意义有认识,才谈得上凭借这种认识能力而自觉有效地选择和决定自己是否实施触犯刑法的行为。只要确认某人没有辨认能力,他便不具备控制能力,从而不存在刑事责任能力。控制能力的具备是以辨认能力的存在为前提条件的,不具备辨认能力的未达刑事责任年龄的幼年人和患严重精神病的人,自然也就没有刑法意义上的控制能力。另一方面,控制能力是刑事责任能力的关键。在具备辨认能力的基础上,还需要有控制能力才能具备刑事责任能力,只要确认了控制能力就一定具备辨认能力。人虽然有辨认能力,但也可能不具有控制能力而并无刑事责任能力。总之,刑事责任能力的存在,要求辨认能力与控制能力必须齐备,不可或缺。

第9题:

下列人员中,( )不可以成为危害货币管理罪的主体。

A.年满十八周岁,具有辨认控制能力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
B.年满十八周岁,具有辨认控制能力的自然人
C.金融机构
D.年满十六周岁,具有辨认控制能力的自然人

答案:C
解析:
危害货币管理罪主要包括金融机构工作人员购买假币、以假币换取货币罪和持有、使用假币罪。其中,金融机构工作人员购买假币、以假币换取货币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为年满十六周岁,具有辨认控制能力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持有、使用假币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为年满十六周岁,具有辨认控制能力的自然人。

第10题: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以及司法实践,对行为人的辨认控制能力分为()。

  • A、完全辨认控制能力
  • B、相对辨认控制能力
  • C、部分辨认控制能力
  • D、减轻辨认控制能力
  • E、限制辨认控制能力

正确答案:A,B,C,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