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国有控股公司董事长李某伙同财务总监王某,采用关联交易的手段骗取国家建设资金30万元。根据规定,对李某和王某应给予记大过

题目
判断题
某国有控股公司董事长李某伙同财务总监王某,采用关联交易的手段骗取国家建设资金30万元。根据规定,对李某和王某应给予记大过处分。( )
A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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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王某因合同关系欠李某100万元,而张某也因合同关系欠王某100万元,现王某与李某协商将张某欠王某的100万元转让给李某,李某表示同意,并由王某通知了张某。此时王某和李某的合同关系属于因( )而终止。

A.解除

B.抵消

C.免除债务

D.混同


正确答案:D

第2题:

李某和王某系同事,一日因琐事发生口角,李某便当众揭露王某的隐私,王某便到法院控告李某,但在法院审理过程中,李某又与王某重归于好,王某要求撤诉,法院应当()

A、对李某免予起诉

B、终止审理

C、不起诉李某

D、宣告李某无罪


参考答案:B

第3题:

李某和王某是夫妻,因家庭琐事李某给了王某一耳光,王某报警。李某事后非常后悔,立即给王某道歉,王某也原谅了李某,不愿意公安机关处理李某。公安机关的下列做法,正确的是( )。

A.及时出警,依法取证

B.保护王某、李某的隐私

C.对李某批评教育

D.尊重王某的意愿,对李某不予处理


参考答案:ABCD

第4题:

张某以自己价值70万元的轿车抵押给李某借款30万元,后又抵押给王某借款50万元,均签订了抵押合同,但是王某和李某都没有到有关部门进行抵押登记,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有( )。

A.李某的抵押权尚未设立
B.王某的抵押权已经设立
C.若张某均无力清偿李某、王某的债权,则王某优先于李某对轿车拍卖所得价款受偿
D.若张某均无力清偿李某、王某的债权,则李某优先于王某对轿车拍卖所得价款受偿

答案:A,C,D
解析:
动产抵押权自抵押合同成立时生效,且动产可以在抵押物价值范围内设立多项抵押权,选项A错误,选项B正确;抵押权均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没有先后顺序,选项CD错误

第5题:

某国有控股公司董事长李某伙同财务总监王某,采用关联交易的手段骗取国家建设资金30万元。根据规定,对李某和王某应给予记大过处分。 ( )


正确答案:×
本题考核违反国家有关投资建设项目管理规定行为的处分。只有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人员属于国家公务员的,才给予记大过等行政处分,本题李某和王某是公司的职员,不是国家公务员,不应给予行政处分。

第6题:

李某向王某借款10万元,由于李某无力偿还,其兄李某某代为偿还。下列表述中错误的是()。

A.李某和王某之间的合同关系消灭,李某无须再向王某清偿

B.李某某向王某清偿的时候,王某不得拒绝受领

C.李某某向王某清偿的时候,王某可以拒绝受领

D.李某某清偿后可向李某求偿


参考答案:C

第7题:

王某在会计机构负责人夏某的监管下,将会计资料移交给李某。事后李某发现该会计资料存在严重差错,王某以已经移交完毕为由不予理睬。根据规定,应该承担法律责任的是( )。

A.王某

B.李某

C.王某和李某

D.王某、李某及夏某


正确答案:A
移交人员应对移交前的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故选A。

第8题:

王某和李某系词事,一日因琐事发生口角,李某当众侮辱王某,王某便到法院控告李某,但在法院审理过程中,王某与李某重归于好,王某某要求撤诉,法院应当:( )。

A.不起诉李某

B.终止审理

C.宣告李某无罪

D.对李某免予起诉


正确答案:B
《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而本案是侮辱案,属于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自诉人王某要求撤诉,人民法院应当终止审理。故本题正确答案为B。

第9题:

李某欠王某20万元到期无力偿还。孙某欠李某25万元已经到期,李某为拖延对王某的债务,通知孙某延期2个月偿还。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王某可请求人民法院撤销李某的行为
B:王某无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李某的行为
C:王某行使撤销权的范围是25万元
D:王某行使撤销权的费用由李某承担,孙某应当适当分担

答案:A
解析:
《合同法》第74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合同法解释(二)》第18条规定:债务人放弃其未到期的债权或者放弃债权担保,或者恶意延长到期债权的履行期,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提起撤销权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题目中,李某欠王某20万元到期无力偿还,为了逃避履行债务延长其到期期限,将债务人孙某的偿还期限延期2个月,对债权人王某已经造成了损害,属于“恶意延长到期债权的履行期,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行为,因此王某可依照《合同法》第74条的规定请求人民法院撤销李某的行为。故A选项正确。B选项错误。题目中,债权人王某的债权是20万元,因此其行使撤销权的范围应当是20万元,而不是25万元。故C选项错误。《合同法解释(一)》第26条规定: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第三人有过错的,应当适当分担。本题中,孙某没有过错,因此王某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李某承担,孙某不必分担。故D选项错误。

第10题:

李某是某区负责招商引资工作的主管,喜好赌博。王某是李某的好友,经常与李某一起赌博。李某最近手气不好,输给王某很多钱,无力偿还。于是李某与王某合谋以签订招商引资签订合同为方式,骗取财物。李某与不具备相应资质的王某签订合同,骗取区政府100万元定金,李某分得70万元,王某分得30万元。关于本案,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李某构成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
B.王某构成合同诈骗罪
C.李某构成合同诈骗罪的共犯
D.李某构成贪污罪


答案:A,B,C
解析:
李某在主观上是故意,不能构成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A错误。李某利用职务便利故意与王某签订合同,骗取公有财物的行为,应当以贪污罪论处,王某构成贪汚罪的共犯。故ABC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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