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人士如何申请社会保障性商品房?

题目
问答题
离婚人士如何申请社会保障性商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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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什么是社会保障性商品房?


正确答案: 社会保障性商品房是市政府提供给住房困难的中低收入家庭购买的,限定建设标准和销售价格,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

第2题:

社会保障性商品房的价格是如何确定的?


正确答案: 社会保障性商品房的售价是由控制性建设开发成本加基准地价综合测算确定,即社会保障性商品房的售价=控制性建设开发成本+基准地价。社会保障性商品房售价由市建设局与管理局会同财政、国土房产等部门制定,报市政府批准向社会公布执行。

第3题:

对王强父母婚前为其购买的商品房,离婚时如何处理?


参考答案:

由于房屋是王强的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应归王强所有。


第4题:

我和小孩是厦门户口,先生户口在外地,我能和小孩两人申请购买社会保障性商品房吗?


正确答案: 不能,申请社会保障性商品房的家庭成员必须包括配偶和未成年子女。

第5题:

申请社会保障性商品房如何评分?


正确答案: 按申请家庭的住房面积、户口落户时间、家庭结构及婚龄等方面进行评分,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一)按现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评分:
1、无房户计20分;
2、2平方米以下计17分;
3、2平方米以上4平方米以下计14分;
4、4平方米以上6平方米以下计11分;
5、6平方米以上8平方米以下计8分;
6、8平方米以上10平方米以下计5分
7、10平方米以上12平方米以下计2分。
上述所称“以下”含本数、“以上”不含本数。
(二)按户口在厦年限评分:
参与申请的家庭成员分别计分并累加计算。户口在厦时间每人每年按1分累加,超过6个月不满1年的按1分计,6个月以下(含6个月)按0.5分计,每户最高分为30分。
在厦时间认定:
1、落户时间起算时间;
2、原户籍不在本市,在本市大中专院校读书毕业后直接落户的,在厦时间自毕业时算起;
3、原户籍在本市,因支援内地建设、上山下乡到外地者,返回厦门定居且户口迁回的,其本人在厦时间从原户籍的登记时间算起;因政策照顾其子女户口入厦的,子女户口在厦时间按出生时间算起;
4、厦服役的现役军人其配偶申购的,军人以家庭成员的身份参与配房计分。其中家属系随军入厦的,军人的在厦时间按家属随军入厦的时间计算;家属户口原属厦门市的,军人的在厦时间按结婚时间计算;在厦门服役的军人转业到厦门市的,在厦时间起算参照现役军人计算。
(三)按家庭人员结构评分:
申购家庭每户每代加10分。
(四)按结婚时间评分:
婚龄以申请人婚龄计分,每户每年按1分累加,超过6个月不满1年按1分计,6个月以下(含6个月)按0.5分计,每户最高分为20分。再婚者或离婚者的婚龄按第一个孩子出生时间的前一年计算。
(五)残疾等特殊困难及优抚对象、军烈属家庭的,每户加10分。
(六)符合购房条件的,自进入轮候之日起,每轮候1个月加0.5分。

第6题:

申请社会保障性商品房的条件是什么?


正确答案: 申请社会保障性商品房的条件是:
(1)必须以家庭的名义申请,包括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
(2)申请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必须是夫妻或父母子女关系;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必须作为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参与申请;
(3)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都具有本市户口,在本市工作和生活,且其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户籍满3年;
(4)家庭年收入低于“3人户及以下5万元、4-5人户6万元、5人户以上7万元”的中低收入家庭标准;
(5)家庭资产在中低收入家庭标准的6倍以下;
(6)家庭无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2平方米以下。

第7题:

不能申请购买社会保障性商品房的几种情况?


正确答案: 下列几种情况的,不能独立申请或参与申购社会保障性商品房:
(1)申请之日前五年内有购买或出售房产的;
(2)通过购买商品房或作为商品房代理人取得本市城镇户籍的;
(3)以投靠子女方式取得本市城镇户籍的;
(4)离婚前已享受过政府住房优惠政策的;
(5)离婚时间不足2年的。

第8题:

申请社会保障性租赁房承租人原有住房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 已享受政府住房优惠政策但仍符合社会保障性租赁房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在获得批准承租社会保障性租赁房后60日内退出原住房或已领取的拆迁公有住房货币安置补偿金,由市国土房产局依法收回或回购,未按规定退出的,取消申请资格。
不属于享受政府住房优惠政策的住房,可以不退出,但配租时要下调一房型。

第9题:

弄虚作假骗购社会保障性商品房的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 弄虚作假、隐瞒家庭收入和住房情况,经查属实的,5年内不得申购;对已骗购社会保障性商品房的,由市建设与管理局责令购房人退回已购住房或按市场价补足购房款,并可提请所在单位对申请人依法处理。对出具虚假证明的单位,由市建设与管理局提请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监察部门依法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10题:

社会保障性商品房如何轮候配售?


正确答案: 社会保障性商品房采取轮候式购房,根据房源情况,按分数高低顺序,排位高的先配售,分数低的进入轮候,等待下一批房源。
(1)进入轮候的,每月加0.5分轮候;
(2)轮候时间达到3年的,可直接配售;
(3)处于轮候状态的申请人,其家庭情况发生变化的,可随时向居委会提交书面材料,由住宅办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轮候分数;
(4)新的一批房源供应时,轮候的申请人可根据房源情况选择购房或继续轮候;
(5)选择购房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市住宅办提出,如果家庭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同时说明;
(6)已抽取房号后放弃购房的,取消轮候购房资格,且两年后方可重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