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胜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甲及乙、丙、丁、戊等共五位董事出席,董事会中其余4名成员未出席。董

题目
多选题
华胜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甲及乙、丙、丁、戊等共五位董事出席,董事会中其余4名成员未出席。董事会表决之前,丁因意见与众人不合,中途退席,但董事会经与会董事一致通过,最后仍作出决议。下列选项的表述错误的有()。
A

该决议有效,因其已由出席会议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B

该决议可撤销,因丁中途退席使董事会的表决方式违反《公司法》的规定

C

该决议无效,因丁中途退席使董事会的表决方式违反《公司法》的规定

D

该决议是否有效取决于公司股东大会的最终意见

E

该决议是否有效取决于公司监事会的审查意见

如果没有搜索结果或未解决您的问题,请直接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在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中,董事会会议的议事规则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

A.董事会会议应有2/3以上董事出席方能举行

B.董事会会议应有1/2以上的董事出席方能举行

C.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1次,由董事长负责召集并主持

D.经1/4以上董事提议,可由董事长召集董事会临时会议


正确答案:AC
【考点】合作企业董事会议亭规则
  【解析】《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第28条规定:“董事会会议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1次,由董事长或者主任召集并主持。……1/3以上董事或者委员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会议。董事会会议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会议应当有2/3以上董事或者委员出席方能举行,不能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会议的董事或者委员应当书面委托他人代表其出席和表决。……”故AC项正确。

第2题:

某上市公司董事会成员共9名,监事会成员共3名。下列关于该公司董事会召开的情形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经2名董事提议可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B.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时,可由4名董事共同推举1名董事履行职务 C.经2名监事提议可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D.董事会每年召开2次会议,并在会议召开10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


正确答案:D

参考答案:D
  答案解析:
  试题点评:本题主要考核“公司法董事会会议”知识点。

第3题:

某上市公司董事会成员有11人,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对与其股东甲公司签订重要采购合同的事项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其中董事李某是甲公司董事长,未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能使董事会决议得以顺利通过的有(出席会议的其他董事7人,6名同意、出席会议的其他董事8人,7名同意)。


正确答案:
(出席会议的其他董事7人,6名同意、出席会议的其他董事8人,7名同意)

第4题:

万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4月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出席本次临时董事会会议的董事有甲、乙、丙、丁、戊五位,另外其他4名董事未出席。董事丁在董事会表决之前,因意见与他人不合而中途退席,但其余出席会议的董事一致通过,最后仍作出决议。下列各项正确的是( )。

A.该决议有效,因其已由出席会议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B.该决议无效,因丁退席使董事的同意票不足全体董事表决票的二分之一

C.该决议是否有效取决于公司股东会的最终意见

D.该决议是否有效取决于公司监事会的审查意见


正确答案:B
B。解析:《公司法》第112条规定,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第5题:

华胜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甲及乙、丙、丁、戊共5位董事出席,董事会中其余4名成员未出席。董事会表决之前,丁为持有1%表决权的小股东,因意见与众人不合,中途退席。但董事会经与会董事一致通过,最后仍作出决议。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

A.该决议有效,因其已由出席会议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

B.该决议无效,因丁退席使董事的同意票不足全体董事的1/2

C.该决议可撤销,丁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决议

D.该决议无效,丁如果持有的股权达到10%,则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


正确答案:ACD
根据《公司法》第112条的规定,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由此可见,董事会决议的效力取决于两个方面:一是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二是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选项C和选项D不是董事会决议效力的条件,是错误的。本题中,华胜股份有限公司共有9名董事,董事会会议须有5名董事出席,但通过决议所需的半数表决票是以全体董事数为基数的,而不是以出席董事数为基数的,故选项A错误,选项B正确。
第22条规定,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股东依照前款规定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应公司的请求,要求股东提供相应担保。公司根据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
该决议违背了《公司法》第ll2条的规定,属于无效的协议,但公司法对于股东会决议的无效请求,并未规定股东的持股比例,即任意股东可以提出,故D错误。

第6题:

某股份有限公司共有甲、乙、丙、丁、戊、己、庚七位董事。某次董事会会议,董事甲、乙、丙、丁、戊、己参加,庚因故未能出席,也未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该次会议通过一项违反法律规定的决议,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该次会议的会议记录记载,董事戊在该项决议表决时表明了异议。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应对公司负赔偿责任的董事是( )。

A.董事甲、乙、丙、丁、戊、己、庚

B.董事甲、乙、丙、丁、戊、己

C.董事甲、乙、丙、丁、己、庚

D.董事甲、乙、丙、丁、己


正确答案:D
本题考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出席及会议制度。根据规定,董事会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时,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表示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董事可以免除责任。本题董事戊在该次会议上曾就该项决议表决时表示了异议,并且在董事会会议记录中,仍应承担责任;庚因故未出席也未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并没有参与该事项的决议,因此也不承担责任。答案应为选项D.

第7题:

华胜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甲及乙、丙、丁、戊等共五位董事出席,董事会中其余4名成员未出席。董事会表决之前,丁因意见与众人不合,中途退席,但董事会经与会董事一致通过,最后仍作出决议。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 A.该决议有效,因其已由出席会议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B.该决议无效,因丁退席使董事的同意票不足全体董事表决票的二分之一 C.该决议是否有效取决于公司股东会的最终意见 D.该决议是否有效取决于公司监事会的审查意见


正确答案:ACD
【考点】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
【详解】根据《公司法》第112条的规定,选项C和选项D不是董事会决议效力的条件,是错误的。 本题中,华胜股份有限公司共有9名董事,董事会会议须有5名董事出席,但通过决议所需的半数表决票 是以全体董事数为基数的,而不是以出席董事数为基数的,故选项A错误,选项B正确。本题正确答案为 ACD。

第8题:

某上市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下列选项中,符合有关规定的有( )。

A.董事长因故不能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甲主持

B.通过了有关公司董事报酬的决议

C.通过了免除乙的经理职务,聘任副董事长甲担任经理的决议

D.会议记录由主持人甲和记录员丙签名后存档


正确答案:AC
解析:(1)决定董事报酬事项属于股东大会的职权;(2)董事会的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董事和记录员签名。

第9题:

华胜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甲及乙、丙、丁、戊等共五位董事出席。董事会中其余4名成员未出席。董事会表决之前,丁因意见与众人不合,中途退席,但董事会经与会董事一致通过,最后仍作出决议。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该决议有效,因其已由出席会议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B.该决议无效,因丁退席使董事的同意票不足全体董事表决票的1/2

C.该决议是否有效取决于公司股东会的最终意见

D.该决议是否有效取决于公司监事会的审查意见


正确答案:ACD
[考点]董事会决议的效力
[解析]根据《公司法》第22条的规定,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可见,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或者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时无效;而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董事会决议的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则该决议可撤销。
《公司法》第112条规定:“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本题中,华胜股份有限公司共有9名董事,有5名董事参加董事会,虽然丁中途退席,但退席行为视为弃权,董事会的参加人数仍为5人,过半数,因此该会议的举行合法有效。但本题中董事会的决议仅有4名董事通过,违反了公司法对通过决议的最低董事人数的限制,这种限制不属于会议的召集程序、表决方式等程序性事项,而属于公司法对于董事会通过决议的最低人数的强制性实体规范,因此华胜公司只有4名董事通过的决议为无效决议。而非可撤销决议。故B项正确,而ACD项错误。

第10题:

大地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甲及乙、丙、丁、戊等共五位董事出席,董事会中其余4名成员未出席。董事会表决之前,丁因意见与众人不和,中途退席,但董事会经与会董事一致通过,最后仍作出决议。有关该决议的表述,正确的是( )。

A.该决议有效,因其已由出席会议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B.该决议无效,因丁退席使董事的同意票不足全体董事表决票的二分之一

C.该决议是否有效取决于公司股东会的最终意见

D.该决议是否有效取决于公司监事会的审查意见


正确答案:B
B。解析:《公司法》第112条规定,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做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本题中,董事会的决议实际上只有4名董事通过,不足全体董事的过半数,该决议无效。

更多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