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杨某在放学途中,在人行道上被电动车撞伤,对杨某所受伤害,应程丹赔偿责任的是()

题目
单选题
小学生杨某在放学途中,在人行道上被电动车撞伤,对杨某所受伤害,应程丹赔偿责任的是()
A

学校

B

车主

C

杨某的监护人

D

车主和学校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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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第 33 题 仅就姜某开枪击中杨某右肩来说,国家:(  )

A.应承担赔偿责任,因为杨某是在姜某执行职务的过程中受伤的

B.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因为事故是在姜某吃饭期间发生的,姜某的行为只能视为一般的民事调停

C.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因为杨某目无法纪,虽经合法劝告仍不停手,且有伤人目的

D.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因为杨某意欲伤人,情况紧急


正确答案:CD
此时姜某的行为属正常的执法行为。姜某身为警察负有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之责,随时应制止打架斗殴、行凶杀人的违法行为。

第2题:

关于杨某的法律责任,下列意见正确的是:

A.杨某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

B.杨某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C.杨某如果自愿承担民事责任,就不必追究其刑事责任

D.杨某如果被追究刑事责任,就不必承担民事责任


正确答案:AB
[考点] 环境污染的责任形式
[答案及解析] AB。《环境保护法》第43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导致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题中,杨某派工人将闸门提起,使壕沟里的污水经引黄干渠流入水库,造成了重大的环境污染事故。同时,杨某是该造纸厂的直接责任人员,因此应该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杨某承担了刑事责任并不能免除他的民事责任。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B。

第3题:

2012年11月23日21时许,17岁的王某在晚修后回学校宿舍的途中,因张某回头看了王某一眼,王某心生不满,遂持刀向张某的大腿扎去,致张某轻微伤。张某第二天找来同学刘某、杨某帮忙,在王某放学回宿舍的上路,杨某拦住了王某,双方再次发生争执,杨某动手打王某。王某再次持刀扎伤杨某,致其重伤。问:应如何定性王某构成何种犯罪?


参考答案:王某持刀扎伤他人,致一人重伤,一人轻微伤。其行为分别构成故意伤害罪与寻衅滋事罪。

第4题:

某派出所所长姜某身穿制服在一饭店二楼吃饭期间,闻知楼下有人打架即去劝解和调停。参与斗殴人之一的杨某在姜某表明身份、鸣枪示警后仍不停手,反而大骂姜某。对方见杨某仍不停手,又和其对打起来。杨某突然操起一啤酒瓶,并在桌上敲碎后刺向对方。姜某开枪,击中杨某右肩致其歪倒在地,姜某又向其背部连射两枪,致其当场死亡。

如果杨某当时操起啤酒瓶欲伤害姜某,姜某开枪射其右肩即致其死亡,则国家:( )查看材料

A.应承担赔偿责任,因为杨某是在姜某执行职务的过程中死亡的
B.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因为事故是在姜某吃饭期间发生的,姜某的行为只能视为一般的民事调停
C.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因为杨某目无法纪,虽经合法劝告仍不停手,且有伤人目的
D.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因为杨某意欲伤人,情况紧急

答案:C,D
解析:
考查行政赔偿的概念和特征、范围。此时开抢射击是姜某正常执行职务所必需的行为。题中说“开枪射其右肩即致其死亡”说明姜某使用武器没有超过必要限度。

第5题:

张某在人行道上被违章驾驶的李某撞伤,被送到某医院进行急救手术,因输血染上丙肝病毒。后查明所输血液是由某血站提供的。对因感染丙肝病毒所导致的损害,张某可请求

A.李某承担赔隆责任
B.医院承担赔偿责任
C.血站承担赔偿责任
D.医院和李某承担连带责任

答案:B,C
解析:
《侵权责任法》第59条规定:“因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以向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患者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的,医疗机构赔偿后,有权向负有责任的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追偿。”该条是关于不真正连带责任的规定,即受害人有权向医疗机构,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要求赔偿,但是最终承担终局的、全部责任的还是血液提供机构。答案选B、C项。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必须具有因果关系,包括责任成立的因果关系和责任范围的因果关系。侵权法上的因果关系的意义在于对侵权责任加以限定,一方面是受害人得到救济,另一方面又不至于无限扩大责任范围,限制行为自由。李某将张某撞伤送进医院,与后来张某因输血而感染丙肝病毒,并不具有因果关系,只有及时切断这种无限的因果关系链条,人们的行为才不会受到极大的限制。

第6题:

第 34 题 如果杨某当时操起啤酒瓶欲伤害姜某,姜某开枪射其右肩即致其死亡,则国家:(  )

A.应承担赔偿责任,因为杨某是在姜某执行职务的过程中死亡的

B.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因为事故是在姜某吃饭期间发生的,姜某的行为只能视为一般的民事调停

C.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因为杨某目无法纪,虽经合法劝告仍不停手,且有伤人目的

D.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因为杨某意欲伤人,情况紧急


正确答案:CD
此时开枪射击是姜某正常执行职务所必需的行为。题中说“开枪射其右肩即致其死亡”说明姜某使用武器没有超过必要限度。

第7题:

杨某从某公司购进彩电50台,已付50%的货款,后发现有质量问题,拒付余款。某公司遂举报杨某诈骗,区公安局决定对杨某拘留。经区人民检察院批准。杨某被逮捕。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区人民法院判决杨某构成诈骗罪,并追缴赃物,50台彩电被法院拍卖共得款15万元。杨某不服提出上诉,后中级人民法院改判杨某无罪。杨某决定对司法机关错误羁押和追缴行为造成的损失提起赔偿请求。

分析:1.杨某应当依据什么法律提出赔偿要求?

2.杨某应当向谁提出赔偿请求?

3.鉴于50台彩电已被拍卖,所得款项应如何处理?

4.对于杨某被错误羁押的损失如何计算赔偿金?


参考答案:1.应当根据国家赔偿法提出赔偿请求;
2.应当向区人民法院提出请求。根据国家赔偿法第21条条第四款规定,二审改判无罪的,作出一审有罪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
3.应给付杨某拍卖彩电所收的价款15万元;根据国家赔偿法第36条第(五)项规定,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财产已经拍卖的,给付拍卖所得的价款。
4.每日赔偿金按作出决定上年度国家职工的日平均工资计算给予赔偿。根据国家赔偿法第33条规定,对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同时最高人民法院1996年司法解释,明确了上年度应为赔偿义务机关、复议机关或者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作出决定时的上年度。

第8题:

某市公安局根据举报认为杨某涉嫌贩毒,即口头传唤杨某进行讯问。当晚杨某被手铐铐在桌子腿上。值勤警察第二天发现杨某脸色苍白,后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杨某脑部有钝器伤,但非致命伤;死于脑内出血,多见于高血压的并发症,轻微头部损伤对脑内出血有诱发作用。杨某之妻要求国家赔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不应当赔偿,因为杨某的死亡并非公安局造成

B.不应当赔偿,公安局工作人员的行为欠妥,但并不违法

C.应当赔偿,因为杨某的死亡与公安局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行为有因果关系

D.公安局赔偿部分损失,因为杨某死亡的责任并不完全在公安局


正确答案:C

第9题:

某派出所所长姜某身穿制服在一饭店二楼吃饭期间,闻知楼下有人打架即去劝解和调停。参与斗殴人之一的杨某在姜某表明身份、鸣枪示警后仍不停手,反而大骂姜某。对方见杨某仍不停手,又和其对打起来。杨某突然操起一啤酒瓶,并在桌上敲碎后刺向对方。姜某开枪,击中杨某右肩致其歪倒在地,姜某又向其背部连射两枪,致其当场死亡。

仅就姜某开枪击中杨某右肩来说,国家:( )查看材料

A.应承担赔偿责任,因为杨某是在姜某执行职务的过程中受伤的
B.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因为事故是在姜某吃饭期间发生的,姜某的行为只能视为一般的民事调停
C.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因为杨某目无法纪,虽经合法劝告仍不停手,且有伤人目的
D.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因为杨某意欲伤人,情况紧急

答案:C,D
解析:
考查行政赔偿的概念和特征、范围。此时姜某的行为属正常的执法行为。姜某身为警察负有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之责,随时应制止打架斗殴、行凶杀人的违法行为。

第10题:

由于杨某考试时没有给同班同学韦某和殷某抄袭(三人皆是高三学生),还向监考老师检举,导致二人被留校察看,于是韦某和殷某共谋将杨某杀害。一日放学后,韦某和殷某各自从书包里掏出早已准备好的匕首和水果刀,抱住杨某捅了十几刀,杨某在送往医院途中死亡,经查,韦某的匕首刺中杨某心脏乃致命的一刀,而殷某的水果刀所刺伤口都不深。以下说法正确的有:()

A:韦某的行为是故意杀人既遂
B:殷某的行为是故意伤害既遂
C:殷某的行为是故意杀人未遂
D:殷某的行为是故意杀人既遂

答案:A,D
解析:
【考点】共犯的故意犯罪形态。详解:由于韦某和殷某是共同犯罪,所以是“部分行为,全部责任”,只要发生了杨某死亡的结果,那么二人都成立故意杀人罪的既遂,而非部分既遂部分未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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