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讨价还价,村民陈某决定购买王某的耕牛。付款后,陈某临时去外地看望好友,行前与王某约定两天后来牵牛耕牛。第二天,张某也找

题目
问答题
经讨价还价,村民陈某决定购买王某的耕牛。付款后,陈某临时去外地看望好友,行前与王某约定两天后来牵牛耕牛。第二天,张某也找到王某购买耕牛。由于张某出价比陈某高,王某遂决定将同一耕牛卖给张某,张某当即付款牵牛耕牛。第三天,陈某到王某家牵牛,发现耕牛已被王某卖给他人,非常生气,与王某发生争执。 本案中,谁谁取得耕牛的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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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根据该质押合同,金豹享有下列哪些权利( )

A.要求王某妥善保管耕牛

B.在王某擅自使用耕牛时解除质押合同

C.在金虎向王某还款后要求王某将耕牛交还

D.在王某依法就耕牛行使质权后,可以向金虎行使追偿权


正确答案:AC
本题考查出质人在质押合同中享有的权利。
《物权法》第215条规定:“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质权人的行为可能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出质人可以要求质权人将质押财产提存,或者要求提前清偿债务并返还质押财产。”但这并不意味着质权人擅自使用质物时出质人可以解除质押合同,故B不正确;《物权法》第219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押财产。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质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在质押合同中,质权人的义务对应出质人的权利,故C正确;在质权人行使质权后向债务人行使追偿权,这确是出质人享有的一项法定权利,但却不是根据其与质权人订立的质押合同享有的权利,故D不正确。

第2题:

王某请好朋友方某为其搬家,方某让自己 雇佣的司机陈某去拉这趟活。陈某在驾驶车搬运途 中,不慎将过路行人张某撞伤,现张某到法院起诉请求 賠偿。本案的被告人应当是:( )
a.王某
b.王某和方某
c.陈某
d.方某和陈某


答案:B
解析:

第3题:

甲公司委托王某与陈某一起为公司购买服装,陈某未与王某协商,擅自订购了一批不符合甲公司要求的服装,给甲公司造成50万元的损失,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陈某自己向甲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B.陈某和王某向甲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C.陈某和王某向甲公司承担按份赔偿责任

D.陈某和王某向甲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王某承担赔偿责任后,享有向陈某追偿的权利


正确答案:A
「考点」共同代理
「解析」《民通意见》第79条规定:"数个委托代理人共同行使代理权的,如果其中一人或者数人未与其他委托代理人协商,所实施的行为侵害被代理人权益的,由实施行为的委托代理人承担民事责任。被代理人为数人时,其中一人或者数人未经其他被代理人同意而提出解除代理关系,因此造成损害的,由提出解除代理关系的被代理人承担。"根据该条规定,陈某应自己向甲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所娃A选项正确。

第4题:

8 月 1 日 , 王某与张某签订合同 , 将其拥有的一颗罕见宝石以 1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张某 , 双方约定 10 日后交货付款。 8 月 2 日,不知情的李某见该宝石,十分喜爱,表示愿以 15 万元的价格购买,王某遂与之签订合同,李某当场支付了 10 万元,约定 8 月 5 日付清余款并交货。 8 月 3 日,王某又与不知情的陈某订立合同,以 20 万元的价格将该宝石售予陈某,并当场交付,陈某仅支付了 8 万元,承诺余款 8 月 15 日付清。后张某、李某均要求王某履行合同,各方诉至法院。根据相关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应认定陈某取得了宝石的所有权
B.应支持李某要求王某交付宝石的请求
C.应支持张某要求王某交付宝石的请求
D.王某与张某的合同有效,王某与李某、王某与陈某的合同均无效

答案:A
解析:
( 1 )一物多卖不影响买卖合同效力,而本题第 2 、 3 位买主对在先的买卖合同均不知情,在该宝石上的 3 重买卖合同均为有效买卖合同;( 2 )宝石是普通动产,陈某先受领交付,应由陈某取得该宝石的所有权。

第5题:

以下权利的行使不属于行使形成权的是:()

A:张某以甲公司的名义与乙公司签订了货物销售合同,但是张某没有代理权,乙公司享有的撤销合同的权利
B:王某将一幅字画寄存在陈某处,陈某将字画卖给杨某,王某认可陈某的行为有效的权利
C:陈某通过欺诈手段使张某与自己签订了房屋转让合同,张某的撤销合同的权利
D:张某欠王某1000元未还,王某欠张某的1000元债务也已到期,王某主张用自己的1000元债权抵销张某对自己的1000元债权的权利

答案:B
解析:
依民事权利的效力特点为标准可以将权利分为支配权、请求权、形成权和抗辩权。支配权是对权利客体进行直接的排他性支配并享受其利益的权利。支配权的行使无须其他人积极义务的配合,人身权、物权、知识产权等属于支配权。请求权是权利人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请求权人对权利客体不能直接支配,其权利的实现有赖于义务人的协助,没有排他效力。形成权是依权利人单方意思表示就能使权利发生、变更或者消灭的权利。形成权的独特性在于只要有权利人一方的意思表示就足以使权利发生变更或者消灭的法律效力。撤销权、解除权、追认权、抵销权等都属于形成权。抗辩权是能够阻止请求权效力的权利。抗辩权主要是针对请求权的,通过行使抗辩权,一方面可以阻止请求权效力,另一方面可以使权利人能够拒绝向相对人履行义务。合同中的同时履行抗辨权、不安抗辩权、先诉抗辩权等都属于抗辩权。A选项中,无权代理时,不知情的善意相对人享有撤销权,撤销权可以使效力未定的合同法律关系归于消灭,显然属于形成权;B选项中,无权处分时,根据《合同法》第51条规定,合同效力待定;但根据《买卖合同解释》第3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据此,无权处分合同始终有效,不再是效力待定,合同效力不需要王某的认可,故B项不属于形成权行使;C项,受欺诈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张某撤销合同可以改变法律行为的状况,属于形成权;D项,抵销权属于形成权。综上,只有B项不属于行使形成权,故当选。

第6题:

张某为购买彩电,将自家的一头耕牛卖给李某,二人协议卖价900元。李某当即付款 500元,并约定第二天再给400元,共同完税后再将牛牵走。不料当晚牛被雷电击死。第二天,李某知情后要求张某归还500元。张某认为牛已归李某,不是自己过错造成死亡,不同意还500元。问:

(1)本案中耕牛的所有权是否移转?为什么?

(2)耕牛被雷电击死的风险应由谁承担?理由是什么?

(3)本案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
答案要点:(1)耕牛的所有权没有移转。
理由: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财产所有权从交付时起移转,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本案中,张某与李某对耕牛所有权的移转时间并未约定,所以耕牛的所有权应自交付时起转移。而本案中张某并未将牛交付李某,所以,耕牛的所有权仍归张某。
(2)应由张某自己承担。
理由:我国《合同法》明确规定,买卖合同标的物的风险自交付时起移转,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除外。本案中,张某与李某对风险移转时间并未约定,所以风险应自交付时起转移。而本案中张某并未将牛交付李某,所以,耕牛被雷电击死的风险应由张某自己承担。
(3)应由张某将500元返还李某。
[解题指导] 本题要求运用两个规则:(1)所有权转移的时间的规则。依据是《民法通则》第 72条的规定。(2)买卖合同标的物意外灭失风险的负担的规则。依《合同法》规定,一般从交付时起转移,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7题:

王某同意将自己的手机以300元的价格卖给张某,条件是陈某同意将自己的手机以1000元的价格卖给王某。王某后来后悔,认为自己卖的价格太低,不划算。陈某同意将自己的手机以1000元的价格卖给王某时,王某对手机吹毛求疵,惹怒了陈某。陈某拒绝将手机卖给王某,王某告知张某自己不能卖手机给张某了,王某后来以500元的价格卖给了李某,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王某与张某的买卖合同是附停止条件的合同
B:王某与张某的买卖合同是附消灭条件的合同
C:王某与张某的买卖合同的条件不成就,买卖合同不生效
D:张某有权要求王某承担违约责任

答案:A,D
解析:
生效条件,又称停止条件或延缓条件,条件成就时合同生效;解除条件又称消灭条件,条件成就时合同失效,本题中王某与张某约定条件成就时合同生效,因此买卖合同是附停止条件的合同,所以A选项正确,B选项不正确。王某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视为条件已成就,合同生效,王某违反合同的约定将手机卖给第三人,因此张某有权要求王某承担违约责任,所以D选项正确,C选项不正确。

第8题:

根据下列材料,回答 94~96 题:

农民金虎因购买农用拖拉机向邻村王某借款5000元,约定还款期为1年。金某的弟弟金豹自愿以自己的一头耕牛为该笔借款提供质押担保,并与王某签订了书面质押合同。

第 94 题 王某就该头耕牛享有的质权自何时起成立( )

A.金豹与王某签订书面质押合同之时

B.金豹将耕牛移交给王某占有时

C.金豹与王某就该质押合同办理完质押登记手续之时

D.金豹与王某之间对于质押合同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时


正确答案:B
本题考查质押合同的生效时间。
《物权法》第212条规定:“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这表明动产质押于质物交付时起生效,无须办理质押登记手续。故B正确。

第9题:

陈某与李某签订汽车买卖合同,双方未约定合同权利不得转让。合同履行前,李某未经陈某的同意,将价款债权转让给王某,并通知陈某直接向王某付款。下列关于李某的转让行为效力的表述中,符合合同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李某的转让行为无效,陈某仍应向李某付款
B.李某的转让行为无效,因须先征求陈某的同意
C.李某的转让行为有效,陈某应向王某付款
D.李某的转让行为效力待定

答案:C
解析:
(1)债权人依法转让权利无须债务人同意,因此,李某未经陈某的同意将价款债权转让给王某是有效的;(2)债权转让通知债务人后对债务人生效,李某已经通知陈某,债权转让对陈某生效,陈某应当向新的债权人王某付款。

第10题:

王某将自己喂养的一头耕牛以1400元的价格卖给同村村民丁某。丁某因家中现金有限,遂先支付给王某800元,约定第二天再支付600元后把牛牵回家。未料到当晚雷电交加,耕牛被雷电击死在牛棚里。次日丁某得知情况后,遂要求王某退回800元钱,王某不同意归还。下列有关此案的表述,正确的有( )。

A.双方对牛的所有权转移未作约定,牛的所有权在交付前属于王某
B.牛被雷电击死,属意外事件,应按公平原则,由王某、丁某二人分担损失
C.王某应退给丁某800元钱,耕牛死亡损失自己承担
D.采取迟延交付部分款项系双方约定,买卖在第一天已完成,牛的所有权属于丁某
E.丁某应补给王某剩余的600元钱

答案:A,C
解析:
买卖合同是指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外,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转移,双方对牛的所有权转移未作约定,牛的所有权在交付前属于王某。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耕牛死亡的损失应由王某自己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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