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王某与张某签订合同,将其拥有的一件罕见宝石以1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张某,双方约定10日后交货付款;8月2日,不知

题目
单选题
8月1日,王某与张某签订合同,将其拥有的一件罕见宝石以1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张某,双方约定10日后交货付款;8月2日,不知情的李某见该宝石,十分喜爱,表示愿以15万元的价格购买,王某遂与之签订合同,李某当场支付了10万元,约定8月5日付清余款并交货;8月3日,王某又与不知情的陈某订立合同,以20万元的价格将该宝石售予陈某,并当场交付,陈某仅支付了8万元,承诺余款8月15日付清。后张某、李某均要求王某履行合同,各方诉至法院。根据相关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应认定陈某取得了宝石的所有权

B

应支持李某要求王某交付宝石的请求

C

应支持张某要求王某交付宝石的请求

D

王某与张某的合同有效,王某与李某、王某与陈某的合同均无效

如果没有搜索结果或未解决您的问题,请直接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张某曾向李某借款5万元,6月底到期。5月中旬,张某将其价值10万元的房产和价值8万元的汽车赠与其女友王某。经查,张某没有其他财产。对此,李某( )。

A.有权请求撤销张某与王某之间的赠与

B.无权请求撤销张某与王某之间的赠与

C.有权请求撤销张某与王某之间的部分赠与

D.以上说法均不正确


正确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债权保全中的撤销权。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第2题:

张某签发一张金额为10万元的本票交收款人李某,李某背书转让给王某,王某将本票金额改为12万元后转让给夏某,夏某又背书转让给宋某。如果宋某向张某请求付款,张某只应支付10万元,宋某所受损失2万元应向王某和夏某请求赔偿。 ( )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A
解析:本题考核的是票据的伪造和变造。王某的行为属于变造票据,张某、李某的签章在变造之前,则张某、李某应当按照10万元承担票据责任;王某、夏某的签章在变造之后,则王某、夏某应当按照12万元承担票据责任。如果宋某向张某请求付款,张某只应支付10万元,宋某所受损失2万元应向王某和夏某请求赔偿。

第3题:

张某欲将祖传的一件玉器卖给李某,双方约定价款为10万元, 交货时间为2005年10月1日,王某知道此事后,找到张某,提出愿以15万元购买此玉器,张某同意,并当即将玉器交给王某,但王某当时未付款。根据上述案情,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李某可要求将玉器交给自己,因为李某与张某签订买卖合同在先

B.李某有权要求张某承担违约责任

C.王某不能取得玉器的所有权,因为玉器物权的变动未公示

D.张某与王某达成的合同系恶意串通,从而损害了李某的利益,故二人应对李某负连带赔偿责任


参考答案:B

第4题:

张某与王某约定,王某将汽车无偿转让给张某,条件是张某将自己的房屋无偿提供给王某居住,张某与王某之间的合同是:

A:买卖合同
B:租赁合同
C:无名合同
D:互易合同

答案:C
解析:
《合同法》第130条规定,买卖合同的买受人应支付价款,本题中王某将汽车转让给张某,张某并不支付价款,而是以房屋无偿租赁给王某居住作为对价,所以不是买卖合同。《合同法》第175条规定,互易合同是双方均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本题中张某并未将房屋所有权转移给王某,所以不是互易合同。《合同法》第212条规定,租赁合同是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本题中王某并未支付租金,而是用无偿转让汽车作为对价,所以不是租赁合同。本题中王某与张某之间的合同不是《合同法》上规定的有名合同,而是无名合同,所以C选项正确。

第5题:

张某和王某系夫妻,张某想借钱炒股,王某不同意,张某说:“我自己借钱自己还!”二人书面约定此后各自收入归各自所有。张某以自己名义向不知有此约定的同事孙某借钱,双方未约定利息。下列选项错误的是( )

A.孙某只能要求张某以个人财产还款

B.孙某有权要求张某以张某和王某所有的财产还款

C.王某如主张此系张某的个人债务,必须举证证明孙某知道她与张某之间的约定

D.张某还款时不应向孙某支付利息


正确答案:A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4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婚姻法》第19条第3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故A项错误,B、C两项正确。《合同法》第211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故D项正确。所以,选择A项。

第6题:

张某与王某共同创办了甲普通合伙企业,约定张某负责合伙事务,王某不参与合伙事务的管理和执行,但是签订10万元以上的合同需经王某同意。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王某未经张某同意,擅自以合伙企业财产向陈某提供担保,担保无效

B.王某自行与乙企业签订10万元的供货合同,张某拒绝追认合同效力,合同无效

C.张某与不知情的朋友李某设立了丙合伙企业,丙企业与甲企业业务相同,丙合伙企业的设立无效

D.张某自行将自己的房屋以大大高于市场价的价格出售给甲企业,该买卖合同无效


正确答案:BC
根据《合伙企业法》第32条的规定,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C选项中张某虽然违反了竞业禁止义务,但是李某不知情,况且丙合伙企业已经依法成立,所以丙企业的成立有效。张某自行与甲企业进行交易,违反了法律的规定,所以买卖合同无效。根据《合伙企业法》第37条的规定,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入。所以B项中的买卖合同有效。根据《合伙企业法》第31条,A项正确。

第7题:

张某与王某约定,秋收时,王某卖与张某100吨大米或200吨麦,张某于交货当日付价款,张某与王某之间的关系为:()。

A、单一之债

B、种类之债

C、选择之债

D、特定之债


参考答案:C

第8题:

张某与甲公司签订了一份价款为10万元的电脑买卖合同,双方约定甲公司于4月10日交货,张某于甲公司交货后的5日内付清全部价款。根据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法律关系主体的是()。

A.电脑

B.张某和甲公司

C.张某要求甲公司4月10日交货的权利

D.甲公司要求张某按时付清全部价款


正确答案:B

第9题:

张某起诉王某,请求法院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并平均分割双方共有的房屋一套、存款10万元,确定婚生子女张某某的抚养权。本案的诉讼标的是:( )
A.房屋一套、存款10万元、张某某的抚养权
B.张某与王某之间存在的诉讼法律关系
C.张某提出诉讼请求所依据的其与王某之间的婚姻关系
D.张某提出诉讼请求所依据的其与王某之间的婚姻关系和房屋一套、存款10万元


答案:C
解析:
考点:诉讼标的
讲解:诉讼标的是指当事人之间发生争执并要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判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本案中,张某与王某争执的特定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是双方的婚姻关系,因此,本案的诉讼标的是张某请求法院解除的其与王某之间的婚姻关系。答案选C。

第10题:

张某口头答应王某将一个家传的古董花瓶以10万元的价格卖给王某,王某支付了1万元定金,张某与王某约定10日后交付花瓶。张某与朋友聚会时,李某听说张某有古董花瓶,也不知道张某已经卖给了王某,提出以15万元的价格购买,张某遂将花瓶卖给李某,并将花瓶交付给李某。王某得知后非常气愤,导致心脏病突发住院,王某不可以要求张某承担的违约责任是:

A:要求张某继续履行合同
B:要求张某双倍返还定金
C:要求张某承担医药费
D:要求张某赔偿精神损害

答案:A,C,D
解析:
张某的行为构成违约,王某有权要求张某承担违约责任。张某已经将花瓶卖给李某,李某为善意第三人,并且张某已经将花瓶交付给李某,根据善意取得制度,李某取得花瓶的所有权,张某无权要求李某退还花瓶,花瓶为特定物,因此王某不能要求张某按照合同约定交付花瓶;所以A当选。王某支付了定金,按照定金规则,张某违约,应双倍返还定金,所以B不当选。违约责任是一种财产责任,虽然王某心脏病突发的损失客观上与张某的违约行为具有因果关系,姑且不论是否具有侵权法上的因果关系,即使张某应赔偿王某的人身损害,承担的也是侵权责任,而不是违约责任,所以C当选。同样,违约责任不包括精神损害赔偿,所以D当选。

更多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