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某邀请安某一起打羽毛球。在打球过程中,安某猛力扣杀,对面的陆某躲闪不及,右眼被球击中,花费2万元医药费。陆某诉至法院,

题目
单选题
陆某邀请安某一起打羽毛球。在打球过程中,安某猛力扣杀,对面的陆某躲闪不及,右眼被球击中,花费2万元医药费。陆某诉至法院,要求安某承担人身伤害赔偿责任。对陆某所受伤害的损失()。
A

陆某自担全部损失

B

应由安某承担全部责任

C

应由陆某、安某分担损失

D

应由羽毛球馆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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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哪一案件法院不应当受理?( )

A.1999年3月张洋诉至法院要求解除与妻子林秀虹的婚姻关系,法院审理后判决不准离婚。同年6月林秀虹向法院起诉离婚

B.王昆与邓洁因合同履行发生纠纷,王昆要求法院确认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无效

C.邹某12岁时与邻居陆某(当时l3岁)玩耍,被陆某不慎刺伤左眼,导致失明。当时由于两家关系甚好,邹家未提出赔偿要求。l5年后,陆某成了远近闻名的企业家,邹某却因身有残疾生活窘迫,邹某以陆某伤害了其眼睛为由起诉至法院要求陆某赔偿其经济损失

D.赵永顺以其子不尽赡养义务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收养关系,法院判决维持了收养关系,3个月后赵永顺又以相同的理由向法院起诉


正确答案:D
A项,根据《民诉意见》第150条规定,判决不准离婚、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以及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的被告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不受《民事诉讼法》第lll条第7项规定的条件的限制。B项直接法律依据是《仲裁法》第20条,该条规定: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定或者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且依法理,此种确认合同条款有效性的案件也应属于法院受理范围。C项,根据《民诉意见》第153条,法院对超过诉讼时效起诉的案件,应先予受理,待受理后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才可判决驳回诉讼请求。D项可依《民事诉讼法》第111条第7项的规定直接得出,即人民法院对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隋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第2题:

蔡某原籍是山区茶乡。春节期间,蔡某回原籍探亲,同事吴某委托蔡某买上等茶叶10斤,并付款1000元。春节期间因无茶叶出卖,蔡某将情况告吴某,吴某说你转托一人在春天3月再买吧。蔡某在回城前的一天晚上,陆某正好前来探望蔡某,于是蔡某便委托陆某代吴某买10斤上等茶叶,陆某应允。蔡某将1000元放在信封里交付给陆某。陆某在当晚回家途中,1000元被人所抢。抢劫案未侦破。蔡某回城后将此事告知吴某,为此引起纠纷。吴某起诉到法院,法院对吴某的哪些请求不予支持()

A、请求蔡某赔偿损失1000元

B、请求陆某赔偿损失1000元

C、请求蔡某、陆某各赔偿损失500元

D、请求蔡某、陆某对1000元损失负连带责任


参考答案:B,C,D

第3题:

问:妻子可否在丈夫提起的离婚诉讼期间要求支付相应的医疗费用? 陆某与郝某于2001年登记结婚,陆某在农村务农,郝某在一家乡镇企业上班。婚后,郝某发现陆某患有间歇性精神病,郝某于是带陆某多次到医院治病,但都不理想。2006年4月,郝某向法院起诉要求与陆某离婚。5月1日,陆某回到娘家居住,但陆某再次犯病,被送进医院治疗,花去医疗费5000元,郝某在这次治疗中没有出现,也没有支付任何费用。在法院判决离婚前,陆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郝某支付这次看病的医疗费、生活费5000元。陆某的请求是否合法?


正确答案:法律规定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当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本案中,尽管郝某已经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但在办理离婚手续之前,郝某与陆某依然是夫妻关系。由于陆某在发病期间,既无固定收入又无生活来源,作为丈夫的郝某理应为其积极治疗,但却没有支付任何费用。因此,陆某在医院治疗的医疗费用和生活费用,可以根据双方的经济情况要求郝某支付一定的医疗费用和生活费用。

第4题:

2012 4 2月4日,私人房主陆某为建造自家的一栋四层高的民房,将工程承包给当地的 包工头黄某,并签订了书面承揽合同。在黄某建好该民房前两层时,由于物价上涨,建房成本 增加,陆某觉得将工程继续承包给黄某不划算,于是跟黄某解除了承揽合同,之后与黄某达成 口头协议,约定由黄某继续负责找人帮忙建房,陆某按80元每天的标准支付给黄某及其他人 工钱。2012年5月14曰,在建造该民房第四层时,正在建房的廖某被房顶的一根木桩砸中脑 部,由于未戴安全帽,廖某受伤过重死亡。事故发生后,死者家属将陆某、黄某起诉至县人民法 院,请求法院判决陆某和黄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庭审过程中,陆某承认自己在建造房屋后两层时,是按每天80元的劳务标准给付黄某及 其他人的。而与枣某一同建房的工人李某表示,自己和廖某都不知道陆某和黄某解除了承揽 合同,一直以为在“跟着黄某干”。
如在本案中,李某在建房时不慎踢落一块砖头砸伤过路的行人甲,则侵权责任应由( ) 承担。
A.李某 B.甲 C.陆某 D.李某和陆某


答案:C
解析:
《侵权责任法》第35条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的一方因 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

第5题:

李某抢劫陆某,陆某奋力还击,便衣警察王某路过,以为是双方斗殴,一把抓住陆某的手,陆某以为王某是李某的同伙,一脚将王某踢成重伤。陆某对王某的伤害在主观态度上为( )。

A.故意

B.疏忽大意的过失

C.过于自信的过失

D.无罪过


正确答案:D
解析:我国《刑法》第16条规定,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这种情况称为意外事件。陆某在王某未声明的情况下,无法预见王某是警察,以为是李某的同伙,将其踢成重伤。陆某对王某的伤害在主观态度上既没有故意,也没有过失,应是无罪过。无罪过则无犯罪,因此,陆某不负刑事责任。

第6题:

陆某(现役军人)和李某共同偷盗陆某所服役军队的物资共计3万元,后该案被侦破,陆某和李某被抓获。对于本案的管辖,下列哪些说法正确( )

A.陆某为现役军人,但李某非现役军人,故本案应全部由军事法院管辖

B.陆某为现役军人,但李某非现役军人,故本案应全部由地方法院管辖

C.陆某为现役军人,对陆某的犯罪应由军事法院管辖;李某非军人,对李某的犯罪应由地方法院管辖

D.由陆某所在的军事法院和李某所在的地方法院共同之上级人民法院指定


正确答案:C
本题考查军人犯罪的管辖。
《刑诉法解释》第20条规定:“现役军人(含军内在编职工,下同)和非军人共同犯罪的,分别由军事法院和地方人民法院或者其他专门法院管辖;涉及国家军事秘密的,全案由军事法院管辖。”本案不涉及军事秘密,故选项C当选。

第7题:

阮某向陆某借款2万元,到期不还。陆某向阮某索款,被阮某殴打致重伤,其母因受刺激生病住院。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陆某可以提起哪些附带民事诉讼?( )

A.要求阮某偿还其借款2万元

B.要求阮某赔偿治伤所花医药费

C.要求阮某赔偿陆某之母住院所花医药费

D.要求阮某赔偿因伤所致误工损失费


正确答案:BD
本题考查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依据《刑事诉讼法》第77条的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本案中,答案A要求阮某偿还其借款2万元不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因为这不是由于犯罪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答案c要求阮某赔偿陆某之母住院所花医药费也不属于,因为这不是犯罪所造成的直接损失。因此,本题答案为BD两项。

第8题: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下列哪一案件法院不应当受理?( )。

A.1999年3月张洋诉至法院要求解除与妻子林秀虹的婚姻关系,法院审理后判决不准离婚。同年6月林秀虹向法院起诉离婚

B.王昆与邓洁因合同履行发生.王昆要求法院确认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无效

C.邹某12岁时与邻居陆某(当时l3岁)玩耍,被陆某不慎刺伤左眼,导致失明。当时由于两家关系甚好,邹家未提出赔偿要求。15年后,陆某成了远近闻名的企业家,邹却因身有残疾生活窘迫,邹某以陆某伤害了其眼睛为由起诉至法院要求陆某赔偿其经济损失

D.赵永顺以其养子不尽赡养义务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收养关系,法院判决维持了收养关系,3个月后赵永顺又以相同的理由向法院起诉


正确答案:D
《民事诉讼法》第lll条对一些特殊案件的处理作了一般性规定:“人民法院对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起诉,必须受理;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AD考的是第(七)项,但第(七)项规定的是“原告”在6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不包括被告;D则符合第(七)项规定,故D当选。另外,根据《仲裁法》第20条:“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者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一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可见B错误。C是关于超过诉讼时效案件的处理,它规定于《民诉意见》第l53条之中:“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受理后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故C应受理,不选。

第9题:

2012 4 2月4日,私人房主陆某为建造自家的一栋四层高的民房,将工程承包给当地的 包工头黄某,并签订了书面承揽合同。在黄某建好该民房前两层时,由于物价上涨,建房成本 增加,陆某觉得将工程继续承包给黄某不划算,于是跟黄某解除了承揽合同,之后与黄某达成 口头协议,约定由黄某继续负责找人帮忙建房,陆某按80元每天的标准支付给黄某及其他人 工钱。2012年5月14曰,在建造该民房第四层时,正在建房的廖某被房顶的一根木桩砸中脑 部,由于未戴安全帽,廖某受伤过重死亡。事故发生后,死者家属将陆某、黄某起诉至县人民法 院,请求法院判决陆某和黄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庭审过程中,陆某承认自己在建造房屋后两层时,是按每天80元的劳务标准给付黄某及 其他人的。而与枣某一同建房的工人李某表示,自己和廖某都不知道陆某和黄某解除了承揽 合同,一直以为在“跟着黄某干”。
事故发生时,黄某与廖某之间的法律关系是( )。
A.劳动合同关系
B.承揽合同关系
C.既是劳动合同关系也是承揽合同关系
D.没有法律关系


答案:D
解析:
法律关系,指的是法律规范在调整人们行为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本案中,事故发生时黄某与廖某都是受雇于陆某的工人,二人之间并没有权利义务关系,也就 是没有法律关系。

第10题:

2012 4 2月4日,私人房主陆某为建造自家的一栋四层高的民房,将工程承包给当地的 包工头黄某,并签订了书面承揽合同。在黄某建好该民房前两层时,由于物价上涨,建房成本 增加,陆某觉得将工程继续承包给黄某不划算,于是跟黄某解除了承揽合同,之后与黄某达成 口头协议,约定由黄某继续负责找人帮忙建房,陆某按80元每天的标准支付给黄某及其他人 工钱。2012年5月14曰,在建造该民房第四层时,正在建房的廖某被房顶的一根木桩砸中脑 部,由于未戴安全帽,廖某受伤过重死亡。事故发生后,死者家属将陆某、黄某起诉至县人民法 院,请求法院判决陆某和黄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庭审过程中,陆某承认自己在建造房屋后两层时,是按每天80元的劳务标准给付黄某及 其他人的。而与枣某一同建房的工人李某表示,自己和廖某都不知道陆某和黄某解除了承揽 合同,一直以为在“跟着黄某干”。
陆某与黄某达成的解除承揽合同的口头协议是否具有合同效力?( ) A.有效 B.无效
C.若有第三人见证则有效 D.是否有效由人民法院判决


答案:A
解析:
在本案中,陆某和黄某解除承揽合同的协议是完全自愿的,无隐瞒、欺骗 等情形,因此二人之间解除承揽合同的口头协议具有合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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