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重要单证的作废的处理规定。

题目
问答题
简述重要单证的作废的处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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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简述重要单证的丢失或被盗后的处理规定。
(1)发生重要单证丢失或被盗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要立即向主管负责人如实报告,经负责人核实后,及时向本*行安全保卫部门和会计与营运部报告。
(2)营业网点重要单证发生丢失应在24小时内将情况逐级书面上报一级分行。其中有价单证和银行汇票、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汇票、银行本票、特种存单等重要空白凭证发生丢失须在24小时内由一级分行报告总行备案;其它总行统一样式的重要单证丢失可在三个工作日报告总行备案。拖延上报或隐瞒不报的,将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
(3)丢失的重要单证应在“重要单证作废、丢失登记簿”上进行登记和签章。
(4)纳入计算机系统管理的重要单证丢失或被盗时,经业务主管授权审批后,营业人员应及时作销号处理。

第2题:

作废的有价单证必须加盖“作废”戳记处理。


正确答案:错误

第3题:

以下关于重要单证的作废处理说法正确的有()。

A.作废重要空白凭证时,应在空白部位,加盖“作废”戳记

B.加盖戳记后的重要空白凭证,经审核确认后双人眼同剪角

C.各类存折作废时须在磁条部位剪三角破坏磁条

D.对已按规定进行“丢失”处理的重要凭证,在找回时,做“作废”处理,且不得再行使用


正确答案:BCD

第4题:

简述重要单证的作废的处理规定。


正确答案: (1)重要空白凭证因营业员填写(打印)错误或被污染等需要作废时,必须保持该凭证完整,在该凭证金额部位,加盖“作废”戳记,经审核确认后双人眼同剪角。其中存折须在最后一页磁条剪三角,登记“重要单证作废、丢失登记簿”,作废的凭证实物作为记账凭证附件。
(2)一级分行、二级分行和一级支行丢失的重要单证(含在途丢失)重新找回时,经本*行凭证主管辨别真伪,在凭证上加盖“作废”戳记留待销毁。
(3)网点丢失的重要单证(含在途丢失)重新找回时,经上级行凭证管理员辨别真伪,在凭证上加盖“作废”戳记统一交上级行销毁。丢失的重要单证找回后,将情况报告总行备案。
(4)单位客户销户交回的未用空白票据、凭证等,应剪角并加盖“注销”戳记后,登记《重要凭证作废丢失登记簿》。

第5题:

柜员签发重要空白凭证作废或冲正后凭证继续使用的,柜员应启动()交易。

  • A、0034重要单证作废
  • B、0030重要单据冲正后续处理
  • C、0037单证销毁

正确答案:B

第6题:

作废单证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作废单证必须回收所有联次:业务联、财务联、客户联,并在各联上加盖“作废”章后方可作废,各级机构出单点应建立作废登记薄,详细登记作废的单证类型、作废的时间、作废的原因和作废的单证号码,与已签发的有效保险单按号码顺序归档;对于未销号的有价单证,应在单证系统“有号单证管理-综合处理-作废登记”进行处理。

第7题:

对作废重要空白凭证或有价单证应及时(),并纳入当日传票作附件装订。

  • A、加盖“作废”戳记
  • B、剪角处理
  • C、会计主管签字确认

正确答案:A,B,C

第8题:

邮政储蓄机构对停用、已兑付及作废的重要单证需要销毁的,按规定在系统中做()处理。

A请领

B上缴

C作废

D丢失


B

第9题:

重要单证的管理包括重要单证的()等内容。

  • A、作废
  • B、出售
  • C、调拨
  • D、销毁

正确答案:A,B,C,D

第10题:

简述重要单证的管理规定。


正确答案: 网点各重要单证由人行或监管机构或邮政总行统一规定,指定印制厂家统一印制。各网点按规定向上级机构请领凭证并使用。凡要求使用计算机打印的重要空白凭证,只能在原重要空白凭证上填空打印,不得使用计算机制作、打印重要空白凭证格式。
重要单证管理原则:“统一管理、分级负责、有效控制”。做到手续严密、核算准确、账实相符、确保安全。
重要单证执行“双人管理、证印分管、账实分管”制度。
重要单证实物保管必须指定双人管理,同进同出。严禁单人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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