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后如何补救?

题目
问答题
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后如何补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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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下列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销售方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的处理,正确的有( )。

A.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B.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认证,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C.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可将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记账联作为记账凭证,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D.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可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E.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记账联复印件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可凭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记账联复印件和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答案:A,B,D,E
解析: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可将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第2题:

外贸企业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出口货物,一律不予退税。


正确答案:错误

第3题:

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留存备查。

A、发票联

B、备查联

C、抵扣联

D、记账联


答案:A

第4题:

出口企业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的,在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相符后,可凭发票联复印件向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申报退(免)税。


正确答案:正确

第5题:

票据丢失后的补救措施是()、()、()。


正确答案:挂失止付;公示催告;普通诉讼

第6题:

外贸企业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联和抵扣联的,在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相符后,可凭以下资料向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申报出口退税()。

  • A、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
  • B、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原件
  • C、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

正确答案:A,C

第7题:

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后如何补救?


正确答案: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可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或《丢失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以下统称《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可凭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和《证明单》留存备查。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认证,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可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第8题:

增值税般纳税人丢失外购货物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有下列三种情况:

1.同时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

2.只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

3.只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

问题:针对上述兰种情况,如何处理才能符合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规定。


正确答案:
[解析]1.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2.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3.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可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

第9题:

如何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正确答案: 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统称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以及发票抵扣联、发票联均无法认证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暂按以下方法处理:
(1)专用发票已交付购买方的,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或《开具红字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统称《信息表》。《信息表》所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所购货物或服务不属于增值税扣税项目范围的除外)。经认证结果为“认证相符”并且已经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购买方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未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可列入当期进项税额,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经认证结果为“无法认证”、“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以及所购货物或服务不属于增值税扣税项目范围的,购买方不列入进项税额,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或者购买方拒收的,销售方应于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
(2)主管税务机关通过网络接收纳税人上传的《信息表》,系统自动校验通过后,生成带有“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的《信息表》,并将信息同步至纳税人端系统中。
(3)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应与《信息表》一一对应。
(4)纳税人也可凭《信息表》电子信息或纸质资料到税务机关对《信息表》内容进行系统校验。
(5)一般纳税人开具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或销售折让,按照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不再将该笔业务的相应记账凭证复印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第10题:

丢失增值税(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开具需报送的资料有()。

  • A、经办人身份证
  • B、税务登记证副本
  • C、申请报告
  • D、已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记账联复印件

正确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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