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公务员的双重身份。

题目
问答题
试述公务员的双重身份。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公务员是指在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中依法行使国家行政权力,执行国家公务,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任何一个公务员,不论其职位高低、职务大小,首先是一个公民。
公民是每个公务员的基本身分。因为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是进入公务员队伍的基本前提。作为公民的公务员在法律地位上有下列特点:
⑴他享受宪法和法律赋予公民的各种权利,同时履行宪法和法律要求公民履行的各种义务;
⑵他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从事个人行为,但不能以国家名义从事公务行为,否则就是另外一种身分了;
⑶他的个人行为只代表他个人,不具有强制性,而且行为效果归属于他自己。
公务员首先是公民,因而享有自然人的法律地位。但它又不同于一般的公民。因为他担任了行政公职,进入公务员的行列。当其处于公务员法律地位时,便显示出以下几个特点:
⑴公务员有资格作为国家的代表,以公务机关的名义从事公务行为;
⑵公务员享有行政职权,享有行政优益权,同是需要承担行政职责;
⑶公务员的公务行为具有强制性,公务行为所引起的效果,由所属公务机关承受;
⑷所属公务机关对公务员个人过错负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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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试述国家公务员的录用原则。


参考答案:(1)公开原则(2)平等原则(3)竞争原则(4)择优原则。上述这四项原则,是以竞争为核心的有机整体,公开是竞争的前提,平等是竞争的保证,择优是竞争的目的。

第2题:

试述公务员纪律的意义


参考答案:(l)公务员纪律是保证机关正常运转,维护机关正常工作秩序的重要手段和方式。纪律是机关得以存在的前提。没有纪律,无论什么样的机关都会变成一盘散沙;没有纪律,任何机关的工作都不会取得预期的效果。
(2)公务员纪律是提高公务员素质的外在动力,也是实现公务员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能的重要保障。纪律制度是规范公务员行为的准则,是公务员素质提高的前提条件。只有公务员遵守了纪律制度,才能保证公务员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的提高,也才能保证公务员勤于政务,廉洁从政,达到提高机关工作效能的目的。
(3)公务员纪律是实现依法治国方略和依法行政目标的必然要求。公务员行使着国家赋予的公权力,公务员的行为直接关系到公权力能否正确行使。没有纪律制度约束的公务行为,必然导致权力的滥用和公正的缺失,依法行政必然成为空谈,依法治国方略必然无法实现。因此,公务员纪律的法制化是实现依法治国方略和依法行政目标的必然要求。

第3题:

公务员与国家构成了一种一般公民所没有的法律关系,表现在()

A.担任公职的人即丧失普通公民的身份

B.凡公务员所从事的行为都是代表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

C.公务员享有行政职权而无须承担行政法律责任

D.公务员具有公民和行政人的双重身份


参考答案:D

第4题:

试述《公务员法》规定的公务员的申诉权的主要内容。


答案:
解析:
[解析]公务员对涉及本人的下列人事处理不服的,可以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30日内向原 处理机关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复核决定之日起15日内,按照规定向同级公务员主 管部门或者作出该人事处理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提出申诉;也可以不经复核,自知道该人亊处理之日起 30日内直接提出申诉:
(1)处分;
(2)辞退或者取消录用;
(3)降职;
(4)定期考核定为不称职;
(5)免职;
(6)申请辞职、提前退休未予批准;
(7)未按规定确定或者扣减工资、福利、保险待遇;
(8)法律、法规规定可以申诉的其他情形。
对省级以下机关作出的申诉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作出处理决定的上一级机关提出再申诉。
行政机关公务员对处分不服向行政监察机关申诉的,按照《行政监察法》的规定办理。公务员认为机 关及其领导人员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向上级机关或者有关的专门机关提出控告。受理控告的机 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第5题:

关于国家公务员,理解错误的是()。

A、我国公务员必须是中国人

B、不可以是民主党派的成员

C、公务员有双重身份

D、公务员行为的法律后果归属于国家


参考答案:B

第6题:

试述国家公务员升职的主要程序。


参考答案:(1)公布职位空缺与任职条件,民主推荐预选对象。(2)对预选对象进行资格审查,产生考察对象。(3)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择优提出拟晋升人选。(4)按照管理权限有关机关领导集体研究决定,依法任免。对晋升领导职务的国家公务员,还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选拔作用领导人员的程序规定进行。

第7题:

试述公务员奖励制度的意义?


参考答案:(1)奖励制度是公务员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务员制度是由多个管理环节构成的完整、严密、科学的制度体系。奖励制度作为这个制度体系中的重要一环,与其他管理制度相辅相成,共同作用,从而发挥公务员制度的整体作用。
(2)奖励制度是实现对公务员有效管理的科学方法。奖励的功能就在于双赢,使组织成员通过朝向组织目标的努力,更好地达到他们自己的目的。通过奖励的实施,形成激励一努力一绩效一奖励一激励这样的良注循环,从而调动公务员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加公务员的进取。动和荣誉感,充分挖掘公务员的潜在能力,促进公务员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对于增强机关的生机和活力,保证机关高效运转具有重大意义。
(3)奖励制度是对取得突出贡献或者具有突出业绩的公务员的褒奖和激励,对没有获得奖励的公务员是一种鞭策,具有导向作用,使公务员明确努力的方向和目标,有利于机关形成你追我赶。积极进取、争当先进的工作氛围,有利于机关形成有效的竞争机制,建设一支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公务员队伍。

第8题:

试述建立和完善公务员考核制度的意义


参考答案:考核是公务员管理的基础环节,建立和完善公务员考核制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有利于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务员,激励和鞭策公务员提高素质,努力工作,争创一流业绩。在考核中要对公务员的德、能、勤、绩、廉特别是工作实绩作出全面、客观的评价,考核的过程实际上是检查公务员是否尽职尽责、是否努力完成工作任务的过程,这对公务员起到一种鞭策和督促的作用。从而有效地激发公务员的竞争意识,激励公务员尽职尽责,努力工作。建立在考核内容基础上的考核标准就像一面旗帜,指出公务员前进的方向,从而在公务员中产生“见贤思齐,见不贤而内自省”的心理效应,引导公务员积极进取,努力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素质和政治素质,提高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
(2)有利于对公务员的严格管理和严格监督。在考核中公务员要进行个人总结或述职,要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对领导成员公务员定期考核时还要进行个别谈话、民意测验,等等。因此,考核的过程是组织上对公务员实施严格管理的过程,也是发扬民主对公务员实行严格监督的过程。在考核中不仅要肯定公务员的优点和成绩,还要指出公务员的缺点和存在问题。从而有利于促使公务员正确行使权力,认真履行义务。
(3)有利于为公务员管理的其他环节打下基础和提供依据。根据公务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调整公务员的职务、级别和工资,根据公务员的是非功过实行奖优罚劣,根据从考核中了解到的公务员的素质状况和职位要求对公务员实行有针对性的培训,等等,从而使调整公务员的职务、级别和工资以及公务员的奖励、培训。辞退等管理环节和管理措施有所依据,为公正合理使用公务员,及时发现培养和使用人才,做到量才而用、人尽其才打下基础。

第9题:

公务员处于特殊的法律关系中,表现在( )。

A.公务员具有“公民”和“公务员”的双重身份

B.担任公职的人即丧失普通公民的身份

C.凡是公务员所从事的行为都是代表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

D.公务员享有行政职权而无须承担行政法律责任


正确答案:A
【解析】公务员既是“公民”又是“公务员”,故A对B错。公务员所从事的个人行为不是代表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公务员享有行政职权,同时必须承担行政法律责任。故C和D错误。

第10题:

公务员由于具有双重身份而导致双重行为。区分双重行为的标准很多,以下说法中正确的有哪些?()

A:公务员在上班期间的行为是公务行为
B:公务员执行行政机关命令的行为是公务行为
C:公务员在自己管辖地域范围内所为的行为是公务行为
D:公安干警在下班期间制止犯罪的行为是公务行为

答案:B,D
解析:
通常根据四个因素判断公务员的职务行为和个人行为:(1)时间因素。公务员在上班时间实施的行为,通常可以认为是公务行为;反之,其他时间实施的行为通常认为是非公务行为。(2)场所因素。公务员在工作场所实施的行为多认为是公务行为;反之,公务员离开工作场所实施的行为则多视为个人行为。(3)职责因素。公务员非在上班时间和工作场所实施的行为如与其职责有关,通常亦可认为是公务行为:反之,如其行为既非在上班时间或工作场所实施,又不能证明相应行为与其职责有关,则应认为该行为是个人行为。(4)命令因素。公务员依行政首长命令、指示或委托实施的行为通常可以认为是公务行为。四个因素综合分析,具体情况还要具体分析,不能过于僵化。A项只用时间标准判断,不准确;D项虽然是下班行为,但是在职务范围内,是公务行为;C项不符合任何因素,不一定是公务行为。根据命令因素,B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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