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教育法?教育法有哪些基本特点?

题目
问答题
什么是教育法?教育法有哪些基本特点?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教育法:调整国家行使教育行政权力和公民行使受教育权力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一类法律规范的总称。
教育法的特点:
一、形式上的特点。
(1)在教育法上不存在统一的法典,教育法在形式上是由分散于宪法、法律和法规等为数众多的法律文件中的规范组成的。
(2)教育法极富于变动性。
二、内容上的特点。
(1)教育法的规定具有公定力。
(2)教育法的规定具有强制性。
(3)教育法解决纠纷的手段也不同于其他法律。教育纠纷,主要采用行政手段如行政调解、申诉、仲裁、行政裁决等,以及行政诉讼手段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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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贯穿于我国教育法始终的、渗透于教育法全过程的基本准则有哪些?


答案:
解析:
(1)依法治教的原则;
(2)提高全民族的素质、推进人的现代化的原则;
(3)依法保障教育主体合法权益的原则;
(4)公民教育权利平等的原则;
(5)教育活动应当符合社会公共利益的原则;
(6)推进教育改革、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的原则;
(7)增加教育投入、保障教育经费稳定来源和增长的原则。

第2题:

试述教育法律关系的基本特点。
教育法律关系就其性质不同可分为两类:一类是纵向型的法律关系,也称行政法律关系;另一类是横向型的法律关系,也称民事法律关系。教育行政关系是国家行政机关在行使其教育行政权力过程中发生的关系。这一关系反映的是国家与教育的纵向关系,其实质是国家如何领导和管理教育的活动。教育行政关系与一般行政关系相比,虽有共同的特征,但又有很大的差异性。这是因为学校活动是在民主化、科学化的要求下进行的,参与这一活动的主体教师、科研人员以及学生是脑力劳动者,从事着精神领域中的创造性活动。它要求尊重知识、尊重创见和实践,尊重教育客观规律。这就要求法律在调整这方面的关系时,不能将它与一般的行政关系同等对待。教育民事法律关系是在不具有行政隶属关系的学校与行政机关、企事业组织、集体经济组织、社会团体、个人之间在教育活动过程中发生的关系。这类法律关系是在共同意思表示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各个平等主体之间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所引起的财产所有和流转是这类关系的基本内容。教育法律关系涉及面颇广,有些具有明显教育特征的民事关系,往往并不属于民法的调整范围,如近些年来办学体制出现的多元化等,这一类特殊的具有民事性质的社会关系,单靠民法调整是很不够的,必须由教育法和民法共同完成这一任务。23.公益性是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有别于企业组织的根本性特点。所谓公益,就是公共利益,全体人民的利益。在我国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利益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全体社会成员的共同利益。

第3题:

我国教育法体系包括( )。

A、义务教育法、职业教育法、教育基本法、教师法

B、教育基本法、高等教育法、残疾人教育法、教育机会平等法

C、高等教育法、初等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国防教育法

D、教育投入法、学位法、成人教育法、高等教育法


参考答案:AD

第4题:

教育法规的遵守是什么?遵守教育法规的内容有哪些?


正确答案: (1)教育法规的遵守是指公民、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等相关主体自觉遵守教育法规,按教育法规规定的要求去行为或不行为。这一概念包含三层含义:
首先,它以教育法律法律关系主体的自觉性为特征;
其次,它以现行的教育法规为依据或标准;
再次,守法的表现形式可以是依法作为,也可以是依法不作为。
(2)从法律规范的性质和法的调整方式来看,遵守教育法规的内容大致包括履行义务、遵守禁令和正确行使权力。
1.履行义务。这是义务性规范实施的方法,即教育法律关系主体自觉做教育法规要求必须做的行为,履行作出法律规定行为的义务。
2.遵守禁令。这是禁止性规范实施的方式,即不做教育法规禁止的行为。
3.正确行使权力。这是授权性规范实施的方式,即所有教育法律关系主体必须依照教育法的规定,在自己权利范围之内,按照法定程序或条件行使权力。

第5题:

什么是教育法?教育法有哪些基本特点?
教育法:调整国家行使教育行政权力和公民行使受教育权力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一类法律规范的总称。
教育法的特点:
一、形式上的特点。
(1)在教育法上不存在统一的法典,教育法在形式上是由分散于宪法、法律和法规等为数众多的法律文件中的规范组成的。
(2)教育法极富于变动性。
二、内容上的特点。
(1)教育法的规定具有公定力。
(2)教育法的规定具有强制性。
(3)教育法解决纠纷的手段也不同于其他法律。教育纠纷,主要采用行政手段如行政调解、申诉、仲裁、行政裁决等,以及行政诉讼手段来解决。

第6题:

教育法的基本原则是全部教育法所应遵循的基本要求和价值准则,是制定和执行教育法的出发点和基本依据。(  )


答案:对
解析:
教育法的基本原则是全部教育法所应遵循的基本要求和价值准则,是制定和执行教育法的出发点和基本依据。

第7题:

为什么说宪法是教育法的基本法律渊源?
宪法是国家的总章程,是母法,是一切立法的依据。我国宪法是教育法的重要渊源。宪法作为教育法的渊源,可以从两方面加以理解:一是它规定了教育法的基本指导思想和立法依据;二是直接规定了教育教学活动的基本法律规范。
(1)宪法规定了教育法的基本指导思想和立法依据。
(2)宪法规定了教育教学活动的基本法律规范。所以,由上述几点可以看出,我国宪法是教育法的基本法律渊源。

第8题:

《高等教育法》规定的取得高校教师职务的基本条件有哪些?


答案:
解析:
(1)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2)系统地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
(3)具备相应职务的教育教学能力和科学研究能力;
(4)承担相应职务的课程和规定课时的教学任务。

第9题:

教育法制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1)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原则
(2)重视德育原则
(3)继承和吸收人类文明发展优秀成果原则
(4)公益性原则
(5)权利和义务相一致原则
(6)受教育机会平等原则
(7)国家法制统一原则

第10题:

教育法律的特点主要表现为()。

  • A、教育法的规定性具有强制性
  • B、教育法的规定具有公定力
  • C、教育法有统一的法典
  • D、教育法具有不变性的特点

正确答案:A,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