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劳动争议处理程序之一的调解程序进行了详尽的阐述与规定的相关法律、法规是()。

题目
单选题
对劳动争议处理程序之一的调解程序进行了详尽的阐述与规定的相关法律、法规是()。
A

《劳动法》

B

《关于贯彻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C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

D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组织及工作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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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处理劳动争议应遵循着重调解劳动争议原则,即使在进入到劳动争议仲裁程序和劳动争议程序时,依然首先进行调解。()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参考答案:正确

第2题:

劳动争议处理原则应贯穿于( )的全过程。

A.劳动争议的和议
B.劳动争议的调解程序
C.劳动争议的仲裁程序
D.劳动争议的审判程序
E.劳动争议的终审程序

答案:B,C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劳动争议处理的原则。劳动争议处理的原则是劳动争议处理机构在处理劳动争议时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贯穿于劳动争议处理的全过程,即劳动争议的调解程序、仲裁程序都要遵循。

第3题:

根据我国劳动法律规定,( )是处理劳动争议法定的必经程序。

A.调解程序

B.仲裁程序

C.诉讼程序

D.复议程序


正确答案:B

第4题:

集体劳动争议调解处理的一般程序与原则有哪些?


正确答案: 一般程序:
1、调解组织(健全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是充分发挥劳动争议调解作用的重要方面)。
2、调解员。
3、调解程序
(1)申请调解;
(2)调解受理;
(3)调解前准备;
(4)实施调解(步骤:组织召开调解会议;报告到会人员基本情况;听取双方当事人对争议的陈述意见,进一步核准事实;调查人员公布核实的情况,说明调解组织对争议的调查结果和调解意见;征求双方当事人的意见);
(5)调解终结(方式:当事人自行协调;当事人撤回申请;当事人拒绝调解;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能达成调解协议)。
重大集体劳动争议调解协调机制:
1、明确重大争议应急调解协调的职责分工。
2、排查重大争议隐患。
3、妥善处理重大争议案件。
4、落实重大争议信息报告制度。
原则:三方原则;和解和共识原则;维护社会稳定的原则;及时处理原则。

第5题:

劳动争议的及时处理原则,对()处理程序进行了时间限制。

A:受理
B:调解
C:仲裁
D:判决
E:结案

答案:A,B,C,D,E
解析:
劳动争议的及时处理原则强调各处理程序的时间限制:受理、调解、仲裁、判决、结案都应在法律法规的规定时限内完成。@##

第6题:

劳动争议的及时处理原则,对( )处理程序进行了时间限制。

A.受理
B.调解
C.仲裁
D.判决
E.结案

答案:A,B,C,D,E
解析:
劳动争议的及时处理原则强调各处理程序的时间限制:受理、调解、仲裁、判决、结案都应在法律法规的规定时限内完成。

第7题:

下列关于劳动争议处理的程序的说法错误的是()。

A:劳动争议处理的程序包括调解、仲裁、审判
B: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调解是自愿性的
C:仲裁是比调解更为有效的解决方法
D:审判的最大特点为处理形式的严肃性与权威性及其法律效力

答案:B
解析:
劳动争议处理的程序包括:①调解,分为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调解两类。前者是自愿性的,即由当事人决定是否提请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后者是强制性的,即只要提请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就必须进行调解,这也是一项工作制度,一般经调解不成的,才进行裁决。②仲裁,是指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依法对争议双方当事人的争议案件进行居中公断的执法行为,其中包括对案件的依法审理和对争议的调解、裁决等一系列活动或行为。仲裁是比调解更为有效的解决方法。③审判。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仲裁,可以在收到仲裁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民事诉讼程序进行审理及判决。法院审判劳动争议的最大特点在于它处理形式的严肃性与权威性及其法律效力。

第8题:

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及人民法院处理劳动争议的程序不同,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调解是( )。

A.独立的程序

B.连续的程序

C.和企业相关的程序

D.和劳动仲裁接口的程序


正确答案:A

第9题:

劳动争议处理原则应贯穿于()的全过程。

A:劳动争议的和议
B:劳动争议的调解程序
C:劳动争议的仲裁程序
D:劳动争议的审判程序
E:劳动争议的终审程序

答案:B,C
解析:
劳动争议处理的原则应该穿于劳动争议处理的全过程,即劳动争议的调解程序、仲裁程序都要遵循。

第10题: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的解决劳动争议的程序是什么?


正确答案: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的解决劳动争议的程序是“一调一裁二审”,部分劳动争议实行终局裁决的制度。我国从恢复解决劳动争议的制度以来,一直实行的是“一调一裁两审”的制度,这一制度经过多年实践证明,能够充分发挥调解和仲裁的作用,使劳动争议在比较平和的气氛中得到解决,尽量减少打官司,使劳动争议尽可能地解决在基层,降低解决争议的成本。虽然在该法审议过程中,也有人提出改变现行体制的意见,但考虑到这种体制经过20多年的实践已经被社会所接受;在维护劳动关系当事人合法权益方面发挥了很好的作用,不宜轻易改变。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基本上维持了现行的做法,同时,针对现实中存在的劳动争议案件处理周期长、成本较高的问题,对争议事实较清楚或者涉及金额较小的金钱给付的部分劳动争议案件,实行一裁终局。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该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这里规定的劳动争议处理程序为:一是发生劳动争议后,如果劳动者不愿意与用人单位协商,也不愿意请工会或者第三方与用人单位协商,或者虽然进行了协商,但没有达成和解,或者虽然达成了和解协议,但事后当事人又反悔不履行和解协议时,可以先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二是如果当事人不愿意调解,或者虽然经调解组织进行调解后不能达成调解协议的,或者虽然达成了调解协议,但事后当事人反悔,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当事人还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三是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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