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集团总公司为其子公司与某钢厂的钢材买卖合同在1000万元的限度内提供连带保证,并委派专人监督合同的执行。钢厂交付给子公

题目
单选题
某集团总公司为其子公司与某钢厂的钢材买卖合同在1000万元的限度内提供连带保证,并委派专人监督合同的执行。钢厂交付给子公司的价值50万元的一批钢材质量严重不合格,子公司未提出异议并接受了货物,但集团总公司以书面形式向钢厂提出了异议。子公司与钢厂的买卖总价款额达到800万元时,集团总公司以书面通知钢厂终止保证合同,但在钢厂收到该通知之前钢厂又交付给子公司价款额为100万元的钢材。钢厂收到通知后又交付给子公司价款额为100万元的钢材。集团总公司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应当是( )。
A

1000万元

B

900万元

C

850万元

D

7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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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某集团总公司甲为其子公司乙与某钢铁厂丙的钢材买卖合同在1000万元的限度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委派专人监督合同的履行。丙交付给乙的一批价值50万元的钢材质量严重不合格,乙未提出异议并接受了货物,但甲以书面形式向丙提出了异议。乙与丙的买卖总价款达到800万元时,甲以书面通知丙终止保证合同,但在收到该通知之前丙又交付给乙价值达100万元的钢材,在收到通知后,同样又交付了价值达100万元的钢材。甲的保证责任范围是(       ) 

A.1000万元        B.900万元        C.850万元       D.750万元

 


根据保证责任范围的相关规定,本题答案C。

第2题:

根据材料回答5~8题:

某进出口公司与某钢厂于某年1月签订了一份购销钢坯合同。该合同约定:钢厂供给进出口公司钢坯1万吨,每吨单价1400元;同年7月20日前交货5000吨,8月30日前交货5000吨;进出口公司分3次于当年3、6、7月预付货款900万元。该合同签订后,进出口公司于同年3月17日付给钢厂500万元,6月8日付200万元,6月18日付200万元,计900万元。该年6月20 日,钢厂以钢材价格上涨为由,向原告提出变更合同要求。几经协商,双方于7月6日签订了“修改合同协议书”,一致同意对原合同条款作如下修改:(I)价格每吨1550元,运费由双方平均负担;(2)供货数量6000吨;(3)交货期:8月15日前出运2000吨,9月15 日前出运4000吨;(4)进出口公司已付给钢厂的900万元货款,作为购货定金;(5)其余货款在最后一批货物发出后3日内,由公司一次性付给钢厂;(6)此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公司负责按合同付款,钢厂负责按合同规定交货;(7)此协议是对原合同的最后一次修改.原合同的其他条款不变。双方在此协议上签字盖章。该修改协议签订后,钢厂以钢材价格上涨为由,又提出变更合同价格的要求,但公司未予同意。因公司已与外商签订了钢坯购销合同,外商也开出信用证,所以公司多次请求钢厂履行合同。但钢厂在合同履行期内,未向公司供应钢坯。公司于当年9月28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令钢厂继续履行交付钢坯的合同义务并判令钢厂按照定金罚则承担责任。钢厂抗辩:合同未履行是因为行政机关的一份文件下达后,钢坯、钢材价格上涨,发生了不可抗力;履行合同是基于紧急避险的考虑;被告要求延期履行合同,原告应准许,原告不同意的行为属于过错行为。另外,定金数额约定过高,该定金条款应无效。

根据本案情况,本合同在效力上应当属于( )合同。

A.有效

B.无效

C.待生效

D.可撤销

E.附条件


正确答案:A
本题考核合同的效力。双方已经签订了购销钢坯的合同,并且进也口公司已经履行了合同的部分义务,说明合同已经成立并生效。本案中市场行情的变化属于正常的价格涨落,不属于不可抗力,所以不能以不可抗力为由主张变更或撤销,该合同也不具备合同无效或者撤销的情形,是有效的合同。

第3题:

某建筑公司与某钢厂于某年5月签订钢材买卖合同,交货期为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至次年4月底,货款一次付清。某建筑公司依约给付了全部货款,但某钢厂因生产能力有限,且钢材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标准,至次年4月底,仅向某建筑公司给付一半钢材。某建筑公司经多次催告,某钢厂仍未能依约履行。为不影响I程进度,某建筑公司提出终止与某钢厂签订的合同,并采取其他措施加以补救。但某钢厂不同意,而且在生产形势好转的情况下,请求某建筑公司继续提货。但某建筑公司因其建设工程已完I,不再需要钢材,故请求某钢厂退回多付的货款。为此双方协商不成.某建筑公司遂诉至法院。

问:本案应如何处理?


参考答案:

《合同法》第94条第4项明确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另一方当事人可解除合同。本案当事人某钢厂在交货期限届满时仅向某建筑公司给付一半钢材,某钢厂的行为则构成部分迟延履行。因某钢厂迟延履行部分债务的行为致使某建筑公司不能实现其合同目的,其建设工程不能按期完工。
在此情况下,某建筑公司享有合同解除权,而且根据法律的规定.这种解除权的行使可以不经催告.只要某建筑公司通知了某钢厂.即发生解除合同的效力。
因此.可以认为,某建筑公司与某钢厂的合同已经解除,某建筑公司自然没有义务接受给付,而且某钢厂多收的货款应返还给某建筑公司。如果某钢厂的违约行为给某建筑公司造成损害的.某建筑公司还可请求某钢厂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4题:

某钢厂每年需要消耗钢材5000000吨,每吨钢材的价格为2000元,每吨钢材的年保管费率为1%,单次订货成本为5000元。假设钢材的价格不因采购数量的不同而产生折扣。该厂的钢制品以职能部门来组织销售,整个销售物流的各环节由各个不同的职能部门来共同完成,并通过综合绩效来评价销售物流管理的效果。
该钢厂采购钢材的经济订货批量为( )吨。

A.20000
B.50000
C.70000
D.80000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经济订货批量的计算。

第5题:

下列属于银行信用的有( )。

A.某超市向某人提供额度为2000元的赊销业务
B.某企业向某超市提供额度为200万元的赊销业务
C.某建材商为购买建材向一家钢厂预付200万元的货款
D.某银行向某人提供10万元的经济适用房贷款
E.某银行向某企业提供l000万元的贷款

答案:D,E
解析:
本题考查银行信用。银行信用是指银行通过存、放款形式的业务活动所提供的信用。选项A属于消费信用。选项BC属于商业信用。

第6题:

某钢厂与某建筑企业签订了一份钢材购销合同,合同约定钢厂向建筑企业供应钢材50吨,交货期限为2003年12月之前,某企业在验货后1个月内向钢厂付款。某钢厂如约向某企业交付钢材50吨,某企业在验货时发现该钢材含硫量、含碳量严重超标。如用该钢材建楼,必然发生严重质量事件。某企业于是拒收该批钢材,拒绝付款。因建筑急需,某企业只好向某公司高价采购所急需之钢材。基于上述情况,某企业可行使下列哪些权利?( )

A.先履行抗辩权

B.违约责任请求权

C.不安抗辩权

D.合同解除权


正确答案:ABD
本题涉及合同抗辩权与违约责任请求权、合同解除权的适用问题。如上所述,先履行抗辩权、违约责任请求权和合同解除权是三种不同性质的权利,其功能是不能相互替代的,故正确选项为ABD。

第7题:

下列属于银行信用的有()。

A:某超市向某人提供额度为2000元的赊销业务
B:某企业向某超市提供额度为200万元的赊销业务
C:某建材商为购买建材向一家钢厂预付200万元的货款
D:某银行向某人提供10万元的经济适用房贷款
E:某银行向某企业提供1000万元的贷款

答案:D,E
解析:
本题考查银行信用。选项A属于消费信用。选项BC属于商业信用。

第8题:

某集团总公司为其子公司与某钢厂的钢材买卖合同在1000万元的限度内提供连带保证,并委派专人监督合同的执行。钢厂交付给子公司的价值50万元的一批钢材质量严重不合格,子公司未提出异议并接受了货物,但集团总公司以书面形式向钢厂提出了异议。子公司与钢厂的买卖总价款额达到800万元时,集团总公司以书面通知钢厂终止保证合同,但在钢厂收到该通知之前钢厂又交付给子公司价款额为100万元的钢材。钢厂收到通知后又交付给子公司价款额为100万元的钢材。集团总公司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应当是:( )

A.1000万元

B.900万元

C.850万元

D.750万元


正确答案:C
「考点」保证的种类
「解析」依《担保法》第27条规定,最高额保证人可以随时书面通知债权人终止保证合同,但保证人对于通知到债权人以前所发生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本案中,保证人发出书面通知之前发生的债权总额是900万元。依第20条规定,连带保证人享有债务人对于债权人的抗辩权。债务人放弃抗辩权的,保证人仍有权抗辩。本案中保证人对于债权人50万元的债权曾提出过异议,应视为行使抗辩权的行为,故保证人的保证责任应是850万元。

第9题:

甲公司委托吴某到乙钢厂采购10吨螺纹钢,甲公司向吴某签发了授权委托书,载明了采购螺纹钢的数量,价格限度等内容。吴某到乙钢厂后发现该钢厂生产两种型号的螺纹钢,吴某即采购了一种比较畅销的螺纹钢。钢材运回后,甲公司以不需要此种型号螺纹钢为由拒绝向乙钢厂支付货款。向乙钢厂支付货款的责任应如何承担?()

A:只能由甲公司承担
B:只能由吴某承担
C:甲公司和吴某连带承担
D:乙钢厂可以要求甲公司或吴某承担全部付款责任

答案:C,D
解析:
授权委托书中未明确采购何种型号的螺纹钢,属授权不明。代理人应当要求被代理人明确授权,吴某可以请示甲公司而未请示,甲公司和吴某应承担连带责任。《民法通则》第65条第3款规定: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第10题:

甲公司为其子公司与某钢厂的钢材买卖合同在1000万元的限度内提供连带保证,没有约定保证期间。钢厂交付给子公司的价值50万元的一批钢材质量严重不合格,子公司未提出异议并接受了货物,但甲公司以书面形式向钢厂提出了异议。子公司与钢厂的买卖总价款额达到800万元时,甲公司以书面通知钢厂终止保证合同,但在钢厂收到该通知之前钢厂又交付给子公司价款额为100万元的钢材。甲公司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应当是( )。

A.1000万元
B.900万元
C.850万元
D.750万元

答案:C
解析:
最高额保证中,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人可以随时书面通知债权人终止保证合同,但保证人对于通知到债权人前所发生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享有债务人的抗辩权。债务人放弃对债务的抗辩权的,保证人仍有权抗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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