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我国XBRL的研究与应用,应努力做到()。

题目
多选题
为促进我国XBRL的研究与应用,应努力做到()。
A

尽快成立相应的XBRL中国组织

B

完善XBRL分类标准的制定

C

加快XBRL软件技术发展,保证数据安全性

D

重视XBRL人才培养与宣传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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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中国石油湖北销售分公司借助XBRL促进业财融合项目取得的成效不包括()。

A、借助XBRL强化了业财融合

B、基于XBRL构建价值评价体系

C、运用XBRL提升信息处理能力

D、运用XBRL提升管理决策效率


答案:C

第2题:

关于基金信息披露应用XBRL,说法错误的是。( )

A.对于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采用XBRL将有助于其梳理内部信息系统和相关业务流程,实现流程再造,促进业务效率和内部控制水平的全面提高
B.对于分析评价机构等基金信息服务中介,将可望以更低成本和更便捷的方式获得高质量的公开信息
C.XBRL是国际上将会计准则与计算机语言相结合,用于非结构化数据,尤其是财务信息交换的最新公认标准和技术
D.在我国,上市公司自2000年年底开始尝试应用XBRL报送定期报告

答案:D
解析:
在我国,上市公司自2003年年底开始尝试应用XBRL报送定期报告,基金公司自2008年也启动了信息披露的XBRL应用工作。

第3题:

下列关于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的论述,正确的是( )。

A.在当今应用高技术的时代,各国应逐步减少对基础研究的投入

B.在促进社会进步的作用上,应用研究要大于基础研究

C.应用研究没有商业目的,以创新探索知识为目标

D.我国将增加基础研究的经费投人,并鼓励科学家自主选择研究课题


正确答案:D

第4题:

关于XBRL说法错误的是()。

A、XBRL是可扩展商业报告语言的简称
B、我国的XBRL发展始于证券领域
C、XBRL通过定义统一的数据格式标准,规定了企业报告信息的表达方法
D、2009年4月,XBRL中国地区组织成立

答案:D
解析:
2008年11月,XBRL中国地区组织成立,2009年4月,财政部在《关于全面推进我国会计信息化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将XBRL纳入会计信息化的标准。

第5题:

我国的XBRL发展始于证券领域。()


答案:对
解析:
我国的XBRL发展始于证券领域。2003年11月上海证券交易所在全国率先实施基于XBRL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标准。

第6题:

下列关于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的论述,正确的是( )。

A.在当今应用高技术的时代,各国应逐步减少对基础研究的投入

B.在促进社会进步的作用上,应用研究要大于基础研究

C.应用研究没有商业目的,以创新探索知识为目标

D.我国将增加基础研究的经费投入,并鼓励科学家自主选择研究课题


正确答案:D
科学研究工作可按其性质、目的和过程进行分类.一般按过程分为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开发研究。三者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共同构成科学研究的结构体系。基础研究是指没有特定功利目的,以创新探索知识为目标的研究;基础研究是对新知识、新理论、新原理的探索,其成果不但能扩大科学理论领域,提高应用研究的基础水平,而且对于技术科学、应用科学和生产的发展具有不可估量的作用。应用研究是指运用基础研究成果和有关知识为创造新产品、新方法、新技术、新材料的技术基础所进行的研究;应用研究是把基础研究发现的新知识、新理论用于特定目标的研究。它是基础研究与开发研究之间的桥梁。

第7题:

在高等学校科研应遵循的原则中,教学的开展与科研的进行应互为条件、相互促进的原则属于( )。

A.社会经济效益与学术水平相统一的原则
B.正确处理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发展研究关系的原则
C.科研与教学相互促进的原则
D.遵循项目指南与尊重自由选题相结合的原则

答案:C
解析:
科研与教学相互促进的原则是指培养人才与出研究成果是大学的双重任务,教学的开展与科研的进行应互为条件,相互促进。应该鼓励教师把科研成果作为教学的财富,还要鼓励本科生、研究生参加科研;同时,应引导科研人员主动承担人才培养工作,在—些有条件的单位,实行教学与科研人员定期互换。

第8题:

技术层应用的内容是基于国家通用标准与石油行业XBRL标准,建立湖北公司石油销售业务XBRL()。

A、技术规范

B、样式单

C、分类标准

D、实例文档


答案:C

第9题:

企业应用XBRL的优势之一是增加资料在未来的可读性与可维护性。()


答案:对
解析:
企业应用XBRL的优势之一是增加资料在未来的可读性与可维护性。

第10题:

我国转基因技术的研究与应用应如何利用现有的知识产权保护规则?


正确答案: 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作为一项激励技术创新和进步的重要规则已为世界各国所普遍承认。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知识产权保护规则已经世界各国必须遵守的国际竞争规则。我国进行转基因技术的研究和应用也不例外,除了要遵守相关的知识产权保护规则外,还必须充分利用知识产权保护规则的特点为我国转基因技术的发展和进步服务。
首先,我国进行转基因技术的研究和应用必须尊重已有的知识产权产权。在转基因技术的研究与应用中,如涉及他人的知识产权,一定要获得权利人的许可,方可加以商业性利用。如果是一项必须应用的专利技术或者是植物新品种权,经向权利人协商并愿意支付合理许可费后,仍不允许的,可以考虑通过向国家专利局或农业部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提出强制许可的方式进行解决。
其次,要充分利用知识产权保护规则为我国转基因技术的研究与应用服务。尽管知识产权具有排他性和垄断性,但就特定的知识产权来说,具有地域性和期限性。也就是说,对于那些没有在中国申请专利保护的或者在中国已经过了专利保护期限,或者专利权人因各种原因放弃专利权的转基因技术及其产品,即使相关知识产权人在其他国家已经申请了专利保护,这些转基因技术及产品在中国领域中仍然属于公有领域,人人可以自由利用,而不会构成侵权。但如果在中国利用相关技术制造的这些产品,需要出口到其他国家的话,就必须考虑该国的法律规定了。
再次,要充分利用各国专利信息公开的特点,了解与转基因技术有关的前沿技术信息。通过专利文献,我们可以详细掌握相关发明的技术步骤和权利保护范围。一方面,可以通过这些专利文献反映的信息掌握当前相关技术的前沿动态,以此作为发展转基因技术的科研基础,另一方面,可以通过这些信息分析已有技术的专利布局,避免自己的转基因技术的研究落入已有的专利范围。
最后,要充分相关证据,善于对相关专利提起无效程序。尽管一项技术或产品发明想要获得专利保护,就必须经过实质审查,但尽管如此,专利权仍然是一项被推定的权利。一旦发现某项转基因技术缺乏相应的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或者没有达到相应的充分披露要求,既可以向相应国家的专利复审机构提起专利无效的请求。一项专利被宣告无效后,受其保护的技术信息或产品,即进入共有状态,人人可以利用。在国外的专利司法实践中,专利权的无效宣告是非常重要的。在美国的司法实践中,大约有40%左右的专利权被法院宣告为无效,而欧洲专利局所授予的专利权(指定国为德国的部分),在德国的司法实践中,约有三分之一被宣告无效,约有三分之一被要求修改保护范围,约有三分之一被维持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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