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企业2008年度境内应纳税所得额为120万元,适用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另外,甲企业分别在A.B两国设有分支机构(我

题目
问答题
甲企业2008年度境内应纳税所得额为120万元,适用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另外,甲企业分别在A.B两国设有分支机构(我国与A.B两国已经缔结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在A国分支机构的应纳税所得额60万元,A国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0%;在B国分支机构的应纳税所得额45万元,A国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0%。假设该企业在A.B两国所得按我国税法计算的应纳所得额和按A.B两国税法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一致,两个分支机构在A.B两国分别缴纳了18万元和9万元的企业所得税。请计算该企业汇总时在我国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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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我国境内甲居民企业,在境外A、B两国设有分支机构,均与我国签订税收协定。2019年度境内外所得如下:
(1)境内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400万元。
(2)设在A国的分支机构当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为200万元,A国所得税税率为20%,在A国已纳税额40万元。
(3)设在B国的分支机构当年营业所得为-300万元;取得利息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80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4>、甲居民企业2019年汇总纳税的应纳税额为( )万元。

A.100
B.110
C.80
D.150

答案:B
解析:
汇总纳税的应纳税所得额=400+200=600(万元)
A国的抵免限额=200×25%=50(万元),实际在A国已纳税额40万元,需补税。
汇总纳税的应纳税额=600×25%-40=110(万元)

第2题:

我国境内甲居民企业,在境外A、B两国设有分支机构,均与我国签订税收协定。2019年度境内外所得如下:
(1)境内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400万元。
(2)设在A国的分支机构当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为200万元,A国所得税税率为20%,在A国已纳税额40万元。
(3)设在B国的分支机构当年营业所得为-300万元;取得利息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80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3>、甲居民企业2019年境内外的净所得为( )万元。

A.180
B.280
C.380
D.420

答案:C
解析:
甲居民企业2019年境内外净所得=400+200-300+80=380(万元)

第3题:

某居民企业2013年生产经营应纳税所得额为500万元,使用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该企业在A过设有甲分支机构,甲分支机构的应纳税所得额为50万元,家分支机构适用20%的企业所得税税率,甲分支机构按规定在A国缴纳了企业所得税,该企业在我国应汇总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万元。

A.75

B.77.5

C.127.5

D.172.5


答案:B

第4题:

境内甲公司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2019年度取得境内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境外分公司应纳税所得额160万元,在境外已缴纳企业所得税30万元。2019年度甲公司汇总纳税时实际在我国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万元。

A.25
B.35
C.55
D.65

答案:B
解析:
境外所得的抵免限额=160×25%=40(万元)>在境外实际缴纳税额30万元,需要在我国补缴企业所得税=40-30=10(万元),2019年度甲公司汇总纳税时实际在我国应缴纳企业所得税=100×25%+10=35(万元)。

第5题:

甲公司为境内居民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2018年度取得境内应纳税所得额为1000万元,A国应纳税所得额为200万元,已在A国缴纳企业所得税40万元。则甲公司当年汇算清缴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为( )万元。

A.250
B.300
C.362.5
D.260

答案:D
解析:
境外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扣除限额=200×25%=50(万元),实际缴纳企业所得税40万元,此部分可全额抵免应纳所得税额。甲公司当年汇算清缴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1000+200)×25%-40=260(万元)。

第6题:

我国境内甲居民企业,在境外A、B两国设有分支机构,均与我国签订税收协定。2019年度境内外所得如下:
(1)境内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400万元。
(2)设在A国的分支机构当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为200万元,A国所得税税率为20%,在A国已纳税额40万元。
(3)设在B国的分支机构当年营业所得为-300万元;取得利息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80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甲居民企业境外B国分支机构的亏损可以在我国汇总纳税时弥补( )万元。

A.0
B.300
C.220
D.200

答案:A
解析:
弥补0万元。税法规定,境外亏损不得抵减其境内盈利。

第7题:

甲居民企业2018年度境内应纳税所得额为200万元,适用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当年从境外乙国子公司分回税后收益80万元,乙国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0%。则甲居民企业2018年度在境内实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 )万元。(不考虑预提所得税)

A.25
B.20
C.50
D.55

答案:D
解析:
从境外子公司分回的投资收益是税后所得,需要还原为税前所得。境外应纳税所得额=80÷(1-20%)=100(万元),在乙国实际缴纳的税款=100×20%=20(万元)小于抵免限额=100×25%=25(万元),需要补税5万元。甲居民企业2018年度在境内实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200×25%+5=55(万元)

第8题:

某居民企业2009年生产经营所得额为600万元,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该企业在A国设有甲分支机构(我国与A国已经缔结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甲分支机构的应纳税所得额为50万元,甲分支机构适用20%的企业所得税税率,甲分支机构按规定在A国缴纳了企业所得税,该企业汇总在我国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 )万元。

A.95

B.92.5

C.127.5

D.172.5


正确答案:B
解析:A国的扣除限额=50×25%=12.5(万元)
在A国实际缴纳的所得税=50×20%=10(万元),小于抵扣限额,需要补税企业汇总在我国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600×15%+(12.5-10)=92.5(万元)

第9题:

某企业2019年度境内应纳税所得额为100万元,适用25%企业所得税税率。假如企业自2010年起在A、B两国设立分支机构,其2019年应税所得为:
  A国分支机构应纳税所得额50万元,A国税率10%;
  B国分支机构应纳税所得额20万元,B国税率35%;
  假设其按我国税法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和按A、B两国税法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一致。
  两个分支机构在A、B两国分别缴纳了5万和7万企业所得税。
  请计算企业2019年度汇总时在我国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答案:
解析:
(1)企业按我国税法计算的境内、境外所得的应纳税额=(100+50+20)×25%=42.5万元;
  (2)按国(地区)别分别计算(分国不分项):
  A国扣除限额=42.5×[50÷(100+50+20)]=12.5(万元);
  B国扣除限额=42.5×[20÷(100+50+20)]=5(万元);
  在A国缴纳的所得税为5万元,低于扣除限额,可全额扣除;
  在B国缴纳的所得税为7万元,高于扣除限额,其超过扣除限额的部分2万元当年不能扣除。
  (3)2019年汇总在我国应缴纳的所得税:
  42.5-5-5=32.5(万元)。

第10题:

某居民企业2018年度境内应纳税所得额为800万元;设立在甲国的分公司就其境外所得在甲国已纳企业所得税40万元,甲国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0%。该居民企业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是( )万元。

A.760
B.800
C.1000
D.840

答案:C
解析:
在甲国的应纳税所得额=40÷20%=200(万元),该居民企业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境内应纳税所得额+境外应纳税所得额=800+200=1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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