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与王某系邻居,但双方经常为琐事争吵,因而结仇。张某因心脏病死后,其子女依当地风俗土葬了张某。王某因对张某依然怀恨在心

题目
单选题
张某与王某系邻居,但双方经常为琐事争吵,因而结仇。张某因心脏病死后,其子女依当地风俗土葬了张某。王某因对张某依然怀恨在心,某日偷偷进入张某墓地,将张某的遗体毁坏以泄恨。张某的子女得知后,十分痛苦,并将王某诉至法院。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

王某的行为属于不道德的行为,应受道德谴责,但不应承担法律责任

B

由于张某已死亡,不具有民事主体资格,故王某的行为不构成侵权行为

C

张某的子女有权要求王某赔偿损失,包括精神损害

D

王某的行为构成对张某身体权的侵害,应承担侵权责任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C
解析: 本题涉及自然人死亡后毁坏死者遗体的行为性质及法律后果的认定问题。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自然人死亡后,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不享有民事权利,但侵害死者人格和尸体的,其近亲属可主张精神损害赔偿。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精神损害赔偿解释》)第3条第1款第3项的规定,非法利用,损害遗体、遗骨,或者以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遗体、遗骨,其近亲属因此遭受精神痛苦的,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本题中,王某毁坏张某的遗体,必然导致对张某墓地的毁损,故张某的子女有权要求王某赔偿墓地损失。本题正确选项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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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王某邀请张某到家里吃饭,张某打车准时到王某家门口时,王某打电话给张某说,自己要加班,不能请张某吃饭了,张某只好又打车回家,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王某和张某之间存在合同关系,王某不按照约定请张某吃饭,王某应承担违约责任

B.王某应向张某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赔偿张某打车的费用

C.王某和张某之间形成无因管理关系,王某应赔偿张某打车的费用

D.王某没有义务请张某吃饭,也不应赔偿张某打车的费用


正确答案:D
本题中王某邀请张某吃饭,王某并没有受法律约束的意思,即王某没有赋予张某强制自己请吃饭的权利,也没有为自己设定一定请张某吃饭的义务,因此壬某和张某之间并不存在合同关系,所以A选项不正确。王某没有与张某形成合同关系的意思,王某当然也不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所以B选项不正确。根据《民法通则》第93条规定,构成无因管理必须符合三个要件:(1)管理他人事务;(2)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的意思;(3)无法律上的原因。王某并没有为避免张某受损失的意思,也不是管理张某事务,因此不构成无因管理,所以C选项不正确。
本题中的请人吃饭是典型的情谊行为.所以D选项正确。

第2题:

张某与王某系邻居,但双方经常为琐事争吵,因而结仇。张某因心脏病死后,其子女依当地风俗土葬了张某。王某因对张某依然怀恨在心,某日,王某偷偷进入张某墓地,将张某的遗体毁坏以泄恨。张某的子女得知后,十分痛苦,并将王某诉至法院。对此,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王某的行为属于不道德的行为,应受道德谴责,但不应承担法律责任

B.由于张某已死亡,不具有民事主体资格,故王某的行为不构成侵权行为

C.张某的子女有权要求王某赔偿损失,包括精神损害

D.王某的行为构成对张某身体权的侵害,应承担侵权责任


正确答案:C
本题涉及自然人死亡后毁坏死者遗体的行为性质及法律后果的认定问题。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自然人死亡后,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不享有民事权利,但侵害死者人格和尸体的,其近亲属可主张精神损害赔偿。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精神损害赔偿解释》)第3条第1款第3项的规定,非法利用、损害遗体、遗骨,或者以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遗体、遗骨,其近亲属因此遭受精神痛苦的,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本题中,王某毁坏张某的遗体,必然导致对张某墓地的毁损,故张某的子女有权要求王某赔偿墓地损失。故本题应选C。

第3题:

张某因为与邻居王某发生矛盾怀恨在心,意欲潜入王某家持刀刺伤王某,进到王某家发现屋内空无一人遂离开,请问张某侵犯了王某的何种权利?()

A.生命权

B.健康权

C.住宅权

D.张某对王某没有造成损害,因此没有侵犯王某的权利


参考答案:C

第4题:

张某因使用公厕与邻居王某发生纠纷并对王某进行殴打,后在公安派出所调解下与王某达成调解协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张某因赔偿数额过高可申请行政复议
  • B、公安机关不再处罚张某
  • C、王某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确认调解协议无效
  • D、如张某不履行协议,公安派出所应强制执行

正确答案:B

第5题:

张某和王某结婚5年,后双方因感情不和,协商离婚,此时()。

A:张某和王某自行解除婚姻关系
B:张某和王某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离婚登记
C:张某或者王某请求由人民法院判决
D:张某和王某到双方单位批准

答案:B
解析:
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结婚登记是婚姻成立的形式要件,离婚登记是婚姻关系消灭的形式要件。

第6题:

某日,张某和王某因琐事发生争吵,张某扬言要杀死王某全家。当晚,王某想起张某的话非常害怕,便悄悄潜入张某家中,拿事先准备的铁锤将张某砸死,王某的行为构成()。

A.正当防卫

B.故意杀人罪

C.紧急避险

D.防卫过当


正确答案:B

第7题:

张某与王某诉讼离婚,儿子张某某(8周岁)判归王某抚养。某日,张某去探望孩子,王某坚决不允,双方发生了激烈的争吵,王某报警。民警小刘到达现场,对双方进行劝解,其说法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孩子虽判由王某抚养,但张某享有监护权
B.双方对抚养权有争议,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解决
C.王某拒绝张某探望儿子,张某可以拒绝支付抚养费
D.王某经常毒打孩子,张某可向法院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

答案:C
解析:
依据《民法总则》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A项,张某与王某都是孩子的监护人。
依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B项,双方对抚养权有争议,可以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即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解决。
依据《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C项,张某不存在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探望情形,所以,王某无权拒绝张某探望儿子。
依据《民法总则》第三十六条: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行为的;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并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的;
(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的。
本条规定的有关个人和组织包括: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
前款规定的个人和民政部门以外的组织未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民政部门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
D项,王某经常毒打孩子,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不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张某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
因此,选择C选项。

第8题:

张某是某企业员工。张某的下列情形中属于工伤的有()。

A、张某在下班途中被一辆自行车撞伤住院

B、张某在单位因与王某因琐事发生冲突,被王某打伤住院

C、张某在2010年玉树地震中参与抢险救灾中受伤住院

D、张某在外旅游期间受伤住院


参考答案:C

第9题:

以下案件不适用治安调解的是()。

  • A、甲和乙系同班同学,一日甲、乙发生口角,乙当场殴打甲致其轻微伤
  • B、张某与孙某系邻居关系,张某因孙某家噪声问题与孙某发生矛盾,张某踢坏孙某家房门
  • C、王某与刘某一直有矛盾,王某3次将刘某打伤
  • D、学生丙因翻看同桌丁日记而发生争吵,丁殴打丙致其轻微伤

正确答案:C

第10题:

单选题
王某为自己购买了定期保险单,由于其子女都不尽赡养义务,而与王某非亲非帮的张某却一直照顾他,帮王某在投保时指定张某为其受益人。王某死后,其子女却要以继承人的身份领取保险金。对此,保险人正确的处理方案是()
A

将保险金全额给付张某

B

将保险金给付张某一半,另一半由王某子女平分

C

将保险金全额给付王某子女

D

将保险金按人头均分,张某与王某的子女享有平等权利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