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三(男)和李四(女)离婚,其一子小张12岁,由李四方抚养,由张三每月付给小张生活费500元,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张三应付

题目
多选题
张三(男)和李四(女)离婚,其一子小张12岁,由李四方抚养,由张三每月付给小张生活费500元,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张三应付给其子小张生活费的期限应该是()。
A

至其子小张18周岁

B

由夫妻双方协商

C

由夫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由人民法院判决

D

至其子小张能独立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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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假设某数据库表中有一个姓名字段,查找姓名为“张三”或“李四”的记录的准则是( )。

A.Not“张三,李四”

B.In(“张三,李四”)

C.Left([姓名]=“张三,李四”

D.Len([姓名])=“张三”,“李四”


正确答案:B

第2题:

下面哪个命题是命题“张三今天迟到或李四明天请假”的否定?(C )

A、张三今天迟到或李四明天不请假

B、 张三今天不迟到或李四明天不请假

C、张三今天不迟到且李四明天不请假

D、不是张三今天不迟到就是李四明天不请假


参考答案C

第3题:

张三与李四签订了一份合同,约定由王五向张三履行债务,现王五履行债务的行为不符合合同的约定,张三有权请求( )承担违约责任。

A.王五

B.李四

C.李四和王五

D.李四或王五


正确答案:B
根据《合同法》第121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因为合同具有相对性,因此,张三应请求李四承担违约责任,选项B是正确的。

第4题:

在某单位招聘会上,张三、李四入围面试,甲、乙、丙三位面试官对于录取的意见:
甲:如果不录取张三,那么不录取李四
乙:如果不录取李四,那么录取张三
丙:如果录取张三,那么不录取李四
应该选择何种录取方案,使甲乙丙三位面试官的要求都得到满足?( )

A、只录取张三
B、只录取李四
C、张三、李四都录取
D、张三、李四都不录取

答案:A
解析:
第一步:翻译题干。
①-张三→-李四
②-李四→张三
③张三→-李四 第二步:根据题干进行推理。
将条件①进行逆否,得到“李四→张三”。已知条件②,-李四→张三。根据推理规则,如果 A→B,-A→B, 那么 B 一定为真(即无论 A 是否成立,B 一定成立),故张三一定录取。根据条件③,张三→-李四,说明李四 一定不录取。

第5题:

张三从其好友李四处借款10万元,为担保该笔借款,二人签订质权合同,约定张三以其价值12万元的家传玉佩出质给李四,由王五代为保管。张三将玉佩交付给王五。下列说法那一项是正确的:( )

A.张三与李四之间的质权合同可以以口头形式订立
B.张三将玉佩交付给王五时,王五取得质权
C.因王五代理李四占有玉佩,所以李四未取得质权
D.若玉佩的价格因市场波动下跌到10万元以下,李四无权要求张三提供补充担保,直至担保物的价值达到10万元

答案:D
解析:
本题涉及动产质权的问题。根据《物权法》第210条第1款的规定,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质权合同。故A选项错误。本题质权合同的质权人为李四,王五只是李四的代理人,故王五不取得质权。故B选项错误。李四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占有质物玉佩,张三与李四之间的交付,是经由占有媒介关系而为的现实交付。故C选项错误。《物权法》第216条规定前段:“因不能归责于质权人的事由可能使质押财产毁损或者价值明显减少,足以危害质权人权利的,质权人有权要求出质人提供相应的担保。”但是。玉佩价格因市场因素下跌应属李四在接受玉佩作为质物时应当预见的范围,李四应当承担此商业风险,该情形不适用《物权法》第216条。故D选项正确。

第6题:

张三向李四购买了200台电视机,双方约定于2010年3月4日交付。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张三提前履行债务,在损害李四利益的情况下,李四可以拒绝

B.在李四不拒绝的前提下,张三提前履行给李四增加的费用,应当由李四自行承担

C.张三提前履行必须是全部履行不可以是部分履行

D.张三提前履行债务,在不损害李四利益的情况下,李四不可以拒绝


正确答案:AD
AD。解析:《合同法》第71条规定:“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第72条规定:。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但部分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可知,张三提前履行既可以全部履行也可以部分履行;提前履行给李四增加的费用'由张三负担;在不损害李四利益的情况下,李四不可以拒绝张三提前履行债务。AD项是正确的,BC项是错误的。本题应选AD项。

第7题:

张三(男)和李四(女)离婚后,孩子判给了张三。因张三经常出差,孩子与爷爷奶奶一起生活。该孩子的法定监护人是()。

A.张三

B.李四

C.爷爷奶奶

D.张三和爷爷奶奶


参考答案:AB

第8题:

张三欠李四500元钱,王五又欠张三500元钱,张三和李四约定由王五代替张三向李四还钱,若王五未履行该项债务,则( )

A.王五向张三承担违约责任

B.王五向李四承担违约责任

C.张三向李四承担违约责任

D.以上答案都不对


正确答案:C

第9题:

上市公司2009年7月20日公告某项信息,董秘15日透露给张三、张三18日买入获利,张三21目透露给李四,李四均买入获利,以下关于是否构成内幕交易的说法正确的有(  )

A.张三构成,李四不构成
B.张三不构成,李四构成
C.张三李四都构成
D.张三李四都不构成
E.董秘构成

答案:A,E
解析:
《证券法》第七十六条:“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在内幕信息公开前,不得买卖该公司的证券,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该证券。
……”
本题董秘15日透露给张三,在在内幕信息公开前泄露该信息,构成内幕交易;张三在在内幕信息公开前买入获利,构成内幕交易。李四在内幕信息公开后买入,不构成内幕交易。

第10题:

张三和李四是对门邻居。从4 月下旬开始,张三饲养的鹦鹉每天大喊“李四傻瓜”。李四多次找张三交涉无果,李四遂诉至法院。法院可以判令张三:

A、排除妨碍
B、停止侵害
C、恢复原状
D、恢复名誉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民法。《民法总则》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三)消除危险;(四)返还财产;(五)恢复原状;(六)修理、重作、更换;(七)继续履行;(八)赔偿损失;(九)支付违约金;(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十一)赔礼道歉。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A项错误,排除妨碍是权利人行使其权利受到他人不法阻碍或妨害时,要求侵害人排除或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排除,以保障权利正常行使的措施。题中未体现李四行使权利受到阻碍或妨害。
B项正确,停止侵害是加害人正在实施侵害他人财产或人身的行为的,受害人可以依法请求其停止侵害行为,这实际上是要求侵害人停止实施某种侵害行为。张三的鹦鹉每天对李四说侮辱性话语,对李四造成了伤害,故法院可以判决张三停止侵害。
C项错误,恢复原状是指恢复权利被侵害前的原有状态。例如将损坏的财物恢复到原来的状态。与题意不符。
D项错误,消除影响、恢复名誉是指违法行为人侵害公民、法人的人身权利,损害其名誉、荣誉时,受害人有权要求侵害人在影响所及范围内,以公开形式承认侵害过错、澄清事实、消除所造成的不良影响,以恢复未受损害时社会对其品行、才能或信用的良好评价的责任措施。题干中鹦鹉对李四的侵害影响有限,不适用“恢复名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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