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县工商局根据仁和公司的申请,依法向其颁发了营业执照。在一次联合执法检查中,该县工商局和地方税务局发现仁和公司在生产经营

题目
单选题
甲县工商局根据仁和公司的申请,依法向其颁发了营业执照。在一次联合执法检查中,该县工商局和地方税务局发现仁和公司在生产经营中有违法经营行为,同时违反了工商和税收有关法规,于是县工商局决定对仁和公司予以暂扣营业执照并处以罚款,县地方税务局对仁和公司的偷税行为处以罚款。仁和公司对上述决定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本案中,县工商局对仁和公司实施的暂扣营业执照处罚,属于()。
A

财产罚

B

执行罚

C

行为罚

D

训诫罚

E

申诫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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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某县工商局根据企业A的申请,依法向A颁发了营业执照。在一次联合执法检查中,该县工商局和地方税务局发现企业A在生产经营中有违法经营行为,同时违反了工商和税收有关法规,于是县工商局对企业A决定予以暂扣营业执照,县地方税务局对企业A的偷税行为处以罚款并加收滞纳金。企业A对上述决定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并请求行政赔偿。

在本案中,县工商局向企业A颁发营业执照的行为,从行政行为分类看,属于( )。

A.双方行政行为

B.要式行政行为

C.行政执法行为

D.外部行政行为


正确答案:BCD
解析:县工商局向企业A颁发营业执照的行为,从行政行为分类看,属于要式行政行为、行政执法行为、外部行政行为。

第2题:

85~89 某县工商局根据企业A的申请,依法向A颁发了营业执照。在一次联合执法检查中,该县工商局和地方税务局发现企业A在生产经营中有违法经营行为,同时违反了工商和税收有关法规,于是县工商局对企业A决定予以暂扣营业执照,县地方税务局对企业A的偷税行为处以罚款并加收滞纳金。企业A对上述决定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并请求行政赔偿。请根据题目85-89j题:第 85 题 在本案中,县工商局向企业A颁发营业执照的行为,从行政行为分类看,属于( )。

A.双方行政行为

B.要式行政行为

C.行政执法行为

D.外部行政行为


正确答案:BCD

第3题:

县工商局吊销了甲公司的营业执照,甲向市工商局提起行政复议,但被维持。现甲欲提起行政诉讼,应以谁为被告?

A.县工商局

B.市工商局

C.县工商局和市工商局

D.县工商局或市工商局


正确答案:C
本题考查行政诉讼法知识。《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本题选C。

第4题:

2001年某甲获得县工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在县广场附近开了一家字号为“广场小吃”的饭店。到了2008年,由于拆迁致使甲的饭店必须搬迁,甲便将其饭店搬到本县另一处地方,仍挂着“广场小吃”的牌子。甲在饭店营业执照期限即将届满之时,依法申请延续该执照许可。县工商局经审查认为其符合延续许可的条件,但是认为该饭店已经搬离广场,故没有批准其继续使用“广场小吃”的字号。根据《行政许可法》,下面说法正确的是()。

  • A、县工商局的做法虽然不合理,但是在其自由裁量权之内
  • B、甲只需向县工商局申请营业执照的延续,字号无需工商局批准
  • C、甲饭店的字号须经县工商局批准,但工商局不予批准的理由不成立
  • D、县工商局的行为完全合法

正确答案:C

第5题:

甲县工商局依法向递交申请的某企业发放营业执照。关于该县工商局发放营业执照的行为,归类正确的是()。

A.内部行政行为
B.抽象行政行为
C.自为的行政行为
D.不作为行政行为

答案:C
解析:
内部行政行为是行政机关作出的、只对行政组织内部产生法律效力的行政行为。甲县工商局发放营业执照的行为指向的对象是非内部人员,并不对该工商局内部产生法律效力,排除A项。抽象行政行为的特征之一是该行政行为针对的是不特定的人(不限于自然人)和事,本案中甲县工商局发放营业执照的行为针对的是特定的企业,故排除B项。甲县工商局发放营业执照的行为明显存在“作为”,排除D项。自为的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根据法律规定的职权,自己作出的行政行为,C项正确。

第6题:

某县工商局根据兴达公司的申请,依法向其颁发了营业执照。在一次联合执法检查中,该县工商局和地方税务局发现兴达公司在生产经营中有违法经营行为,同时违反了工商和税收有关法规,于是县工商局决定对兴达公司予以暂扣营业执照并处以罚款,县地方税务局对兴达公司的偷税行为处以罚款。兴达公司对上述决定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本案中,县工商局向兴达公司颁发营业执照的行为,从行政行为的分类看,属于( )。

A.作为行政行为

B.要式行政行为

C.行政执法行为

D.外部行政行为

E.内部行政行为


正确答案:ABCD
解析:本题考核行政行为的分类。本案中,县工商局向兴达公司颁发营业执照的行为,属于作为行政行为、要式行政行为、行政执法行为和外部行政行为。

第7题:

1996年某甲获得县工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在县广场附近开了一家字号为“广场小吃”的饭店,生意很火。一直到了2003年,县广场整修,并根据该县的城市规划,甲的饭店必须搬迁。于是甲将饭店搬到离新广场稍远的一个地方,仍然挂着“广场小吃”的牌子。在甲的饭店营业执照期限即将届满时,甲依法申请延续该执照许可。县工商局经审查认为其符合延续许可的条件,但是认为该店已经搬离广场,故没有批准其继续使用“广场小吃”的字号。根据《行政许可祛》,下面说法正确的是( )

A.县工商局的做法虽然不合理,但在其自由裁量权之内

B.甲只需向县工商局申请营业执照的延续,字号无需工商局批准

C.甲饭店字号须经县工商局批准,但工商局不予批准的理由不成立

D.县工商局的行为完全合法。


正确答案:C

【考点】行政许可的基本原则
【解析】《行政许可法》第4奈规定了行政许可的“许可法定和依法许可”原则,该原则要求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许可时,必须按照法律明确规定的事项依法审查相对人的申请是否符合条件,而不能以法律之外的理由否定相对人的申请。本案中,县工商局有权审批该饭店的字号,但是不予批准的理由并非法定,故不成立。

第8题:

某县工商局与卫生局在联合执法检查时对耀华公司共同作出了暂扣企业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决定。耀华公司因之受到了重大的经济损失,向县工商局申请国家赔偿,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因为是卫生局和工商局的共同作出处罚决定,县卫生局有权拒绝赔偿

B.耀华公司应当同时向共同的赔偿义务机关县工商局和卫生局要求赔偿

C.因为暂扣企业营业执照属于工商局的职权,所以县卫生局有权拒绝赔偿

D.县工商局应当先予赔偿


正确答案:D
50.【答案】D 【考点】 赔偿义务机关【解析】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10条的规定:“赔偿请求人可以向共同赔偿义务机关中的任何一个赔偿义务机关要求赔偿,该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先予赔偿。”因此,耀华公司有权要求工商局先予赔偿,工商局不得拒绝,D选项的说法是正确的。吊销企业营业执照是两个机关共同作出的行政行为,应当承担共同的责任,C 选项的提法有较大的迷惑性,但根据行政主体法的理论,确定承担责任者是根据署名盖章,而不是根据行政行为的内容。C选项的说法是错误的。

第9题:

某县工商局与县物价局在联合执法检查时共同扣押甲企业的货物(价值20万元左右),并拍卖获得18万元。甲企业不服起诉,法院终审判决确认扣押违法。后,甲企业向县工商局申请赔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县工商局有权拒绝赔偿,要求甲企业先向县物价局申请赔偿
B:县工商局有权要求县物价局同时赔偿
C:县工商局应当先予赔偿
D:甲企业应当同时向县工商局和物价局要求赔偿

答案:C
解析:
《国家赔偿法》第7条第2款规定:“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行使行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共同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本题中,某县工商局与县物价局共同扣押甲企业财物,故两局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国家赔偿法》第10条规定:“赔偿请求人可以向共同赔偿义务机关中的任何一个赔偿义务机关要求赔偿,该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先予赔偿。”据此,C项正确。

第10题:

某县工商局和物价局联合作出决定,对该县农资公司罚款3000元。县农资公司不服,起诉到法院,应以()为被告。

  • A、县工商局
  • B、县物价局
  • C、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其中之一
  • D、县工商局和县物价局共同

正确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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