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抗力导致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等后果,由合同当事人按以下原则承担:永久工程、已运至施工现场的

题目
单选题
不可抗力导致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等后果,由合同当事人按以下原则承担:永久工程、已运至施工现场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损坏,以及因工程损坏造成的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
A

承包人承担

B

承发包人共同承担

C

发包人承担

D

相关单位各自承担

如果没有搜索结果或未解决您的问题,请直接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其费用增加,发承包双方应按一定原则分别承担并调整合同价款和工期。该原则包括( )。

A、合同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发包人承担
B、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应承担相应费用
C、承包人的施工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应由承包人承担
D、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应由承包人承担
E、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发包人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管理人员费用,应由发包人承担

答案:A,B,C,E
解析:
2020版教材P273 / 2019版教材P267
不可抗力导致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等后果,由合同当事人按以下原则承担:(1)永久工程、已运至施工现场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损坏,以及因工程损坏造成的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发包人承担;(2)7承包人施工设备的损坏由承包人承担;(3)发包人和承包人承担各自人员伤亡和财产的损失;(4)因不可抗力影响承包人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已经引起或将引起工期延误的,应当顺延工期,由此导致承包人停工的费用损失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合理分担,停工期间必须支付的X人工资由发包人承担;(5)因不可抗力引起或将引起工期延误,发包人要求赶工的,由此增加的赶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6)承包人在停工期间按照发包人要求照管、清理和修复工程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不可抗力发生后,合同当事人均应采取措施尽量避免和减少损失的扩大,任何一方当事人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在迟延履行期间遭遇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第2题:

《标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条款规定,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的承担方法,不正确的是( ) 。

A.承发包双方人员的伤亡损失,均由发包人承担
B.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C.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D.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答案:A
解析:

第3题:

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其费用增加,由发包人承担的有()

A.合同工程本身的损害
B.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
C.承包人的施工机械设备损坏
D.运至施工场地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
E.承包人的人员伤亡

答案:A,B,D
解析:
2020新版教材P83页
不可抗力导致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等后果,由合同当
事人按以下原则承担:
(1)永久工程、已运至施工现场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损坏,以及因工程损坏造成的第三者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发包人承担。
(2)承包人施工设备的损坏由承包人承担。
(3)发包人和承包人承担各自人员伤亡和财产的损失。
(4)因不可抗力影响承包人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已经引起或将引起工期延误的,应当顺延工期,由此导致承包人停工的费用损失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合理分担,停工期间必须支付的工人工资由发包人承担。
(5)因不可抗力引起或将引起工期延误,发包人要求赶工的,由此增加的赶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承包人在停工期间按照发包人要求照管、清理和修复工程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第4题:

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其费用增加,发承包双方承担工期和价款损失的原则是( )。

A.因发生不可抗力时间工期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B.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发包人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C.发包人、承包人、第三方人员伤亡分别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费用
D.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E.承包人的施工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可以向发包人要求赔偿

答案:A,D
解析:
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其费用增加,发承包双方承担价款损失的原则:1)合同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2)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3)承包人的施工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发包人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发承包双方承担工期原则: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工期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发包人要求赶工的,承包人应采取赶工措施,赶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第5题:

下列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失的分担原则符合通用条款规定的有( )。

A.永久工程包括已运至施工场地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损害。以及因工程损害造成的第三者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发包人承担
B.承包人设备的损坏由承包人承担
C.发包人和承包人各自承担其人员伤亡和其他财产损失及其相关费用
D.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但停工期间应监理人要求照管工程和清理、修复工程的金额由发包人承担
E.不能按期竣工的,应合理延长工期,承包人需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

答案:A,B,C,D
解析:
2020版教材P110
本题考核的是不可抗力造成损失的分担。通用条款规定,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分别承担:(1)永久工程,包括已运至施工场地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损害,以及因工程损害造成的第三者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发包人承担;(2)承包人设备的损坏由承包人承担;(3)发包人和承包人各自承担其人员伤亡和其他财产损失及其相关费用;(4)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但停工期间应监理人要求照管工程和清理、修复工程的金额由发包人承担;(5)不能按期竣工的,应合理延长工期,承包人不需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发包人要求赶工的,承包人应采取赶工措施,赶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第6题:

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其费用增加,应由承包人承担的有( )。

A.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B.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的损害
C.承包人的施工机械设备损坏
D.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安装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其费用增加,发、承包双方应按以下原则分别承担并调整合同价款和工期:
  ①合同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②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③承包人的施工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④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发包人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⑤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第7题:

施工阶段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验收标准,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返工直至符合合同要求为止,由此造成的( )。

A.费用增加由发包人承担,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
B.费用增加由承包人承担,工期延误由发包人承担
C.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
D.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由发包人承担

答案:C
解析:
2020版教材P102-104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验收标准,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返工直至符合合同要求为止,由此造成的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

第8题:

某招标工程投标截止日期为2018年3月10日,但是在3月旧相关法律发生了变化,造成工期延误和费用增加。则该工期延误和费用增加的责任承担问题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工期延误和费用增加的责任均由业主方承担
B、工期延误和费用增加均属不可抗力,费用增加由业主承担,工期延误由承包商承担
C、因法律变化发牛在投标截止日前,所以延误的工期和增加的费用均由承包商承担
D、工期延误和费用增加是非承包商原因造成,费用增加由承包商承担,工期延误由业主承担

答案:A
解析:
2020版教材P264 / 2019版教材P258
“招标工程以投标截止日前28天,非招标工程以合同签订前28天为基准日。基准日期后,法律变化导致承包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所需要的费用发生“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条款约定以外的增加时,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减少时,应从合同价格中予以扣减。基准日期后,因法律变化造成工期延误时,工期应予以顺延。”

第9题:

根据《标准施工招标文件》,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因不可抗力导致后果,下列关于合同双方承担原则说法正确的是( )。

A.已运至施工场地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承担
B.发包人承担所有人员伤亡的损失
C.承包人设备的损坏由发包人承担
D.合同一方当事人延迟履行,在延迟履行期间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责任
E.停工期间应监理人要求清理和修复工程的金额由发包人承担

答案:D,E
解析: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不可抗力导致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等后果,由合同双方按以下原则承担:
(1)永久工程,包括已运至施工场地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损害,以及因工程损害造成的第三者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发包人承担;(2)承包人设备的损坏由承包人承担;
(3)发包人和承包人各自承担其人员伤亡和其他财产损失及其相关费用;
(4)承包人的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但停工期间应监理人要求照管工程和清理、修复工程的金额由发包人承担;(5)不能按期竣工的,应合理延长工期,承包人不需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发包人要求赶工的,承包人应采取赶工措施,赶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合同一方当事人延迟履行,在延迟履行期间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责任 。

第10题:

下列关于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工期延误及损失处理,说法正确的是()。

A、工期顺延,承包人承担与工程施工有关的损失
B、工期顺延,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按一定的比例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分担
C、工期顺延,各自的损失各自承担,工程师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
D、工期顺延,人员伤亡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工程索赔类合同价款调整事项。不可抗力费用损失的承担原则:(1)合同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2)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3)承包人的施工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发包人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工期的处理: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工期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发包人要求赶工的,承包人应采取赶工措施,赶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更多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