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题:
问答题
某股份有限公司曾于2009年成功地发行了500万元人民币的5年期公司债券,2013年该公司决定再次发行5年期公司债券,已知该公司的净资产额为人民币6000万元,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且对外债务没有违约或迟延支付本息的情形。 要求:根据以上材料并结合法律规定,回答以下问题。 (1)公司发行债券应具备哪些条件? (2)该公司能再次发行多少5年期的公司债券?并说明理由。 (3)如果该公司将前次发行公司债券所募资金的-部分改变用途,用于装修办公室,对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什么影响?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1)公司发行债券应当具备的条件包括: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额的40%;最近3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债券的利率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2)该公司能再次发行5年期的公司债券为1900万元。根据规定,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额的40%;本题中为6000×40%-500=1900(万元)。
(3)该公司的行为构成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障碍。根据规定,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必须用于核准的用途,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违反《证券法》规定,改变公开发行债券所募集资金的用途,不得再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解析:
本题主要考核了公司公开发行债券应具备的条件。易混淆的主要有两点:第-,要注意区分公司债券发行的条件和公司债券上市交易条件的不同;第二,还要注意区分股票发行条件和债券发行条件的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