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行政区立法会主席行使的职权主要包括()

题目
多选题
特别行政区立法会主席行使的职权主要包括()
A

主持会议

B

决定议程和开会日期

C

在休会期间召开特别会议

D

应行政长官的要求召开紧急会议(澳门可直接召开紧急会议)

E

立法会议事规则规定的其他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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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特别行政区立法会主席行使的职权主要包括()

  • A、主持会议
  • B、决定议程和开会日期
  • C、在休会期间召开特别会议
  • D、应行政长官的要求召开紧急会议(澳门可直接召开紧急会议)
  • E、立法会议事规则规定的其他职权

正确答案:A,B,C,D,E

第2题:

行政长官行使的职权有哪些?()

  • A、签署立法会通过的法案,公布法律
  • B、领导特别行政区政府
  • C、负责执行基本法
  • D、决定政府政策和发布行政命令

正确答案:A,B,C,D

第3题:

根据基本法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的规定,下列表述中错误的是哪一或哪些选项?( )

A.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组成人员为120名

B.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主席必须年满45周岁

C.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必须是在外国无居留权的特区永久性居民

D.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除第一届任期为2年外,每届任期均为4年


正确答案:ABC
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由选举产生,议员每届60人;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主席由年满40周岁,在香港通常居住连续满20年并在外国无居留权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担任;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由在外国无居留权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组成,但非中国籍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和在外国有居留权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也可以当选为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其所占比例不得超过立法会全体议员的20%;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除第一届任期为两年外,每届任期四年。故选ABC项。

第4题:

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主席由立法会议员()产生。

  • A、过半数投票
  • B、三分之二投票
  • C、一致投票
  • D、互选

正确答案:D

第5题:

简述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的职权。


正确答案: (1)制定法律方面的职权;
(2)财政、税收方面的职权;
(3)对行政长官提出弹劾案的职权;
(4)监督权;
(5)对《基本法》的修改提案权;
(6)行使其他职权。

第6题:

特别行政区有权提出《基本法》修改提案的是特别行政区的()

  • A、全国人大代表2/3多数
  • B、立法会全体议员2/3多数
  • C、立法会主席
  • D、行政长官
  • E、终审法院院长

正确答案:A,B,D

第7题:

特别行政区长官行使的主要职权有哪些?


正确答案: 特别行政区长官行使的主要职权有:
(1)领导特别行政区政府;
(2)负责执行基本法和依照基本法适用于特别行政区的其他法;
(3)签署立法会通过的法案,公布法律;签署立法会通过的财政预算案,将财政预算、决算报中央政府备案;
(4)决定政府政策,发布行政命令;
(5)提名并报请中央政府任命各司司长、各局局长、各处处长等主要官员;
(6)依照法定程序任免各级法院法官;
(7)依照法定程序任免公职人员;
(8)执行中央政府就基本法规定的有关事务发出的指令;
(9)代表特别行政区政府处理中央授权的对外事务和其他事务;
(10)批准向立法会提出有关财政收入或支出动议;
(11)根据安全和重大公共利益考虑,决定政府官员或其他负责政府公务的人员是否向立法会作证或提供证据;
(12)赦免或减轻刑事罪犯的刑罚;
(13)处理请愿、申诉事项。

第8题:

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由立法会主席宣告其丧失立法会议员的资格()

A、因严重疾病或其他情况无力履行职务

B、未得到立法会主席的同意,连续3个月不出席会议而无合理解释者

C、丧失或放弃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身份

D、接受政府的委任而出任公务人员

E、破产或经法庭裁定偿还债务而不履行


参考答案:ABCDE

第9题:

下列哪些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主席行使的职权?()

  • A、在休会期间可召开特别会议
  • B、主持会议
  • C、应行政长官的要求召开紧急会议
  • D、决定开会时间

正确答案:A,B,C,D

第10题:

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的职权有哪些?


正确答案: ①制定法律方面的职权。特别行政区立法会,作为特别行政区的立法机关,依法行使中央授予的特别行政区立法权。
②财政、税收方面的职权。特别行政区立法会有权审核、通过政府提出的财政预算案,有权批准和决定特别行政区的税收。
③对行政长官提出弹劾案的职权。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全体议员的1/4联合动议(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全体议员的1/3联合动议),指控行政长官有严重违法或渎职行为而不辞职时,经过立法会进行调查,可委托终审法院院长(澳门或香港)、首席法官(香港)负责组成独立的调查委员会进行调查并向立法会提出报告。④监督权。包括听取行政长官的施政报告进行辩论,对政府的工作提出质询,就任何有关公共利益问题进行辩论。
⑤对《基本法》的修改提案权。《基本法》规定:特别行政区有权提出《基本法》修改提案的是特别行政区的全国人大代表2/3多数、特别行政区立法全体议员2/3多数和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
⑥立法会行使的其他职权。特别行政区立法会除行使上述职权外,还享有其他方面的权力,包括受理市民的申诉,在行使上述职权时可传召有关人士出席作证或提供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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