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要修房子,需要一批砖。甲与乙订立合同,按照合同约定,乙应当在3天之内,运1万块砖到甲修房子的工地上。未料想乙的拖拉机坏

题目
单选题
甲要修房子,需要一批砖。甲与乙订立合同,按照合同约定,乙应当在3天之内,运1万块砖到甲修房子的工地上。未料想乙的拖拉机坏了,于是乙便让丙用丙的拖拉机运了1万块砖到甲的工地上。对此,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

丙是合同债务人

B

丙是合同的履行主体,若履行不适当,应向甲承担违约责任

C

乙是合同的履行主体,若履行不适当,应向甲承担违约责任

D

乙是合同债务人,若丙履行不适当,乙应向甲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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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甲乙均为生产性企业,甲向乙借款20万元,期限2年,年利率为20%,双方未订立书面协议。后因甲不能还款引起纠纷。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甲与乙之间的合同有效,甲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返还本金和利息

B、甲与乙之间的合同无效,因为甲与乙之间的合同未采用书面形式

C、甲与乙之间的合同无效,因为乙不具有出借人的资格

D、甲与乙之间的合同无效,因为双方约定的利率与人民银行发布的利率不符


参考答案:C

第2题:

甲与乙订立书面质押合同,约定甲将其电脑一台质押给乙。下列何种情况,质押权不能设立?( ) A.甲乙约定电脑由甲代为保管 B.甲将电脑让乙搬走3天后,乙又将电脑送还给甲 C.在质押合同订立之前,甲已经将电脑交乙租用,质押合同订立后,乙继续占有电脑 D.在质押合同订立之前,甲已经将电脑交第三人丙租用,质押合同订立后,丙继续占有电脑,甲要求丙租期届满后返还电脑给乙


正确答案:A
根据《物权法》第212条,质权在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交付包括现实交付、指示交付和简易交付,但不包括占有改定。又根据《担保法解释》第87条,质物交付后,质权人又返还质物于出质人的,质权存续,但是不得对抗第三人,故本题正确答案为A。

第3题:

公民甲与乙约定如果甲于明年5月1日前分到房子,就将现住的房子租给乙开店,此约定属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参考答案:错

第4题:

甲与乙订立一买卖合同,甲又与丙订立一保证合同,约定丙对乙履行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正确答案:B

第5题:

甲和乙订立了一份内容为甲将一套房子卖给乙的合同,事后乙得知甲的妻子几年前在这套房子中得非典死亡,甲在缔约时未将这一事实告知乙。虽然现在这套房子已经过消毒,不再存在任何病毒,但乙仍以甲欺诈为由将甲告上法庭,要求退房。以下关于该合同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A.该合同为效力待定的合同

B.该合同为无效合同

C.该合同为可撤销合同

D.甲的行为不构成欺诈


参考答案:D

第6题:

某甲与某乙以书面协议约定,如甲办理移民成功就将自己的一套两居室的房子以20万元转让给乙。半年后甲办理移民成功,甲如约将房子转让给乙。则关于该房屋转让合同的成立和生效时间,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合同自甲与乙作出约定时成立,自双方去房管部门办理完转让登记手续时生效

B.合同自甲与乙作出约定时成立,自甲办理移民成功时生效

C.合同自甲办理移民成功时成立和生效

D.合同自自甲办理移民成功时成立,自双方去房管部门办理完转让登记手续时生效


正确答案:B
本题考查合同的成立和生效时间。
根据合同法的有关原理,合同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时合同成立。由于甲与乙签订协议时双方已就合同的主要内容达成一致,故合同已于当时成立,虽然在协议中双方对房子的转让附有条件,但该条件仅是限制合同生效的条件,对合同的成立时间并不会产生影响;这一点也可从《合同法》中找到直接根据,该法第32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至于合同的生效时间,《合同法》第45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本案中甲与乙虽然没有明确表示“合同的生效以甲办理移民成功为准”,但双方就房子的转让设定的条件即为合同生效的条件。故自该条件成就,即甲办理移民成功时,合同生效。这里需要强调的是房屋所有权的转移时间与房屋转让合同的生效时间的区别。因房屋属于不动产,根据我国有关房地产法律法规,其所有权的转移只有在双方依法办理完登记过户手续后才能正式生效,但这并不意味着当事人之间的房屋转让合同也只能自此时始发生效力。房屋转让合同的生效仅是房屋所有权转移的前提条件之一,二者并非一回事。故ACD均不正确,B正确。

第7题:

甲与乙订立一房屋租赁合同,合同中约定若甲的儿子出国留学则把房子租给乙,此合同属于( )。 A.附积极延缓条件的合同 B.附消极延缓条件的咨同 C.附积极解除条件的合同 D.附消极解除条件的合同


正确答案:A
条件是指将来发生的决定法律行为效力的不确定的事实,附有条件的行为称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根据条件的效力为标准分为延缓条件与解除条件,延缓条件是指法律行为只有当约定的事实出现时,才发生效力的条件;解除条件是指当约定的事实出现时则法律行为解除;积极条件是以所设事实发生为内容的条件,而消极条件是以所设事实不发生为内容的条件。故综上所述,本题属附积极延缓条件的合同。故选A。

第8题:

下列当事人在民事法律行为中所附条件中,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条件是( )。

A.甲与乙在2011年1月约定,“如果第二次世界大战法西斯败了话,甲就把房子租给乙”

B.甲与乙约定,“如果太阳从东方升起来的话,甲就把房子租给乙”

C.甲与乙约定,“如果甲的儿子考上外地大学的话,甲就把房子租给乙”

D.甲与乙约定,“如果公司设立时需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的话,甲就把房子租给乙”


正确答案:ABD
AB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附条件的法律行为中条件的特征。已经发生的事实,不能成为条件,因此选项A的表述不能成为条件;条件必须是将来不确定的事实,选项B的表述是必然发生的事实,而不是不确定的,因此不能成为条件;条件应当是双方当事人约定的,选项D的表述是法律所规定的,不能成为条件。

第9题:

甲原是乙公司的采购员,长期负责乙公司与丙公司的货物采购业务。甲与乙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后仍以乙公司名义与丙公司订立了货物采购合同,丙公司对甲的工作变动毫不知情。后丙公司按照合同约定供货,乙公司以甲无权代理为由拒收。下列关于甲订立合同的行为及其后果的表述正确的是( )。


参考答案:A
《合同法》第四十九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第10题:

贾某和张某订立了一份租赁合同,甲是承租人,乙是出租人,约定租赁期限是1年,但是双方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期间双方出现了矛盾,有解除合同的意愿,下列有关该租赁合同解除的说法中,错误的有( )。

A.甲、乙都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B.乙解除合同应该经过甲的同意
C.甲解除合同应该经过乙的同意
D.乙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甲

答案:B,C
解析:
对于不定期租赁,双方当事人均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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