竣工结算资料提交后,甲方不按时进行结算,一拖几年的如何处理?

题目
问答题
竣工结算资料提交后,甲方不按时进行结算,一拖几年的如何处理?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首先这个问题应该在施工合同进行约定,依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33.2:“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通知经办银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如果对甲方(发包方)确定竣工结算资料的时间有了约定,这个问题就比较好处理,因为依照司法解释第二十条:“当事人约定,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的,按照约定处理。承包人请求按照竣工结算文件结算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所以这就提醒我们在订立合同时尽量详细。
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应在约定期限内答复,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的。那么承包人只有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法院受理后提出司法鉴定申请,要求对工程造价进行鉴定。
解析: 暂无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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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单项工程竣工后,承包商应在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的同时,向业主递交完整的结算资料和(  )。

A.竣工验收资料
B.造价对比资料
C.竣工结算报告
D.工程竣工图

答案:C
解析:
单项工程竣工后,承包商应在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的同时,向业主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

第2题:

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下列不属于竣工结算与支付程序的是()。

A.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款支付申请
B.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
C.对竣工结算文件进行签认
D.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支付证书

答案:D
解析:
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竣工结算与支付程序包括:①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②发包人核对竣工结算文件;③竣工结算文件的签认;④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款支付申请;⑤发包人签发竣工结算支付证书并支付结算款;⑥最终结清。

第3题:

承包人未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提交竣工结算文件,经发包人催告后( )内仍未提交或没有明确答复,发包人有权根据已有资料编制竣工结算文件,作为办理竣工结算和支付结算款的依据,承包人应予以认可。

A. 14 天

B. 20 天

C. 7 天

D. 28 天


正确答案:A

第4题:

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规定,甲方收到乙方递交的分包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应及时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明确的修改意见。


正确答案:正确

第5题:

竣工结算资料提交后,甲方不按时进行结算,一拖几年的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 首先这个问题应该在施工合同进行约定,依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33.2:“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通知经办银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如果对甲方(发包方)确定竣工结算资料的时间有了约定,这个问题就比较好处理,因为依照司法解释第二十条:“当事人约定,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的,按照约定处理。承包人请求按照竣工结算文件结算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所以这就提醒我们在订立合同时尽量详细。
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应在约定期限内答复,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的。那么承包人只有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法院受理后提出司法鉴定申请,要求对工程造价进行鉴定。

第6题:

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竣工结算与支付程序的第一步是承包人(  )。

A.提交竣工结算款支付申请
B.提交竣工结算文件
C.对竣工结算文件进行签认
D.提交竣工结算支付证书

答案:B
解析:
此题考查竣工结算与支付。内容包括:①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②发包人核对竣工结算文件。③竣工结算文件的签认。④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款支付申请。⑤发包人签发竣工结算支付证书并支付结算款。⑥最终结清。

第7题:

根据《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试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的30日内.承包人未能向发包人提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科,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按时结清,则()。

  • A、发包人要求承包人交付工程时,承包人应进行交付
  • B、发包人未要求交付工程时,承包人须承担保管、维护责任,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 C、承包人放弃竣工结算的权利
  • D、承包人再向发包人提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科时,发包人可以拒绝

正确答案:A

第8题:

发包人在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后的( )天内进行核实,确认后通知经办银行向承包人结算。

A.7

B.10

C.14

D.28


正确答案:D

第9题:

合同约定:甲方无正当理由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后30天内不办理结算,从第31天起按施工企业向银行计划外贷款的利率支付拖欠工程款的利息。请问:如果甲方在收到乙方的竣工结算报告后30天内不办理结算,该约定是否可以视为甲方认可乙方提交的竣工结算?能否适用《司法解释》第二十条的规定?


正确答案: 这个问题涉及到对合同条文的理解问题,依我的理解,如果甲方在收到乙方的结算报告后30天内不办理竣工结算,那么应付款时间是甲方收到乙方的结算报告后第31天,也就是说当事人的约定只是表明了付款时间即利息的起算期以及逾期付款的利息标准,该约定并不能表明甲方认可乙方提交的竣工结算报告。
《司法解释》第二十条规定:“当事人约定,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的,按照约定处理。承包人请求按照竣工结算文件结算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问题中所述的当事人的约定不符合《司法解释》第二十条的规定,因此,不能适用《司法解释》第二十条的规定。

第10题:

工程竣工验收后()日内乙方报送符合要求的工程竣工文件和工程结算资料供甲方审核,甲方在收到乙方完整资料后3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在审核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与乙方完成结算工作。


正确答案: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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