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中国古代行政监察组织的设置及启示。

题目
问答题
试述中国古代行政监察组织的设置及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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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试述西方改革共性、趋势及对中国启示。
共性:
(1)政府职能社会化、市场化;
(2)在政府间关系上,采取集权与分权相组合、趋向分权模式;
(3)在内部组织模式上,进行以提高绩效为取向的调整;
(4)积极吸取企业管理技术与科学技术进步的成果,实行科学管理;
(5)公民广泛参与行政管理。
总趋势是:
(1)、公共行政越来越多地受到国际环境的约束;
(2)信息技术将推动行政组织管理上的深度变革;
(3)政府职能的社会化与市场化趋势将继续下去;
(4)更加强调政府的责任性。
启示与借鉴:中国公共行政改革应导入的观念
(1)调整中央与地方关系,积极探索我国集权与分权的政府管理模式;
(2)加强公民参与,促进行政民主化建设;
(3)推进依法行政和科学行政;
(4)以提高效益为导向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加快政府机构和人事制度改革;
(5)健全政府问责制,建立责任政府

第2题:

试述中国古代科举制的特点及对中国文化的影响。


正确答案:科举制是由皇帝亲自主持,以分科考试形式录用人才的取士制度。一般以大业三年(607年)进士科的设置作为科举制的开始。其特点有:
一是士人自由报名应试,应考者不论出身、地位、家业,不必由官员举荐;
二是考试定期举行;
三是严格考试,录取与否以考试成绩为标准。
影响:(1)科举制培育与维系了中国传统文化。科举制将儒家思想全面推进到社会各层面,成为中国传统文化的精神核心;科举制强化了读书尚文的文化传统,促进了学校教育的发展。造就了大批优秀的文化人才。
(2)科举制也制约和局限了中国文化的发展。科举制耗费了士人几乎全部的精力,读书作官成为知识阶层的最终目标,造成传统文化畸形发展;科举制极端维护了专制王权。在专制王权的高压下,科举制蜕变为扼杀人才的工具。

第3题:

《行政监察法》规定了各级行政监察机关的(),使各级行政监察机关的设立有了法律依据和保障,任何组织和个人非经法律程序不得随意撤销、合并监察机关。

A、隶属关系

B、机构设置

C、人员配备

D、职责权力


参考答案:B

第4题:

试述黄宗羲定律内涵及现代启示。


正确答案:内涵:
黄宗羲在《明夷待访录·田制三》中指出历史上的赋税制度有“三害”:“或问井田可复,既得闻命矣。若夫定税则如何而后可?曰:斯民之苦暴税久矣,有积累莫返之害,有所税非所出之害,有田土无等第之害。”意思是说,历代税赋改革,每改革一次,税就加重一次,而且一次比一次重;农民种粮食却要等生产的产品卖了之后用货币交税,中间受商人的一层剥削;不分土地好坏都统一征税。黄宗羲的观点以及所反映的历史现象,被现代学者秦晖总结为“黄宗羲定律”。
(为克服胡征乱派之弊、减少税收中途流失和官吏层层贪污中饱,并税—除费—简化税则,就成为主流的改革思路。仅在明清两代,便搞过“征一法”、“一串铃”、“一条鞭”、“地丁合一”等等。其宗旨都是要求把从朝廷到基层的明暗正杂诸税(赋、役)“悉并为一条”,“一切总征之”。并同时下令不得再征他费,往往还给农民发放“易知由单”(法定税目表),允许农民照单纳税并拒纳所列税目以外的杂派。
一般说来,上述改革大都可以在短期内使“向来丛弊为之一清”。然而它的中长期效果却无例外地与初衷相反。原因很简单:原来税种繁多时虽有官吏易于上下其手之弊,但这些税种包括了能够“巧立”的一切“名目”,也使后来者难以再出新花样。如今并而为一,诸名目尽失,恰好为后人新立名目创造了条件。时间稍移,人们“忘了”今天的“正税”已包含了以前的杂派,一旦“杂用”不足,便会重出加派。黄宗羲精辟地把它总结为“积累莫返之害”。现代学者秦晖将之称为“黄宗羲定律”)。
启示:要防止黄宗羲定律的出现,从制度上说.
①要对农民实行国民待遇;
②要从政体上改变,把“城乡分治”改为“城乡同治”。政府应该给城乡提供统一的公共产品,比如道路、农村义务教育等。
③要发展农村经济,从制度上保证农村小康建设。只有经济发展了,农民税负率才会下降。

第5题:

试述行政监察机关的职权。


正确答案: 基本权力包括:
(1)检查权。检查权是指行政监察机关依法拥有的对国家行政机关在行政行为中出现的问题进行监督检查的权力。
(2)调查权。调查权是指行政监察机关依法拥有的对行政监察对象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进行专门调查的权力。
(3)建议权。建议权是指行政监察机关在检查、调查的基础上.就一定的事项向被监督部门和人员提出处理建议的权力。
(4)行政处分权。行政处分权是指行政监察机关根据调查结果.对有违反行政纪律的监督对象依法予以行政制裁,给予行政处分的权力。
辅助职权包括:
(1)查询权。行政监察机关有权对行政监察机关管辖范围以外的单位和个人就监督事项涉及的问题进行查询。
(2)请求协助权。行政监察机关在办理行政违法案件时,可以提请公安、审计、税务、海关、工商行政管理等机关予以协助。
(3)奖励权。行政监察机关有权对控告、检举重大违法违纪行为的有功人员给予奖励。

第6题:

试述国际证券发行的法规管理及对我国发行国际证券法规管理的启示。


正确答案: 证券发行东道国的法律管制工作主要有:
1、证券发行批准制度。证券发行人必须事先获得有关政府部门的批准或将证券发行事宜通知有关政府和部门。
2、证券发行的披露制度,采取公开原则。即法律责成证券发行者我有公开说明义务。发行者所公布的材料如有不实这处,由发行者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3、即时公布信息,违法乱纪,处理和打击违法乱纪的行为。

第7题:

试述建构主义学习理论的主要观点及教育启示。


正确答案:(1)知识并不是对现实的准确表征,它只是一种解释、一种假设,并不是问题的最终答案。
(2)知识并不能精确地概括世界的法则,需要针对具体情境进行再创造。
(3)知识不可能以实体的形式存在于具体个体之外。
(4)学习不是知识由教师向学生的传递,而是学生建构自己的知识的过程。
(5)教学要把儿童现有的知识经验作为新知识的生长点,引导儿童从原有的知识经验中“生长”出新的知识经验。
(6)教学不是知识的传递,而是知识的处理和转换。
(7)学生之间的差异是一种宝贵的学习资源。
(8)建构主义是当代学习理论的一场革命,从知识观、学习观、学生观等方面都带来了全新的变化,为教育教学改革提供了依据。

第8题:

试述英国新闻传播事业新体制的确立过程及启示


参考答案:确立过程:第一时期(16世纪到17世纪),封建王朝采取高压政策妄图扼杀出版自由。第二时期(17世纪到18世纪),1640年,英国资产阶级革命拉开序幕,代表资产阶级的国会派和保皇派都有自己的宣传报刊,但这些报刊发行量小,影响不大。第三时期(17世纪到19世纪),为反对资产阶级政府控制、争取出版自由的斗争。启示:在西方各国早期为反抗封建专制统治、争取新闻自由的斗争中,那些资产阶级的思想先驱们确实提倡过不收任何限制、不受任何约束的绝对新闻自由。为此造成社会混乱,迫使西方各国不得不先后采取司法和行政措施来约束新闻界,这也宣示了不受任何限制的绝对新闻自由的幻灭。完全的自由和绝对的自由是没有的。

第9题:

试述元代的行政监察制度?


正确答案:(1)元代监察机构组织相当完整,有中央御史台、地方行御史台和各道肃政廉访司三级。22道肃政廉访司分隶中央御史台和西、南两行御史台,两行台又受制于中央御史台。这样由御史台监临中书省和附近行省,行御史台监临其它行省,各道肃政廉访司监临路、府、州、县,形成一个以御史台为中心,行御史台为重点,各道肃访司为经纬的严密监察网络,纵横交错,覆盖全国,使封建监察体系趋于完备。
(2)御史台是元代最高行政监察机构,其作用和地位均高于宋、金旧制,处于和中书省、枢密院三足鼎立的地位。元朝御史台沿用唐朝三院制度。御史台长官御史大夫和副长官御史中丞主持台院事务,在侍御史和治书侍御史协助下总管一切监察事务。殿中司设殿中侍御史2人,其监察职责集中于宫廷范围内,即纠察朝仪,还可随大臣入宫奏事,纠避不可与闻之人。察院是御史台的主要机构,设监察御史若干人,负责纠察各级官吏,虽官卑职小,但握有监察重权,连中书省长官也在其弹劾范围之内。其监察范围也十分广泛,《大元圣政国朝典章》中明确记载了其详细规划,涉及元代政治生活的各个方面,远远超过唐宋时期六条问事的范围。
(3)在地方行政监察上,元代分全国为几个大监察区,京都附近由御史台直接监察,其它大监察区由行御史台负责监察。行御史台受中央御史台节制,其机构设置除无殿中司外和御史台大致相同。
(4)元代在大监察区之下再分22个小监察区,即22肃政廉访司,其监察区域称道,它们分别隶属中央御史台和西、南两行台。每道设廉记使2人,廉记副使2人,下设经历、知事等属官。肃政廉访司之职掌偏重于监察,但又不限于监察,如世祖至元六年(1270年),令肃政廉记司兼行劝农之职。行御史台和肃政廉在监察对象上有明确划分,凡行省、宣慰司以及其直属机构由行御史负责监察,以下各级政府机构由肃政廉记司负责监察,元代对肃政廉访司十分重视,将其与监察御史同样看待。
(5)元代监察制度较前代的一个重要发展是监察法规的制定,如《设立宪台格例》、《察司体察等例》、《行台体察等例》等。这些法规和条例使行政监察规范化,保证了监察机构的正常运转。
(6)元代监察体系的弊端也十分突出。首先,主要监察职务被蒙古贵族垄断,严重影响了监察机构作用的发挥。其次,蒙古贵族享有特权,有受监察法规的制约,监察机构无权对一些特权机构,如宣政院、大宗正府、皇宫事务机构等进行监察。这些都无欸使监察机构保证封建中家机器正常运转的功能受到限制。

第10题:

试述中国古代中枢组织的变化。


正确答案: 三代时期,以王为核心的国家组织主要分为两个系统:政务官系统,神祇官系统。春秋战国时期,各国在国君之下普遍设立总领全部政事务的长官,或为相,或相、将并立,协助国君治国。秦汉时期,国家组织的主体是以皇帝为核心的"三公九卿”。魏晋南北朝时期,国家组织突出变化是三省制的初步形成,三省诸部制逐渐取代三公九卿制。隋唐时期国家组织的核心是"三省六部制”。宋元国家组织的核心由"二府制”变成一省制。明代国家组织的核心是内阁——六部制度与宦官制度。清朝国家组织的中枢是军机处、内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