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未按照规定支付员工马某的社会保险费,马某发现后,并没有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即离开了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马某的做法是

题目
判断题
A公司未按照规定支付员工马某的社会保险费,马某发现后,并没有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即离开了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马某的做法是正确的。()
A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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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由于某种原因,陈某与建筑公司解除了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可能是()

A、建筑公司未及时向陈某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B、建筑公司未依法为陈某缴纳社会保险费

C、建筑公司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了劳动者权益

D、陈某受聘新的单位

E、建筑公司与陈某约定的服务期已满


参考答案:A,B,C

第2题:

马某(女)诉吴某(男)离婚案件,二审法院宣判后判决共同财产钢琴归吴某所有。马某后发现二审法官有私自会见吴某的行为,因此申请再审。此外,马某还想起有一个1万元的存折是夫妻共有财产,在一、二审时双方当事人均未提及此事,现存折在吴某手中,她希望法院再审时一并处理。下列对于本案的处理方式说法正确的是:( )

A.对钢琴归属争议立案再审,存折问题告知马某另行起诉

B.立案再审,对钢琴和存折问题一并处理

C.告知马某另行起诉钢琴和存折问题

D.告知马某可以一并处理钢琴


正确答案:A
A。再审对象只能是已生效的法律文书,因此再审中只能就钢琴问题进行处理,而本案中的存折问题,属于原审判决中未处理的夫妻共同财产,应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

第3题:

赵某将一匹易受惊吓的马赠给李某,但赵某对此不知情,所以未告知此马的习性。 李某在用该马拉货的过程中,雷雨大作,马受惊狂奔,将行人王某撞伤,请问该责任由谁承担?


参考答案:应由李某承担责任。

第4题:

《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张某在劳动过程中职业病防护与管理的做法,正确的是( )。

A.张某因该单位未事先告知喷漆岗位职业危害而不服从调动,用人单位因此解除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
B.张某因该单位喷漆岗位未配备职业病防护装置而不服从调动,用人单位因此解除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
C.张某因该单位未事先告知喷漆岗位职业病危害,拒绝从事新岗位工作
D.张某到新岗位后,该单位保持原劳动合同,未协商变更相关条款

答案:C
解析:
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劳动者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前款规定,向劳动者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协商变更原劳动合同相关条款。用人单位违反前两款规定的,劳动者有权拒绝从事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用人单位不得因此解除与劳动者所订立的劳动合同。

第5题:

马某是甲施工企业辞职的采购员,2018年3月1日辞职。2018年5月1日,马某持盖有甲公司印章的空白合同,到乙建材公司购买铝合金,乙公司不知道马某已经辞职,遂与乙签订了购买水泥的合同并在2018年5月5日发货。5月30日,乙由于没有收到货款遂向甲发出催告函。关于本事件,说法正确的是( )。

A:如果甲拒绝,由马某承担支付责任
B:乙的行为是无权代理,合同无效
C:甲和马某对于该货款承担连带责任
D:甲支付货款后,可以向马某追偿
E:如果乙知道马某已经辞职仍然签订了合同,乙和马某对于由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

答案:D,E
解析:

第6题:

993年5月,A市某商店(集体单位)经理邵某找到该市财政局综合计划科科长马某,要求其为自己的朋友、B县装璜公司(集体单位)经理李某提供一笔财政贷款。马某听后表示,按市里的规定,自己掌握的贷款只能贷给本市国有单位,但可以先贷给虽为集体单位但却同在A市的邵某经营的商店,再由邵某转借给李某的公司。邵某告知马某借款方许诺还款期为一年,年息20%,如果财政收取的利息低,则利差”全部归马某,马某提出与邵某平分。二人达成约定。同年6月,马某凭借财政局所赋予的签订借贷合同权与邵某所在商店签订50万元借款合同,但未按有关规定向财政局领导汇报。随后,马某将款汇往该商店,邵某收款后又将这50万元以集资的名义汇往李某的装璜公司,并约定集资期限一年,利率为20%。1994年5月,马某要求邵某支付,约定,的利差,”,于是,邵某将李某公司汇给自己的10万元利息转汇到马某指定的账户上。1995年5月,马某和邵某将这10万元平分,二人各得5万元。后案发,马某被依法逮捕。

【问题】此案如此定性?


参考答案:

马某的行为完全符合受贿罪的构成要件。刑法第385条第一款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反观本案,马某作为市财政局综合计划科科长,显然属于国家工作人员范畴;利用自己掌握的签订财政贷款合同的权力,违规为他人提供贷款,同时收受他人以“利差”名义给予的5万元好处,说明其既有主观上的故意,符合受贿罪的主观方面的要求,又实施了收受好处(且数额较大)并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符合受贿罪的客观方面的要件,加之其行为确实侵犯了国家工作人员的不可收买性和国家公务行为的公正、廉洁,因而毫无疑问马某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应依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和其他相关条文定罪量刑。对于将马某的行为定为受贿,持“贪污罪”观点的人还有一种不同意见,即:马某和邵某所分的10万元可能还包括了应偿付给财政局的那部分利息,如果仅将马某的行为定为受贿,则难免以偏概全。实际上,在这种情况下,马某的行为属于刑法罪数中的想象竞合犯,也就是行为人基于一个罪过,实施一个危害行为,而同时触犯数个罪名的情况。由于想象竞合缺乏数罪的客观基础而只是形式上的数罪,刑法理论和司法实践多主张采用“从一重罪处断”的原则办理,而不实行数罪并罚。本案中马某收取5万元的主观动机只是利用手中签订贷款合同的权力,从他人那里谋取好处,事实上也只实施了与邵某各分5万元这一个行为;同时,由于财政贷款的法定利息较低,财政局应得的利息收入在马某5万元受贿金额中所占比例微不足道,因此根据对想象党合犯“从一重罪处断”的原则,应依受贿罪名起诉马某。


第7题:

张某酒后驾车,将牛某撞死,将马某撞残,牛某80岁的老母亲没有经济来源,一直靠牛某赡养;马某丧失了劳动能力,马某有一个3岁的女儿马小宝,一家三口的生活只能靠马某的妻子杨某的微薄收入维持,杨某在医院日夜陪护了马某1个月,被扣除掉奖金200元和当月工资600元。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张某应支付牛母的生活费
B:张某应支付马某的医疗费、误工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
C:张某应支付杨某的误工费800元
D:张某应支付马小宝的生活费

答案:A,B,C
解析:
本题中张某将牛某撞死,牛母靠牛某生前赡养,没有其他生活来源,因此张某应支付牛母的生活费,所以A选项正确。马某残废后,马小宝可以由杨某抚养,因此张某不应支付马小宝的抚养费,所以D选项不正确。根据《民法通则》第119条的规定,张某将马某撞残,应当支付马某的医疗费、误工收入和残废者生活补助费,所以B选项正确。《民通意见》第145条规定:“经医院批准专事护理的人,其误工补助费可以按收入的实际损失计算。应得奖金一般可以计算在应赔偿的数额内。本人没有工资收入的,其补偿标准应以当地的一般临时工的工资标准为限。”马某被撞残废,杨某日夜陪护,张某应支付杨某的误工收入,奖金应包括在内,因此张某应支付杨某800元,所以C选项正确。

第8题:

张某、李某2007年3月成立了合伙企业,2007年7月马某欲加入张某、李某的合伙企业。以下各项要求中,( )是马某入伙时应满足的条件。

A.马某应向张某、李某说明自己的个人负债情况

B.马某对入伙前的该合伙企业的债务不承担连带责任

C.张某、李某一致同意,并与马某签订书面的入伙协议

D.张某、李某向马某告知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正确答案:CD
解析:本题考核合伙人入伙的规定。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新合伙人入伙时,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的该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因此CD是正确答案。

第9题:

马某新入职一家家电销售公司,公司人力资源部门的主管告诉马某,为了考察马某的销售能力,公司决定先与马某签订一个六个月的试用合同,试用期间表现良好,可以再签订正式合同,试用期月薪 3000 元,正式合同期工资为 10000元,如果试用期没有达到预定的业绩,公司则不会与马某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关于公司的做法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该公司与马某约定试用期为六个月的做法是双方协商的结果,合法有效
B.公司须在合同中约定对马某进行销售职业培训
C.人力资源部的人员要求马某交付身份证以便进行资料审核
D.后由于马某表现良好,双方决定变更合同,书面约定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

答案:D
解析: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故 A 项说法错误;培训事项的规定并不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故 B 项说法错误;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故 C 项说法错误;《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故本题答案选 D。

第10题:

马某育有一子马甲,一女马乙。马某生前立下遗嘱,其个人所有财产均由马甲继承。马甲后与杨某结婚,并有一子马丙。马甲在一次车祸中身亡,马某悲痛欲绝,心脏病发去世。对此,下列选项错误的是( )。

A.马乙有权继承马某的遗产
B.马丙可代位继承马某的遗产
C.杨某有权继承马某的遗产
D.马丙有权继承马甲的遗产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核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马甲先于马某死亡,马某的遗产应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故马乙有权继承马某的遗产。所以选项A说法正确。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马甲先于马某死亡,马甲应继承的份额由马丙代位继承。所以选项B说法正确。杨某不是马某的继承人,无权继承马某的遗产。所以选项C说法错误。马丙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马甲的遗产。所以选项D说法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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